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合水镇法轮功学员李卓忠、廖苑群夫妇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被兴宁市国保警察绑架。廖苑群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梅县看守所。李卓忠因身体出现严重病症,被警察拉到医院,被单独关押在一层楼里,每天被强制吃药。家属请的律师已分别与李卓忠、廖苑群夫妇见了面。 李卓忠被绑架、关押遭遇 北京律师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和七月十二日两次会见了李卓忠,得知以下情况: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早上八点多,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幸政权、合水镇派出所所长李某等七、八个着便衣的警察闯到李卓忠家,称要传唤李卓忠,但不说传唤原因,也未出示传唤证和搜查证。李卓忠没有开门,警察就把他家的门撬开了,后面搜家也没有给扣押清单。 警察把李卓忠绑架到公安局,非法提审了两次,后将他拉到兴宁市医院体检,体检结果显示李卓忠有肺结核症状,看守所拒收。办案警察就把李卓忠拉到位于梅州市城北镇的梅州市病残收治戒毒中心——也称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将他单独关押在六楼,整层六楼只关了李卓忠一人。警方和医院强制李卓忠每天吃三次治疗肺结核和糖尿病的药。 至今李卓忠已被强制单独关押近三个月,平时没有任何人与他说话,李卓忠本人则坚持每天炼功。期间他又被警察非法提审三次。 李卓忠委托律师控告警方 律师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第七十四条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第六十六条“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因此目前对李卓忠的强制医疗关押措施没有法律依据,也违反法律规定,应当立即解除。 据悉,律师在首次会见李卓忠后,提出为当事人取保候审,但被警方拒绝。 李卓忠会见律师后,委托律师提出控告:一是控告兴宁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幸政权和合水派出所所长李某等七、八名警察对李卓忠家的搜查系非法暴力搜查。二是控告兴宁市公安局涉案警察非法强制李卓忠在梅州市病残收治戒毒中心关押至今,涉嫌在非法定场所关押,涉嫌非法拘禁,应当立即解除。 李卓忠家属和律师一起去兴宁市公安局反映情况时,其家属向国保队长罗东反映当事人母亲因为糖尿病并发症于七月十日住兴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检查后立即转兴宁人民医院,当天下了病危通知书并转入重症室,公安局要赶紧放人。对此,国保只说当事人请了律师就交给律师,拒绝和家属沟通。 后家属去信访办提交信访内容并附上律师所写材料。 目前律师已向兴宁市检察院批捕人黄宇萍、公安国保队长罗东、公安督察大队等提交“关押李卓忠案办案人员违法行为控告书”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并得知此案件已在公安法制大队审查中,若有下一步将移交到兴宁市检察院转梅州市检察院审查。 廖苑群被绑架、关押的遭遇 为廖苑群辩护的广州律师分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和六月二十四日会见廖苑群。 关于四月十九日在当事人家中发生的非法暴力搜查和绑架,廖苑群反映的和李卓忠反映的一致。廖苑群反映,事发当天早上她被绑架至兴宁市公安局,非法关了两天,被非法提审两次;后转移至位于梅州市城东镇的梅州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被非法提审三次。五次非法提审中,廖苑群都是零口供、零签字、零手印,不配合警察的违法行为。同时也坚持每天炼功。两次会见廖苑群状态都比较好。 据悉,廖娟娜也被非法关押在此看守所。在看守所里的人需要家属定期存钱进去,才能购买一些生活用品等。