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九日】我是一名农村法轮大法弟子,今年六十四岁,修炼法轮大法已经十四年了。 二零二零年春,邻居给我们种了四亩地,我给人家钱人家不要,叫吃饭也不来。我是一名法轮大法弟子,不能让人家白种,秋天我就和丈夫给他们帮几天忙。最后那一天,上午掰完玉米,下午丈夫和他们往回拉玉米,我和他媳妇放羊。放羊回来,他媳妇给羊接水,让我挡住羊。我没有注意,有一只羊跑过来,就往我腿上撞,把我撞倒在地。我赶快扶着墙往起站,站起来我的腿走不了路了。他媳妇着急的要我上医院,我和她说:你不要着急,我是炼功人没事,我有师父管。回家学法炼功就没事,五、六天就能下地。 丈夫拉回玉米卸了车,把我背回家,我疼的一夜也没有合眼。第二天我就坐在床上炼功,背《转法轮》、《洪吟》。想起哪段背哪段。第六天我真的能下地走路了。邻居给我拿来二百元钱,我和他们说:我不要你们的钱,你们看我的腿好了。我们的师父教我们有事要为别人着想,我不会要你们的钱,她又把钱拿回去了。 谢谢师父把这么好的大法传给我们。如果我要不学法轮大法,送進医院,拍片,打点滴,不只是我受罪,还要给邻居家带来很大的麻烦。学大法做个好人,对社会、对邻里、对个人都是好事。 (明慧网“5.13”世界法轮大法日来稿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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