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刘素蓉家住新津区,新津区与邛崃市的羊安镇毗邻。刘素蓉多次遭羊安镇派出所警察骚扰。今年七月下旬,羊安镇派出所警察连续三天骚扰刘素蓉,并将她扣押在派出所一天,并威胁还要找她。 二零二二年八月一天,刘素蓉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在羊安镇讲真相、发资料,遭人恶告给警察。同年九月的一天下午,警察闯到刘素蓉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并将刘素蓉绑架到邛崃市公安局非法审讯,直到晚上才放她回家。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二日下午,刘素蓉正在上班时接到羊安镇派出所一警察电话,要她十三日早上九点去派出所一趟。刘素蓉说要上班没有时间。警察要她请假。第二天刘素蓉去了派出所,却被警察绑架,以二零二二年的事情为由,将她非法拘留十天。但派出所警察也说,没有在她家中发现真相资料,这件事情就此了结。 二零二四年六月初至七月初,刘素蓉多次遭羊安镇派出所警察骚扰。 二零二四年七月中下旬一天,羊安镇派出所便衣警察夏俞乾在刘素蓉接儿子放学的途中将她拦截,亮出证件后表示要找她落实二零二二年九月下午在邛崃市公安局的具体情况。刘素蓉说:这件事当时在邛崃市公安局已经了结,且在二零二三年三月她因此事被派出所非法拘留十天,后派出所也说就此了结,没有其要说的。刘素蓉并和警察夏俞乾讲真相。夏俞乾纠缠一小时,临走时表示第二天还要来找刘素蓉。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左右,夏俞乾再次到前一天的地点,见到刘素蓉后还说要了解情况。刘素蓉就跟他讲真相,僵持一小时后,夏俞乾才走。 第三天上午十点左右,夏俞乾打电话要求与刘素蓉见面。之后刘素蓉在她亲戚家附近地方与警察见面。当时警车下来两男两女四个警察,两男的是夏俞乾和派出所所长。他们拿出材料让刘素蓉签字,被刘素蓉拒绝,随后警察将她绑架到羊安镇派出所。在派出所,警察再次让刘素蓉签字,刘素蓉再次拒绝签字,警察就在材料上写“拒绝签字”。警察将刘素蓉非法扣押在派出所一天,才让她离开。临走时,警察夏俞乾说下次还要找她。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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