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黑龙江省宁安市东京城镇林区法轮功学员李振金女士失联,次日有知情者告知她再次被警察绑架,详细情况待查。 现年61岁的李振金曾经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判刑五年;她丈夫杨德贤于二零零五年九月在被迫害中离世;当年十五岁的孩子在极度的恐惧、痛苦中失去了学业。 李振金 |
李振金原住佳木斯市向阳区,后迁居到牡丹江市宁安市。一九九七年,李振金与丈夫杨德贤一起在佳木斯市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当时她34岁,患有血稠、痛经、心脏病等多种疾病,修炼不久这些疾病都好了。李振金用真、善、忍法理来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境界不断得到升华。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晚,李振金与其他五名法轮功学员开车去佳木斯市松江乡新民村发放真相资料,在回来的路上,遭到松江乡派出所两辆警车拦截、绑架,次日被劫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下午,宁安市东京城林业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赵子新、副队长李永斌伙同林业第二派出所的多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李振金的住处蹲守伺机绑架了她,并强行非法入室抄家,将家中两台电脑、三台打印机、六千多元现金、二千本明慧台历成品和原料、几十本大法书籍、大法师父法像等财物抢劫一空。同时绑架了暂住在李振金家的两个外地流离失所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并将两位老人非法拘留半个月。李振金被非法关押到宁安市东京城林业局看守所。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宁安市东京城林业基层法院非法庭审李振金。李静林律师当庭做了无罪辩护。李振金当庭提出要控告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李振金被告知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李振金委托代理律师李静林向黑龙江省林区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没有公开开庭审理,上诉被驳回,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李振金被送往位于哈尔滨市的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李振金提前结束冤狱回家。李振金回家后得知,国保警察抢走她家的六千多元钱,只退回两千多元,其余四千多元钱被国保警察占为己有。李振金家人多次去找他们要钱,国保大队警察总是推三阻四,至今不还钱。李振金被非法关押期间的六万两千多元退休工资,也被邪党全部扣下了,一分钱也不还。 详见明慧网文章《劳教三年判刑五年 黑龙江宁安市李振金揭露狱中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