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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具体事表象看问题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一日】大法弟子是走在神路上的人,我们在修炼过程中就是在不断的转变人的思维,去除观念,特别是从事情表面看事情的习惯和观念。

A同修因旧势力的迫害家庭贫困,租房子住,经常交不上房租,吃饭也没有着落,可是她丈夫出门办事每次都要打出租车,A同修就不同意,经常和丈夫因为打出租的事情吵架。她认为,让谁来评理都是她自己做的对。可是她丈夫完全不听她的那一套理,依然我行我素的。她宁可坐公交车也不愿意坐丈夫打的车,她丈夫就用手揪着她的头发,把她往车里拖,然后再揣上一脚、骂上几句。她坐在车里就哭,心里恨丈夫,敢怒不敢言,得痛苦的忍着。

一次,他们又出去办事,还是上演着过去演了好多次的那场戏。这次他们下车时她丈夫把包落在出租车上了。还好给司机打电话,司机把包还给了他们。丈夫为了感谢出租车司机,给了他一百元钱。这件事情对A同修的触动很大——她生活困难她不舍得花钱打车,省吃俭用的,却因为失误失掉了一百元钱。这件事情看上去是她丈夫的错,实际可能是自己错了。

她从新思考一下这件事情,她想起师父讲的法:“当一个人降生的时候,在一个特定空间当中都有他一生存在的形式,也就是说,他生命到了哪一部份,该干什么,那里边都有。谁安排他的一生啊?很显然,就是更高级的生命做的这件事情。比如说,我们在常人社会中,他出生后,这个家里有他,学校有他,或长大了单位里有他,通过他的工作和社会上取得了方方面面的联系,也就是说整个社会的布局都是这样布置好了的。”(《转法轮》)

她悟到:那么我丈夫的一生中是不是也安排好了?哪个家里有他,哪个出租车里有他,虽然家里没钱,既然神安排了他要打车,也一定会安排他有钱打车,如果省下打车的钱用来干别的事情,那神是不是不会同意呢?所以我就得挨打挨骂,还要失掉一百元钱。跳出原来的观念之后,对事情发生的背后原因认识和感受都变了。从此以后,她丈夫再打出租车时,她不再跟他生气,而是高高兴兴的坐上车。

我们回看A同修在这件事中的修炼过程。她因受人中的观念“没有钱就得节省着过日子”的影响,生活处处节俭;当遇到不符合这个观念的事情时,就开始愤愤不平,生出很多的人心。当她在法上看问题时,就能看到事情的因缘关系,看到神的安排,这时就不再执著人心和观念了。

我悟到,我们修炼中,去人心的过程中不能局限在人心中去人心。比如A同修在这件事情中表现出来的利益心、争斗心、怨恨心等等很多的人心,如果不断的在表面上去这些心,我得去争斗心,我得去怨恨心,那还是比较狭隘,是很难去掉的。这些人心也不是光靠发正念去灭它就能去掉的,得跳出人的观念看问题,站在更高层次上看问题。用法去破执著心,才能从根本上从人中走出来。

在神的境界里看问题就不会生出人心,看到的都是佛理,是宇宙的真相。同时也否定了旧势力安排的一味的在承受魔难中去人心的个人修炼。师父安排的是在证实法中去人心、去否定旧势力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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