【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九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邢台市法轮功学员胡辉女士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早晨在南宫市的婆婆家被南宫市政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胡辉被非法关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一年有余。今年八月,胡辉对迫害她的公检法人员提起控告。 胡辉今年57岁,家住邢台市信都区长征二分厂家属院。她于一九九八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所患多种疾病很快都好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胡辉因坚持法轮大法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员骚扰、绑架、抄家,曾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胡辉到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一起阅读《转法轮》,被邢台市信都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跟踪、绑架、构陷。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被邢台市襄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三千元。胡辉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才结束冤狱从河北省女子监狱回家。 此次,南宫市政保大队警察以胡辉发放真相资料为由,再度对她进行司法迫害,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六日将她构陷到南宫市检察院,继而又构陷到宁晋县检察院、法院。日前获知,宁晋县法院在二零二四年八月上旬开了一天半的庭前会议,胡辉的女儿和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胡辉提起控告,控告南宫市公安国保大队长李勇、南宫市检察官孙建莉,宁晋县检察官杜玺琛、法官赵丽卓等多人违法搜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犯罪。控告代理人程海(原北京律师)和胡辉女儿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形式,将十七封控告书邮寄给参与迫害胡辉的各机构的官员和迫害人。 附:胡辉女士控告河北省南宫市公安局李勇、南宫市检察院孙建莉、宁晋县检察官杜玺琛、法官赵丽卓等多人违法搜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犯罪的《控告书》及《邮寄单位名单》。 附录:《控告书》及《邮寄单位名单》(29KB .docx) 参与迫害胡辉女士的主要机构及人员: 南宫市公安局: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东进大街6号,邮编055750 电话:0319-5222591 局长朱伟社13931982299办电25588 国保大队长李勇13393098181(主管胡辉案) 南宫市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育才路19号,邮编055750 电话:0319-5221588 检察长南海京 检察官孙建莉0319-5262000(主管胡辉案) 宁晋县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凤凰路9号,邮编055550 电话:0319-5804626 检察长张迎滨 检察官杜玺琛0319-5808277(主管胡辉案) 宁晋县法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九河大街北侧,邮编055550 电话:0319-5890088 办公室:0319-8300588 值班室:0319-8300591 院长贾洪绍 法官赵丽卓(主管胡辉案) (责任编辑:顾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