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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人不应该被关押
给成都市温江区民众的一封公开信
文/中国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五月二日】

各位温江区的乡亲:你们好!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道学府芳邻一住户人家被一群陌生人强行闯入,不久又来一群人,其中还有身穿警服的,将这家的夫妇二人强行绑架走。动静很大,小区左邻右舍都被惊动了,他们都认识徐卫东、孙凤华夫妇,人们既惊恐又疑惑:这夫妻俩平时为人很亲切和善良,怎么遭到这种事情了?怎么还被警察抓了?违反了什么法了呀?

乡亲们,你们知道吗?徐卫东、孙凤华夫妇二人根本没有违法。相反,警察(包括没有执法权的不明身份的人)抓他们是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而且,那些没有穿警服的人,没有表明身份、没有出示证件就闯入家中抄家、强制将夫妻二人控制住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可能小区的邻居很多已经知道了,徐卫东、孙凤华夫妇是修炼法轮功的,他们信仰真、善、忍,并从中受益良多。

谈到法轮功,不知道乡亲们是否对其还有一些误解?其实,我们在电视和官方媒体上看到的什么“天安门自焚”等全是造谣抹黑,就象当年文革等各种运动时的谎言一样,而且更黑白颠倒。比如“天安门自焚”中,所谓“自焚者”王进东被深度烧伤,但两腿间放的装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却完好无损,连最容易被烧的头发也完好无损。以及小女孩刘思影气管割开了还能声音清晰的接受中央媒体的采访,并唱歌……

从法律上来说,根据现行法律,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公安部在二零零零年发布的《公安部关于认定或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明确列举了十四个邪教组织名称,并没有法轮功。即便是按国务院认定的“邪教”名单中也没有法轮功。(其实“邪教”并非一个法律词汇,而是一个宗教词汇。世俗的政权、包括国务院等机构并无权定义“邪教”。)

法轮功学员无论是信仰实践真、善、忍,还是讲述法轮功真相,都是属于受宪法保护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更没有破坏任何一条法律的实施。

事实上,法轮功从一九九二年开始在中国大陆公开传播,教人以真、善、忍为准则要求自己,普遍使人心向善,使修炼者道德提高,并普遍得到健康的身体,当年曾是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大力推广的健身方法,在报纸、电视和广播电台中得到广泛宣传。当年人大委员长乔石经过大量调查后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不长时间,法轮功洪传世界上百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港澳台地区,受到人们的广泛支持,数亿人在公开修炼。

也就是说,按照普世价值来看,法轮功不仅与“邪”无关,而且是帮助人们提升道德、强健身体的高尚的信仰。

就象徐卫东、孙凤华夫妇,认识他们的人都知道,他们朴实善良、古道热肠,徐卫东是高级电工。和我们大家一样,他们有温馨的家,其乐融融。也许与他们接触的人们很难想象,他们曾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徐卫东曾被非法判十年,狱中遭受毒打;孙凤华曾被非法劳教三年,而且遭受各种惨绝人寰的折磨与酷刑。儿子年少失学,失去父母的关心寄人篱下……曾经妻离子散的一家人,在经历重重魔难之后,终于团聚,他们没有怨恨,依然微笑面对生活,仍保持着内心的纯真与善良,实践着真、善、忍的理念,用心经营着小家,悉心养育着下一代。

然而,温江区柳城派出所警察再次绑架徐卫东、孙凤华夫妇。孙风华被非法拘留十天。徐卫东却被非法逮捕,并被构陷到检察院,现在面临被非法起诉。在这期间,柳城派出所警察没有依法给家属拘捕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并篡改批捕日期,强行逼家属签字。柳城派出所办案警察从一开始就程序违法,他们知道徐卫东关心牵挂家人,从而威胁利诱,让徐卫东配合他们作伪证,以达到对其進一步迫害的目地。

其实,即使按照柳城派出所警察制造的伪证所形成的事实,即散发资料,告诉人们法轮功的真相,也没有违反任何一条法律,都是受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的范畴。而柳城派出所黄凯等警察,却是企图利用这些“伪证”和非法证据,将徐卫东進一步起诉迫害,达到他们“破获”所谓“案子”的业绩从而向上邀功。

十多年来,很多资深律师和法律专业人士,站出来发文或上书,指出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起诉甚至判刑没有法律依据,是当局在制造冤假错案。用《刑法》第300条对法轮功学员指控是“适用法律错误”,因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将法轮功定位”邪教“,而且,无论侦查员还是公诉人还是法官,都无法指出法轮功学员的行为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就象指控一个人犯了故意杀人罪,但既说不出这个人有杀人的行为,也说不出杀了谁(没有被杀的人),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目前,徐卫东的家人很担心他再遭冤判,再次遭受酷刑。作为高级知识分子,徐卫东为这个国家和社会贡献了自己的价值,他在大好年华之时竟遭受了十年无妄的牢狱之灾,而这十年的冤狱竟成了温江公检法妄图加重迫害他的理由。

徐卫东是一个善良、合法的公民,他根本就不应该被关押!法律本应是惩恶扬善,维护公正。希望善良的乡亲们,关注这善良的一家人,帮助呼吁释放善良公民徐卫东。因为,善良人遭受无端的司法迫害,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对合法公民徐卫东这样的司法迫害,才是在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因为,《宪法》保障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被践踏,法律被故意错误适用从而造成无辜的人被追诉,这导致的将是整个社会法制体系的崩溃。

法律与道德崩塌后,每一个人都可能是受害者。近两年来,学生失踪后家属求告无门反而被警察警告不准闹事;房地产暴雷后投诉无门,维权被镇压;更早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受害者父母维权困难甚至被判刑……这就是说,这样的悲剧频繁发生,迫害的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还包括我们所有同胞。

希望我们用真心去呵护善良,那也是在呵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和未来。善恶有报,好人一定会有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期待明天。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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