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法轮功女学员杨仕珍(杨士珍),家住九尺镇石泉村五组(原升平镇石桥村十一组),她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年来经常遭当地中共人员、警察的骚扰、抄家、绑架、关押。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杨仕珍又遭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六月二十二日上午,杨仕珍在白鹿镇街上给一个身着白色古装长裙、怀抱乐器弹奏的女在读研究生讲法轮功真相,告诉她人应该遵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等道理。杨仕珍刚走不远,就被三个警察拦截、拉上警车、劫持到白鹿派出所。警察扣押了她的私人物品,将两个护身符、一个优盘、两张二十元真相币和一部手机拍了照,并通过人脸识别知道了她的个人信息。 午饭后,白鹿派出所所长等警察和彭州市公安局一警察用警车将杨仕珍拉到她居住辖区的升平派出所,再由升平派出所一男一女两警察带路,闯到杨仕珍家,叫杨仕珍的丈夫回家开门,闯入非法抄家,据悉什么也没搜到。过程中,升平派出所警察没进院门,也没说话。 然后白鹿派出所警察把杨仕珍拉到了刑警大队,几个警察一拥而上按着她的头、身,强行拉着她的手在一张打印好、不知内容的纸上按了手印,然后将她关进一间屋里,锁在审问椅子上。之后,警察拿来一张对杨仕珍非法拘留的通知书,自顾自地在上面代杨仕珍签名,然后几个警察将她抬起刷脸。接着警察拉她到彭州市中医院(或彭州市结石病专科医院)体检,整个体检过程都是警察按着杨仕珍的身体强行进行的,其中验尿时,因无法强行采尿液,警察就强行灌杨仕珍喝水。最后,警察将杨仕珍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从六月二十二日至七月七日。 七月五日,两个检察院的人到拘留所约谈杨仕珍,诱骗她说:“你签了字,我们以后就不找你了。如果不签,我们立马走人,将你移送公安机关。”然后从公文包里拿出厚厚一摞档案,抽出两张放在她面前茶几上,要她签字,并哄骗说:“你已不配做大法弟子,趁早退出来,把字签了吧。”杨仕珍淡然一笑,平和地说:“不签。” 杨仕珍于七月七日走出拘留所。 白鹿派出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白鹿镇左岸路248号,邮编611944 报警电话:028-83771110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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