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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嵩明县许春凤面临非法起诉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许春凤,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昆明市呈贡区国保警察伙同当地警察非法抄家、绑架,多次送昆明市看守所未遂,所谓“取保候审”。七月十六日,呈贡区国保把一份所谓“起诉告知书”给许春凤。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许春凤在昆明市斗南花卉市场使用真相币,被受谎言毒害的人举报。四月二十五日半夜十二点,呈贡国保大队伙同嵩明国保大队和地方派出所非法抄家,抢劫许春凤家中的大法书、播放器、U盘、看戏机等私人物品,并绑架许春凤和她女儿、女婿到杨林派出所,非法审讯,深夜才把她没修炼的女儿、女婿放回。

呈贡国保麻林文 、王东等警察把许春凤绑架到呈贡公安局,第二天八点非法审讯四、五个小时,强行逼供签字,许春凤一直讲真相。之后她被带到昆明市新华医院强行体检,接着送昆明市看守所已是晚上十点多,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王东向看守所要复查报告第二次返回新华医院做复查、再送看守所,结果一样,还是被看守所拒收。王东不死心,要了第三次申请复查报告。这时已是半夜二点,只好把许春凤拉回公安局。

第三天,麻林文带上报告送去地方医院复查,结果出来,医生建议马上住院,警察麻林文要求医生强行打针、吃药再送看守所,医生告诉这是非常严重的铜症糖尿病,非常危险,不行。麻林文草菅人命,又再次把许春凤送看守所,被看守所拒收;不得已把许春凤拉回公安局,向局领导汇报后,开了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打电话叫许春凤的女儿带上两千元保证金把许春凤接回家,要求许春凤的女儿签字做母亲的监护保证人才把母亲接走。

在这三天,呈贡公安人员连基本的人性都没有,三天没给许春凤吃饭,许春凤精神和肉体都受到严重的摧残与折磨。她回来后,遭地方司法和警察不断上门监控骚扰。

七月十六日,麻林文打电话给许春凤女儿,要求许春凤到呈贡国保,否则收监。许春凤到后,王东、麻林文给许春凤一份起诉告知书,于七月十七日把所谓“证据”交法院起诉。

许春凤曾因修炼法轮功遭中共迫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一万元,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的近两年的时间里,被强制服用不明药物,每天三次,每次最少十多颗药,多时每次竟达到三十多颗药物。服用这些不明药物造成许春凤浑身无力,手脚酸软,并且严重腹泻,记忆力衰退。徐春凤从监狱出来后,仍被不断地骚扰。

昆明市呈贡区国保:
麻林文 电话:13518755780
王东 电话:1367878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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