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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到真话 他们立刻放下摄像机
文/大陆大法弟子 宝莲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中共自导自演了“天安门自焚”伪案,国内几乎所有的电视台、电台、报纸、商场里的电视屏幕都在播放(播报)“天安门自焚”伪案。一时间,全国上下男女老少都震惊了,街头巷尾到处都在议论着这件事,真是黑浪滚滚,铺天盖地而来。

作为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我也是压力重重。我知道《转法轮》书中讲的修炼人不能杀生的法理,也知道师父讲了自杀是有罪的,但年轻的我(不到三十岁)从未经历过这种全国性的铺天盖地的舆论轰炸的环境。虽然我知道“自焚”这种做法不符合法轮功修炼人的要求,但也不知道“天安门自焚”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所以心中万分郁闷。

“天安门自焚”伪案发生后没几天,我接到学校的通知,要我到学校办公室报到。一天上午,我按要求时间来到了学校,我待在一个办公室,因为正在放寒假,办公室里就我一个人。

一会儿来了几个人,有一个人还扛着摄像机,他们介绍是镇电视台的人,说是要问我法轮功的问题,顺便给我录像,我心里直打鼓。因为我当时是中共邪党团员,是一个年轻教师,又修炼法轮功。“天安门自焚”伪案是眼下最热门的话题,镇里就派人采访我,让我谈谈对“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看法,他们把摄像机对准了我。

我心里充满忐忑,不知自己会面临什么。因为一九九九年年底我去北京想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非法停职一周;后来还几次被强制关進洗脑班迫害。我虽然心里直打鼓,但是毕竟修炼法轮大法三年多了,知道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是让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我一定要说真话,不能说假话。

我告诉采访和摄像的人:《转法轮》书中写着“炼功人不能杀生”。师父说:“自杀是有罪的。”(《悉尼法会讲法》)师父让我们“以法为师”。

他们一听我这么说,立刻放下摄像机,转身要走。其中两个年轻女人对我说:“看你真有灵性!”然后,一眨眼的功夫他们就不见了,撤了。

我感觉有点奇怪,就走到办公室墙上挂着的大镜子前照了照,镜子里的我脸粉嫩粉嫩的,太美了!我心里知道,是自己做对了,说了真话,脸才这么好看的。我为自己说了真话而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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