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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利益心的考验
文/山东省大法弟子 新生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七日】我今年六十七岁,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我是在集市上做小生意卖衣服的。下面是我在做生意过程遇到的对利益心的考验。

放下利益之心

有一次,我去市里進货,因这位老板在年前就要我给她兑换点零钱(真相币),我把钱数好了,放在她桌子上。她算完后,我就走了,自己也没算。

在往回走的车上,我突然想起来,她给我算的不对,我给她的真相币,她少给我算上了一千元。那怎么办呢?我想:回家给她打个电话问问她。

在电话里,老板说:“我给你算的账不差,你的钱少了,赶快到别人家去找。”

这时,我想起师父的法:“你碰到的任何问题都不是简简单单的,都不是偶然的,都不是常人中的问题,一定与修炼有关系,与你提高有关系。”(《洛杉矶市法会讲法》)

我向内找,自己为什么遇到这事?也可能是去我的利益心,也可能我前生前世欠人家的账,这次把账还了。

我心里一直都很坦然、平静。早上炼功时,出现了从未有过的美妙状态,我知道我做对了。这时,大脑里突然出现了两句话:“修好自己,救度众生。”我知道是师父显现给我的。

贪小利的教训

有一天,我在集市上卖货,有一个摆地摊的在我的旁边。他为了吸引顾客买他的货,拿着喇叭喊着:“分鞋刷子!”然后,一把一把地向人群里撒鞋刷子。因他在我的跟前,我也捡了一个鞋刷子。

不一会儿,有人告诉我说:“你不好好看门,你的衣服被人家偷走了一件。”

我向内找自己,我为什么捡人家的鞋刷子?我又不买人家的货。为什么一千元钱都能很坦然的放下了,一个鞋刷子就几角钱,还捡人家的呢?!就是对自己的修炼不严格,没有重视自己的言行,贪小利。

向内找自己,还是利益心没有放下。今后一定要用大法的法理严格要求自己,归正自己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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