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贵阳市77岁的法轮功学员周桂香,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被中共检察院非法批捕,当天被劫入贵阳市女子看守所关押。近日,律师去看守所看望周桂香了解到:周桂香消瘦,在三江医院检查,肝、肠部位象有肿瘤,律师要求“取保候审”。 周桂香生于一九四七年,家住贵阳市云岩区长冲路40号。她信仰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多年来,她长期被当地公安骚扰和迫害。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周桂香独自一人在家,突然家里没了水、也没了电,当她打开房门观察停水停电的原因时,被片警带来的大营坡派出所几个警察拽住,喊:“不许动!”然后,警察把周桂香拖进家里,其中一个警察将周桂香使劲拉住,说是等着国保大队的张柱来。周桂香的手腕和胳膊被警察弄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张柱来了以后,乱翻一通、拍照,将周桂香的大量私人物品抢走。 周桂香被绑架到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讯问室,警察对她非法审讯、作笔录,随后把她绑架到贵阳市公安局。警察强制她穿犯人的衣服,做身体检查。在量血压时,周桂香的身体突发状况,头晕、心慌、四肢无力、抬不起头。在此时很难受的情况下,遭警察非法审讯。警察将周桂香和犯人关在一起,直到第二天下午,又来喊她验血,说是要放她出去。然后,警察喊周桂香签诬蔑大法的东西,她不签。警察又喊周桂香签“取保候审”,周桂香也没签。然后,周桂香和外面等着的女儿回家了。后得知她女儿被叫到大营坡派出所签了一份“取保候审”。就这样,周桂香被警告说她一年内不能离开家。 此后,贵阳市公安局的警察一直在走所谓司法程序构陷周桂香。周桂香老人因有家事,回了一趟老家上海,就被大营坡派出所警察认定是“抗拒行为”。二零二三年三月十日,周桂香又被大营坡派出所警察强制讯问并作笔录。当时参与讯问的警察是项春光、谢玉。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二日,周桂香再次被警察非法讯问。随后八月二十三日,周桂香被贵阳市检察院检察官陈娜娜和张本莉非法批捕。同一天,周桂香老人被非法押往贵阳市女子看守所,参与押送的警察是周杨和张柱。 周桂香的家人请律师介入,为她做无罪辩护。近日,律师去看守所了解到周桂香消瘦,在三江医院检查,肝、肠部位象有肿瘤。因监狱医院没有进一步确诊(取样)手段,看守所又不允许她炼功。鉴于此,律师写了“取保候审”意见申请,已递交看守所。 相关信息: 贵阳市国保大队:王明13765022776 云岩区国保中队:张柱17785591205 贵阳市云岩区大营坡派出所: 所长阳磊,电 话 18188006969 副所长钟书军,负责信访、维稳工作,电 话 13595027733 副所长赵福泉,辅警管理、治安工作,电 话 18085185283 副所长王勇,负责巡逻防控工作,电 话 13885116708 教导员刘涛,基础工作、党建工作,电 话 1388516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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