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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郑荣珍被枉判三年入狱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咸宁市温泉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郑荣珍,二零二三年秋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她她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折磨。

郑荣珍,退休会计,她长期遭受中共不法人员的迫害。二零零一年七月,郑荣珍送菜给法轮功学员王淑谦太婆(王淑谦被当地610非法软禁在她自己家中,门从外面锁住,二零零九年被迫害含冤离世),被原建筑公司门卫孟邵和(已遭恶报死亡)诬告,公安局钱建新等一伙将郑荣珍劫持到双鹤桥拘留所非法关押十天。

郑荣珍从拘留所回家时,因帮法轮功学员从拘留所带出来了一封写给市长的信,被人知道了。第二天上午,岔路口派出所原副所长刘和平(已遭恶报死亡)一伙又将郑荣珍绑架劫持到双鹤桥拘留所非法关押,勒索郑荣珍的家人三百元。

二零一七年五月初某天上午,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陈迪坚(指导员,已遭恶报被判刑)和另一穿便服之人伙同咸宁市咸安区温泉希望桥社区两位女子到咸运集团小区法轮功学员郑荣珍家去骚扰。他们先在门外拍照,撕毁了第一个大门上的对联。郑荣珍买菜回家碰到这伙人。陈迪坚当天穿了警服,拿出证件在郑荣珍面前晃了晃,逼迫她打开大门,陈迪坚威胁要非法抄家,还打电话叫人和车快来。社区一女人也打电话说问题大,要派车来。他们私闯民宅入室抢劫,抢走了几本大法书。郑荣珍告诉这伙人不要跟随江魔头走,不要步周永康、薄熙来、王立军等人的后尘。她家人也叫这伙人快走,不要骚扰别人的正常生活。这伙人灰溜溜地走了。

二零二零年,中共邪党政法委、法学会、“六一零”统一部署,安排社区书记、主任、网格管理员、片警、乡村安保主任等一群人,三番五次到法轮功学员家,在全国范围开展对所有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清零行动”,要求法轮功学员在所谓的“反×教协议”(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书上签字,说什么不签字会影响孩子、家人等等,有的还以养老金停发相威胁,还对法轮功学员或家人暗中照相,搞所谓的大数据库,然后根据数据库使用特务手段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郑荣珍被电话骚扰。

二零二一年十月份,法轮功学员郑荣珍在外发送真相资料救人时,发到小车上,小车的主人正好是咸宁市公安局局长肖天树(已遭恶报被判刑)。肖天树指挥警察绑架了郑荣珍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她的丈夫用钱以“取保候审”方式把她接回家。

郑荣珍人是回家了,但检察院法院的法律程序一直还在运作。二零二三年秋,郑荣珍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刑三年后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

相关责任人信息
1、肖天树,男,咸宁市公安局局长,已遭恶报被判刑。
2、宋瑞生,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专门迫害法轮功,罪恶极大。电话:13907249566 13907249566 0715-8254253(宅)
3、度志祥,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已遭恶报患乙肝、肝硬化。
4、阮明贵,男,赤壁市人,咸宁市610主任,家庭住址:咸安区福星城,身份证:422301195303090935,手机:13907249130
5、金国新,男,原咸宁市温泉一号桥派出所警察,现督察大队就职,电话:0715-8253197(办)13807249208
6、邹誉,男,咸宁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7、刘宁,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8、宋军,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9、宋志祥,男,山东枣庄市人,宋瑞生的侄子,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10、魏涛,男,赤壁市人,咸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罪大恶极。
11、谭海华,女,咸宁市政法委书记
12、姚雄,男,赤壁市人,现在家住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咸安曦园小区,二零零三年六月由国安调任咸宁市610副主任,非常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罪恶累累,他的手机:13886509329,妻子胡瑶在咸宁市建行工作,儿子叫姚伟。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13、张忠波,男,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书记兼院长
14、陈先明,男,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15、王忠,男,1968年8月生,武汉市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2023年1月至今任咸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负责逮捕、起诉、审查、上诉、申诉。郑荣珍就是他负责被非法起诉的。
16、李文峰,男,咸宁市中级法院院长兼书记
17、毕奎明,男,咸宁市中级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18、孟邵和,男,咸宁市建筑公司保安,已遭恶报死亡。
19、钱建新,男,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政委
20、陈迪坚,男,岔路口派出所教导员,已遭恶报被判刑3年6个月。
21、刘和平,男,岔路口派出所副所长,已遭恶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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