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山西省汾西县法轮功学员逯花娥,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起,遭到汾西县社保所接二连三的经济迫害,不但被剥夺应得的退休养老金,还被无理追回已领的退休金三十多万元。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四日,逯花娥和法轮功学员刘记香、郭峰峰在上海浦东新区金桥镇附近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逯花娥后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一八年出狱。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汾西县社保所突然无理停发了逯花娥的退休养老金。 二零二三年新年前,汾西县社保所又要逯花娥退回三年冤狱期间所得的退休金十五万余元。汾西县社保所心虚,不让逯花娥本人知道,从她儿子手中骗走十五万余元,说是息事宁人。 二零二四年,汾西县社保所又发通知要追回逯花娥在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一年所得的退休养老金十九万多元。 退休养老金是当事人付出所得,是公民的私有财产,受宪法保护。汾西县社保所执行中共邪党的迫害政策,对修炼真、善、忍的好人进行一而再、再而三的经济迫害,天理不容,参与人员也将会自食恶果。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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