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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武汉市江汉区水塔派出所近期恶行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据明慧网信息,二零二三年初至今,仅仅近一年间,武汉市江汉区发生了至少两起水塔派出所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无视法律,迫害中老年女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

以下是详细报道:

1、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的报道,武汉市江汉区花楼水塔街道办事处政法委、水塔街平安建设维稳办一帮水塔街道办事处政府的公务员们,伙同水塔派出所警察们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八日,突然窜至女法轮功学员杨家丽的居住之处。那天杨家丽正在家收拾家务,忽然听见家的门铃响起来了,她赶忙放下手里活儿,赶紧扭动门锁开门,门刚开一条缝隙,就被外面的人猛的用力一撞就把门撞开了,一下子涌进七、八个面相狰狞的人民警察(也有便衣警察),其中几个人民警察一拥而上将杨家丽抵住,不让她动,其余的人民警察则像下山的饿盗流寇们一样,在屋里翻箱倒柜,开始掠夺……他们将杨家丽自己阅读的合法的法轮佛法书籍及家中悬挂墙上的法轮佛法创始人照片及私人合法存放、拥有的物品(电脑、打印机、墨水、纸张等诸多财物)洗劫一空。打劫后,家中一片狼藉。

随后,七、八个人民警察(也有便衣警察)又强行将杨家丽劫持走了。快两周多了仍不告诉其家人她被关押在何处。据悉,有位邻里讲:她家已经被水塔派出所的人民警察非法蹲坑、非法录像有好长一段时间了。这次人民警察抢劫走了好多东西。

后来,杨家丽被她女儿从臭名昭著的武汉市蔡甸区玉笋山(中共对外宣称是法制教育中心、关爱中心、养老中心、学习班)洗脑班黑窝接回家。

2、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五月三日的报道,善心传递真相,武汉市古稀老人朱光荣遭武汉警察秘密绑架、劫持堤角洗脑班。武汉市年逾古稀(74岁)朱光荣太婆,原户籍地武汉市江岸区,被绑架地在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属于武汉市江汉区水塔派出所管辖区域),已经被劫持超过十五天左右。

武汉市江汉区的水塔派出所的人民警察协同水塔街道办事处的公务员们伙同水塔街道办事处的综治办人员违反了《宪法》、《民法典》、《警察法》、《刑事诉讼法》,办案人民警察涉嫌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盗窃罪,滥用职权罪。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们违反了《宪法》、《公务员法》。

一、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

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学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请在互联网上查《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里面没有法轮功。

法轮功学员拥有的法轮功书籍和法轮功真相材料都是合法的,请在互联网上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文件,废除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达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这两个文件。

二、办案的水塔街派出所的警察们违反了下列法律

(1)《宪法》: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3)《警察法》:
第七条(法治原则):警察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严禁滥用、超越权力。
第八十五条(严格依法履职):警察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不得超越权力、滥用权力。

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受宪法保护,法轮功学员是合法公民,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警察协同社区居委会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监视居住没有法律依据、不经合法程序、没有合法手续,是滥用、超越权利,违反《警察法》的法治原则和严格依法履职原则。所有参与迫害者面临的是被中共卸磨杀驴和法律追责。

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完全是基于谎言,抹黑法轮功,“天安门自焚”是假的,1400例死亡事件是假的,所谓4.25“围攻”中南海是假的。公检法人员很多都被谎言毒害,不看事实,不听劝告,一意孤行。不要以为只要有上级的口头命令就可以为所欲为,要知道卸磨杀驴是中共的本质,为了自保,为了平息民愤,中共就会毫不留情的对那些积极邀功请赏的迫害者举起屠刀。而此事件的背后指使者,也不会逃脱这个厄运。