但廖娟娜因为联系不上其家属,所以目前没有费用,只能靠看守所里的法轮功学员接济。请有其家属线索的朋友们想办法联系其家属。 据知情人爆料,此梅州市看守所设有十二个监仓,都是分开的,几乎每个监仓都非法关押着有法轮功学员。 警察威胁、刁难、欺骗李卓忠的家人 李卓忠、廖苑群夫妇被绑架后,家中被翻抄的一片狼藉,侧门被便衣警察非法锯开、换上他们买的锁,正大门则被非法贴封条。案发后好长一段时间内,都还陆续返回此屋继续翻抄。后来家属向办案单位反映,房屋是父母的遗产,不属于当事人夫妇,其他兄弟姐妹还得出入。几次翻抄后,办案单位才告知家属可以换锁,归还房屋 。 事发后,家属得知夫妇俩的非法关押地点,赶紧整理了些衣物送过去,但都被警察拒绝,也不给见面。 涉案警察还糊弄、欺骗家属,说什么聘请律师需要经过审批,不是想聘请就可以聘请的,导致为当事人聘请律师事宜一再拖延。其实,公民都有聘请律师的权利,当事人可以直接要求聘请律师,家属也可以为当事人聘请律师。 李卓忠、廖苑群夫妇只有一个独生女儿,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实习。因父母二十多年来几次被绑架、关押,小女孩自小跟着担惊受怕,几次都是亲戚收留看护。此次李卓忠、廖苑群夫妇被绑架后,警察还不断跟家属索要其女儿的下落和电话号码,后来打电话追问其女儿家里的那些东西她知不知道、有没有其他人来、她有没有男朋友等等。父母再次被绑架,女儿顶着莫大的压力,身体也消瘦的厉害,亲戚朋友见了都不忍心。 李卓忠、廖苑群夫妇曾遭非法劳教 李卓忠曾是兴宁市某中学教师,廖苑群(廖燕琼)曾是幼儿教师,他们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多次遭中共迫害。 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警察以他们夫妇保存有法轮功真相资料为由绑架,将两人非法劳教一年。李卓忠还被非法加期一个月,至二零零四年六月八日才回到家。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初,李卓忠在学校上课时遭绑架,被劫持到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以下是李卓忠在三水劳教所遭迫害事实简述: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下午,狱警突击搜仓。后以从李卓忠所住仓抄出经文为由,对他实施禁闭折磨。三十一日上午,刚下过雨,寒风凛冽,狱警逼李卓忠脱光衣服和袜子,只穿内裤光脚蹲在室外积水中吹寒风。狱警用手沾上冰冷的自来水抛到李卓忠的颈上,穿着皮鞋连泥带水乱踢他。折磨了一整天,又将他拉到酷刑室,绑在老虎凳上恐吓。第二天上午,李卓忠被绑在老虎凳上,受电刑折磨。被两支电棍对着头上、乳头处、腹部、大腿内侧等敏感部位猛电。连续折磨了三天,把李卓忠弄的手脚多处出血,电的全身乌黑、酸痛,过了两个多月才消去。狱警还让夹控造假,罗织罪名,想要延长三天禁闭。当年二月六日已是大年三十,只好于二月四日下午解除禁闭。 酷刑演示:老虎凳 |
三月份,狱警对李卓忠的迫害升级,规定半夜两点半后才给冲凉睡觉,有时又以太晚为由不给冲凉。到三月底,更宣布凌晨四点后才给冲凉睡觉,并威胁说如还不“转化”,就要到六点后,最后一分一秒都不给睡。李卓忠当天就绝食反抗,狱警以不延时骗得答应不绝食,结果还是凌晨四点才给冲凉。 七月份,狱警继续加重对李卓忠的迫害,叫“夹控”收走蚊帐,到零时以后才给睡觉,不给购物、加菜,还经常骚扰和恐吓他。“夹控”和楼层值班更严限制李卓忠的自由,使他长期承受着很重的精神压力。李卓忠一直被单独关押,直到十二月二十二日,“攻坚组”解体,才将他跟其他法轮功学员关在一起。 狱警还以私藏经文为由,加期迫害李卓忠两个月,却一直不书面告知。经多次强烈要求,直到十二月二十日,才将延期通知书给李卓忠看,要他签名。遭李卓忠拒绝并据理力争,狱警理屈词穷,竟恐吓还要多延三十八天,即要到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五日才让他回家。最后,李卓忠被延期迫害四十八天,于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四日回到家。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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