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六日】我现年七十多岁,是一九九六年得法修炼的老大法弟子,炼功后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我四次被劫持到黑窝,历经了各种非人的酷刑摧残,九死一生,饱经了苦难与沧桑。但在伟大师父的慈悲保护及大法无边法力的威德下,我每次都放下生死,凭着坚定不移的信师信法的正念闯出了魔窟,对省女子监狱及本地公检法等部门的邪恶的嚣张气焰起到了震慑作用,也体现了大法弟子对大法金刚不动的坚定与正信。 可我回家后不久,当地社保局不仅停发了我的社保退休金,还要追缴早年被非法判刑时已发放的二十多万元退休金。抱着给相关人员讲真相的目地,我在经济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花了两万多元律师费,聘请律师起诉当地社保部门的违法行为。我拖着被监狱折磨还没有完全康复的伤残羸弱身体,奔波于各个部门面对面讲真相、写真相信、手机向各领导发真相短信等。多次开庭,我在法庭上的陈述也得到了法官的认可和同情。当我告诉他们一定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时,他们都点头认可。在师父的加持下,自己的正念正行使这些众生明白了真相,也在为自己选择未来。 由于我遭受多年迫害没有退休金,在外地打工的儿子因病还需要家中的经济援助,因而家中的经济状况非常困窘;加上请律师借的部份钱款需要偿还,在我的心里造成很大的压力和负担。渐渐的,自己不知不觉中松懈了修炼人精進的意志,总想用人的办法解决家中当前的经济困境。 二零二三年,邻居知道我被剥夺了社保退休金,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就出于好心,教我在手机上看“养生故事”的短视频,这样可以得到奖励的“红包”。我想只需打开APP软件自动播放,听完几个故事就可得到一元钱,不影响自己的修炼还能挣钱,就未加思索答应了。 由于自己执迷不悟,忘记了名、利、情都是修炼人要放下的执著。在近一年的时间里,自己被对钱财的执著心带动越陷越深,满脑袋想的都是如何多赚钱。这种严重偏离法的行为,不仅使自己浪费了一年多的宝贵时间,还被旧势力抓住把柄,从身体上迫害我,意图最终毁掉我。 二零二三年九月初,我身体出现了病业状况,全身不舒服。两个月后,不仅未见好转,还出现了舌头麻木的症状。到年底,我在外地打工的儿子因患病回家来吃中药治疗,我陪儿子到医院就诊时,顺便向医生咨询了一下自己舌头麻木的情况。医生建议我做脑部CT检查确诊一下,一检查发现是“陈旧性腔梗”,根据常人的医学,这是瘫痪的征兆。当时,我失去了正念,住進医院观察、治疗了一星期,还打电话到单位办公室主任,获得了补助的两百元钱,对证实大法起到了负面的影响和作用。后来,自己右脚的中脚趾长了硬茧,影响了炼功和外出行走讲真相救人,自己也丧失正念,采取常人的办法到修脚店里修脚。 在自己越来越放松修炼,形同常人时,慈悲的师父没有放弃我,在很清晰的梦中点化我已掉到了一年级,要从一年级从新开始修炼。我猛然惊醒,才觉察自己已经混同于常人,执著于钱财,把身体的不舒服当成了“病”。回想自己在监狱时,遭“熬鹰”剥夺睡眠,被强行抢走衣被、遭冻刑冻坏骨髓等等酷刑折磨,造成两眼严重充血、血压高达200多以致爆表,左腿肿胀如冬瓜,高烧四十度持续不退,子宫严重下垂……医生专家说要锯掉左腿才能保命。面对这些巨关巨难,我丝毫没有动心,放下生死,正念正行,把一切交给师父管,三年的时间里依旧坚持每天写真相材料,抱着善心向监狱的相关人员讲真相。在师父的慈悲保护下,在监狱的恶劣环境中闯过了性命攸关的生死大关大难。 深刻反思自己,主要是自己在出狱后的宽松环境中,松懈了修炼精進的意志,在被剥夺社保退休金后,总想用常人的办法多挣钱,慢慢的就钻到钱眼里去了,造成自己遇事就用常人的思维对待,一个舌头麻木的假相就担心自己会不会偏瘫,从而配合医生检查、住院治疗。修炼的進程中,真的是人神一念啊!你认为是病,那就真的是病,因为你的心性已经掉到常人那去了。 师父说:“旧势力对大法弟子为什么那么严厉?一方面出于对你们的妒嫉,另一方面是看不起一些大法弟子的人心太多、太重,遇事不在法上,用人心看问题。所以做不好的难就大,长此下去就很危险!”(《大法修炼是严肃的》) 我明白自己是一手抓住人不放,一手抓住神不放,从而放松了自己的修炼,造成自己在关难中迷失了方向。 《明慧周刊》上刊登的一个得法较晚的同修,在遇到大的病业关时,信师信法、正念正行,六小时闯过右侧偏瘫病症,不到一个月又闯过了心脏病的大关大难。这些都对我的内心造成巨大的冲击,使我猛醒!我也深深体会到了大法修炼确实是非常严肃的。从法理上明白后,我把手机上所有的“养生故事”全部删除了,把对钱财的执著心放下了,抓紧学法、背法,加强发正念。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修后,身体恢复,全身轻松。 回首这段时间,自己被对利益的执著心所带动,从而被旧势力抓住把柄从身体上迫害我,使自己险些被毁于一旦,真是感到后怕。今后一定要静心认真学法,凡事以法为准,遵循师父的教诲,记住师父在《醒醒》中讲的话:“千难万难的路都走过来了,别在最后被绊倒。” 写出此文是警醒自己,也是提醒同修。有不在法上之处,敬请同修慈悲指正。 (责任编辑: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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