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建三江前进镇法轮功学员刘秋玲,二零二三年八月末去哈尔滨市送女儿上大学,被山东警察在哈尔滨市跨省定位绑架,下落不明,至今已近一年。经多方打听,据说她被迫害判刑,现被非法关押于山东女子监狱。希望有知情人补充情况。 一、修炼法轮功不到三月 脱胎换骨 一九九九年元旦,一个偶然的机会,刘秋玲在朋友家里看到大法书,一下子解开了她人生的迷茫,原来在她年轻的心中一直存在着一份迷惑:人到底为什么活着?她不想重复父母和前辈们周而复始的路,但又苦于找不到归途。《转法轮》这部佛法让她懂得了人生真正意义,她欣喜若狂,严格按照大法要求修心,努力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仅三个月她的身体发生了惊人的变化。 当时年仅23岁的她,皮肤粗糙不堪,还不如个男孩子的脸,满脸都是粉刺留下的坑,而且还在不断的增加着,肤色暗黑。她自己一直很懊恼,都不忍照镜子,偷偷羡慕别的女孩的细致白皙。刘秋玲修炼法轮功不到三个月,眼见得的是皮肤白里透红,小脸儿粉嘟嘟的,从记事起就没有过且从来不敢奢望的事,只因炼了法轮功,努力做好人,天方夜谭成了现实。 朋友、家人都惊讶于她的变化——直接大变活人,花钱都达不到的美容效果!刘秋玲自己更是开心极了,每天坚持学法炼功,每天都被感动和幸福包围着…… 二、被迫害失去工作 得法修炼仅七个月,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开始了。从那一天起,一切幸福和快乐全部被恐慌替代了,面对铺天盖地的对法轮功的污蔑和栽赃,她懵了。电视里天天播污蔑大法的新闻,她当时的感觉就是:书上也没这么写呀,他们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九,刘秋玲正常去宾馆上班,宾馆里的负责人告诉她不能在这上班了。她一时间不知发生了什么,自己工作兢兢业业,为什么要被停职呢?原来是因为“自焚伪案“播出后,户口所在地方正县大罗密镇的派出所的警察去宾馆调查她行踪,宾馆很紧张,视她为另类,不让上班了。刘秋玲很珍惜这份工作,说想让妹妹接替自己,结果宾馆负责人却甩了一句“信法轮功的都是全家信,我可不想惹麻烦”,拒绝了。谎言迫害使刘秋玲工作失去了,甚至家人也遭到歧视。 二零零二年,刘秋玲去山东阳谷县打工,成了酒店的服务员,就是给客人端茶倒酒,那里的人不把东北女孩当好人,所以经常遇到刁难的客人。一次在分店里,遇到了两个小流氓,他们对东北女孩印象不好,不容分说就要非礼,刘秋玲吓得大哭了起来,跑了出去。可是出狼窝又入虎穴。一个平时信任的东北老乡(后来知道他是个逃犯)又借保护之名,把她骗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软硬兼施,迫其就范。当时已是晚上十一点多了,刘秋玲象一个老师一样给那个逃犯讲道理,而那个刚刚还很强横的逃犯此时却像个犯错的学生。最后她说:“咱们快走吧,家里的姐妹等我呢,见我不回家会着急的。”逃犯没再说什么,直接把刘秋玲送到了居住的楼下。下了摩托车的那一瞬间,刘秋玲才知道害怕,快速地跑到楼道里。那晚她吓得一宿没睡好,直到早上还是惊魂未定。 三、因“建三江事件”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四位维权律师为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建三江法制教育基地(实为非法私设的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援助,遭绑架并受酷刑,同时石孟文、孟繁荔、王燕欣、李桂芳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该事件震惊了中国大陆律师界和社会各界人士,他们随即组建营救团前仆后继前往建三江救人,连续静坐抗议,甚至绝食抗争,形成了引起国际社会轰动的“建三江事件”。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刘秋玲因为在网上转发“建三江事件”四位律师被抓被打的新闻,前进公安局的“610”徐大斌、谢振波带着几个人来到她开的文化用品店,先将她的丈夫绑架到前进公安局;后来把他送回来,又把她丈夫和她同时绑架到公安局,抢走大法书籍四十本、手机、电脑。在副局长阮东安排下做笔录。 当晚刘秋玲被扣留在了拘留所里,到了第二天上午,王秋力(管治安的)重新给做笔录,说是把行政处罚改为管制十天……到了下午谢振波带着两男一女把刘秋玲劫持到绥滨拘留所非法关了十天。 二零二三年八月末,刘秋玲去哈尔滨市送女儿上大学,被山东警察在哈尔滨市跨省定位绑架,至今已近一年。经多方打听,据说被迫害判刑。 从少女的纯清,到青年的沉稳,到中年的深刻,刘秋玲在大法中受益良多,只是想把这种美好无私地传递给更多的人,却连遭打压、迫害。希望善良的人们能感应到她的悲悯情怀,接收并传递这份无私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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