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二一年,正是疫情蔓延之际,在北京照看外孙女的法轮功学员王志华,告诉附近居民法轮大法好、安全躲避瘟疫的真相,三月七日,她被海淀区温泉镇警察绑架。其后,她被公检法部门构陷,遭非法判刑两年,被劫入在北京天河监狱。 王志华家住河北省沧州市。她在北京看护外孙女时,因疫情爆发,所有人都处在危险与恐惧中,二零二一年三月六日,她不顾个人安危,将法轮大法好的避疫良方等真相资料发送给附近居民,希望人们平安度过劫难。 王志华被不明真相的居民举报。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派出所警察根据监控录像锁定后,二零二一年三月七日,在她的女儿家,将她劫持到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抄家,抄走她的私人物品,包括大法书、真相资料、真相币、oppo手机等。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王志华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诬陷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她被非法判刑两年并勒索罚款三千元。 王志华不服,提出上诉。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做出非法裁定——维持原判。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王志华被劫入北京天河监狱迫害。 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二十多年的迫害中,王志华曾在二零零零年和二零一五年也遭受中共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警察绑架后,辗转关押到河北省张家口地区张北县看守所。她期间,王志华被野蛮灌食。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王志华到北京为大法师父说句公道话,在天安门广场,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同时伴随着呼声。 王志华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被巡警连拽带打塞进警车,拉到不知什么地方的一个院子里。王志华不报姓名,和其他法轮功学员高呼:“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她被一个警察猛击一拳,打在她的眼睛上。之后,王志华又被拉到一公安分局。她拒绝照像,把棉袄蒙在头上、蹲在地上,警察把她拽起来,抓住她的头发,强行给她拍照。 后来,王志华因不报姓名,被劫持到张家口张北县看守所一个姓司的副所长咒骂他们。王志华绝食抗议,被野蛮灌食。几个人按着她,食物呛得她鼻涕、眼泪一块流,同时伴随着咳嗽。王志华不知道给她灌的是什么,灌食回来,她就解大便,拉稀,是红色的。她怀疑食物中加什么药了。王志华被非法拘禁十八天、勒索罚款两千元。 王志华因修炼法轮功,被剥夺出国的权利。二零一三年,她的女儿在美国要生小孩,希望她去照顾。王志华到外事办去办护照,结果被拒绝办护照,理由是她炼法轮功,她被剥夺了出国的权利。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晚上,王志华和一法轮功学员在沧州市西花园村发法轮功救人的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举报,遭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 在国保大队,王志华告诉他们真相,国保队长唐国利不让讲,照她肚子猛踹一脚,当时王志华就被踹得撞到墙上,又躺在地上。 后来王志华被非法拘留十天。在拘留所,她不穿号服,被号里的犯人捆绑,她就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她们犯人就用抹布塞住她的嘴。警察、队长不管,怂恿犯人对大法弟子犯罪。王志华被勒索罚款一万元。 回到家,王志华洗澡时,她女儿看到她的臀部紫了很大块。那就是运河分局国保队长唐国利踹她那一脚,她撞到墙上撞的,她一直疼了好长时间。 责任人: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国保大队唐国立、李毅等 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派出所警察:皮少东、黄涛等最少六、七个人,一个女的,其余是男的,不知道姓名。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判长:王冲。陪审员:王群利、闵增云。公诉人:赵轶。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审判长:周伟平、相阳。审判员:胡海。法官助理:王泽恒。书记员: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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