这些年对法轮功的迫害,没有打垮法轮功,反而使中共骑虎难下,元气大伤,中共已经为以后的卸磨杀驴做好了法律准备。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提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责任倒查制”;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出台《冤假错案终身追究规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出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共气数已尽,希望公检法人员头脑清醒,不要再一意孤行随着作恶,那样会使自己陷入悲惨的境地,同时连累自己的家人。这样的反面例子太多了,明慧网上有很多这样的报道。因为“三尺头上有神灵”、“善恶到头终有报”!那些参与造谣抹黑的媒体人员很多死亡,那些直接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得绝症、甚至暴死的事件太多太多了,这些都是前车之鉴。

希望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包括指使此迫害事件的人,能够用人性、良知、道德、法律衡量一下善恶、正邪、是非,做出明智的选择,纠正执法错误,那才是真正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负责,才会有光明的未来。

武汉市江汉区水塔街城市管理执法车牌、电话信息:
花楼城市管理执法车牌 江汉D0076
特警车牌鄂:A5241
综合巡查车牌:江汉D0406
江汉区扫黑办:027-85481799

武汉市江汉区政府、公安局、政法委责任人、联系电话:
武汉市江汉区委:
联系电话:027-85481613
地址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5
李湛:江汉区委书记,
叶文静:江汉区委副书记、区长,
地址 :江汉区新华路255号
电话 :027-85481989
周先荣:区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
秦红: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北湖街办事处新华路255号
电话 :027-85481622
张光敏: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
胡金利: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地址 :江振路3号 电话:027-83565157
赵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工会主席
地址:江汉区新华路255
电话:(027)85773379
赵维: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江汉区人民武装部 027-68846314
许光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彭勇军: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法委。
王瑞:区委常委、武中商区管委专职副主任,
电话:(86-27)83613869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市青年路233-17号(临时办公场所)
邮编:430015 邮箱:whcbdgov@163.com
武汉市江汉区“六一零”
联系电话:027-85481802
联系电话:027-85481689
联系电话:027-85481690
何旭东:副区长。前任区“六一零”头目,2019-2022年间
余建清:中共成员、副区长。现任区“六一零”头目,2023年间
江汉区公安分局
2023年,直接实施盯梢、蹲坑、劫持绑架、窃听、非法关押、拘禁、酷刑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恶单位。
联系电话:027-85873790
联系电话:027-85394678
联系电话:027-85394620
联系电话:027-85628330
联系电话:027-85394678
联系电话:027-85874400
江汉区国保大队
联系电话:027-85394650
联系电话:027-85395533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99号 邮编430023
张光敏:江汉区公安分局书记、局长
田运海:江汉区公安分局副书记、政委
梅军红:江汉区公安分局副书记、副局长
顾汉生:江汉区公安分局副书记、副局长:刑侦
郑汉斌:江汉区公安分局组委员、副局长、交通大队大队长
王兴旺:江汉区公安分局组委员、纪委书记
方定信:江汉区公安分局组委员、政治处主任
毛建华:江汉区公安分局组委员、警务指挥室主任
丁 渝:江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殷 俊:江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爱国:江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姜东林:江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罗德晶:江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代胜:江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卫华:江汉区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刘 欣:江汉区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赵 勇:区分局法制科科长。
区分局法制科办公电话027-85394647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巡警大队
联系电话:(027)85605195
联系电话:(027)85395140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姑嫂树路30号
江汉区政府花楼水塔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430014
联系电话:027-82298605转6022
办公地址:江汉区民主一街165号
联系方式(电话):027-82786335
程献 花楼水塔街道工委书记,2023年3月28止任
甘泉 花楼水塔街道工委书记,2023年3月29起任
甘泉 花楼水塔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政协联络委主任。2023年3月28日止任;
周力 花楼水塔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政协联络委主任。2023年3月29日起任;
张国强:综治办主任,原街“六一零”头子2023年3月28日止任。
张 卫:综治办主任,现街“六一零”头子2023年3月29日起任。
联系电话:027-82825196
水塔派出所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四路18号
联系电话:(027)-85394665;027-82785578
水塔派出所所长赵军,2022年4月19日止任。
水塔派出所所长李鹏,2022年4月20日起任。
水塔派出所副所长徐波
水塔派出所副所长王净
东民社区管段民警:
何斌:警号:026909 手机:13871038096;
联系电话:027-85391116
东民社区
社区地址:东民里3号2楼
联系电话:027-82781736
社区支部书记:陈银林,
社区支部副书记:杜良芳
社区支部委员:张绪桥、治安
社区居委会主任:陈银林,
社区居委会委员:张绪桥、治安
社区居委会委员:李俊

