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记得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那时候,我们村有十几个人炼功。警察把我们村炼法轮功的学员们都叫到了大队部。他们都先到了,我是最后一个到的。 那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的下午,我接到大队的通知,说傍晚七点到大队开会。下午六点,我看了两遍经文《再论迷信》,把第一段背了一点。接着,我洗澡、换衣服;把自己收拾利索了,不能给法轮功弟子的形像抹黑。我穿了件旗袍,就去了大队部。 我一進到会场后,把所有的人都惊到了。接着,就听派出所的人讲话了,说了一阵子国家政策,最后让我们发言,最好就是说听邪党的话。 到了我这,我就说:“‘文化大革命’是谁搞的?‘六四’事件是谁搞的?多么血腥!我爸妈是被迫害的,我的家是被迫害的,从此,我爸妈就没教过我们什么叫正义感,被共产党搞怕了。现在我有了师父,师父教我做到真、善、忍,我就是个得道者,而且身心都得到了净化。你们所说的迷信,‘是一顶政治帽子与政治口号,是专门在打击别人时所用的政治专词。’(《精進要旨二》〈再论迷信〉)”我把我来之前背下的几句师父的法用上了。 说到这,我就不会了。再一看,全场上的人都盯着我,鸦雀无声,都被震慑住了,师父的法力量太大了。 我就光明正大、坦坦荡荡的走出了会场。这一群人目瞪口呆的看着我就这么离开了。 第二天,同修找到了我,说:“你太胆大了,你走了,谁也没说什么,就散会了。” 我回家把这事和我丈夫说了,他说:“还是背法好,有师父,师父法身时刻在保护你。”就这样,我在洪法、讲真相、做三退时,都要按照师父的话去讲,特别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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