武汉市蔡甸区区政府、政法委责任人、电话:
武汉市蔡甸区区长:前任待查
武汉市蔡甸区区长:黄元峰(任期:2023年12月-至今,任期罪恶滔天,请上恶人榜)
武汉市蔡甸区市民之家政府信息查询地址及电话:
蔡甸区成功大道88号 027-69813453
武汉市蔡甸区政法委:余从斌(任期:2023年05月-至今,任期罪恶滔天,请上恶人榜)
武汉市蔡甸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陈京(任期:2021年12月-至今) 负责司法、公安、信访、维稳、分管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法院、区检察院(请上恶人榜,任期罪行累累,蔡甸玉舜山洗脑班多次迫害)
以下是武汉市蔡甸区涉嫌秘密非法关押、侮辱人格、非法拘禁、非法刑讯逼供的黑场所:
武汉市蔡甸区玉笋山洗脑班:(非法秘密绑架、强制肉体折磨、精神转化的黑监狱,内部详细迫害、管教人员情况:待查)
玉笋山洗脑班(中共对外宣称是法制教育中心、关爱中心、养老中心、学习班)具体地址:
武汉市蔡甸区园林局老办公楼大院内(玉笋山陵园附近)

武汉市政府、公安局、政法委责任人、联系电话:
多次参与直接迫害武汉610恶人此两人罪大恶极(曾直接迫害死多名法轮佛法修炼者):屈申、蔡恒(原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后来搬到了武汉市蔡甸区玉笋山洗脑班)
武汉市政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义龙(任期待查)
武汉市政府市委:郭元强(任期:2021年9月-至今)(之前任期广州也参与了迫害)
武汉市公安局局长:董煜华(任期:2024年1月10日-至今)(之前任期多次参与了迫害)
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大队长:薛涛(任期待查)
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分局支队长:李闽(任期待查)
武汉市公安局警务指挥部 027-85396280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88号
武汉市公安局刑侦处(即武汉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武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梦湖路1号 邮编:430024
电话:027-85398867、027-82615433
法人:范建军 教导员:朱传红 警务技术人员:
鉴定人:李汉林、岳志超、李胜 主任:马兴宇
武汉市前任市长:周先旺(任期:2018年9月-2021年1月)
武汉市现任市长:程用文(任期:2021年2月-至今)(任期罪行累累)
武汉市政府办公厅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88号
办公时间:08:30-12:00 14:30-17:30
市长秘书:杨相卫 联系方式:027-82826101
武汉市政府联系电话:027-12345

湖北省政府现任省长、公安局、政法委责任人、联系电话:
湖北省政府省长、省委副书记、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王忠林,任期2021年5月-至今。
湖北省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菊华,任期2022年6月-至今。
湖北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员会第一副书记:徐文海,任期:2020年7月-至今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书记、二级大检察官、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王守安
湖北省高级法院书记、院长:游劝荣[任期:2019年01月-至今
湖北省政府副省长:邵新宇 任期:2023年9月-至今
分管省武警湖北省总队。
湖北省政府副省长:陈平[任期:2023年2月-至今
负责民族宗教、商务、招商引资、对外开放、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金融方面工作:

相关的监督机构电话:
警察监督电话:公安局督察支队 027-12389 027-88085520 027-88085530
武汉市委政法委群众安全感调查电话:027-12340

(责任编辑: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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