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就因为一张真相币传递躲避瘟疫的良方,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法轮功学员闫琳女士被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政保支队绑架,二零二二年七月下旬,被大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闫琳上诉,被非法维持枉判,目前在南京女子监狱五监区遭迫害。 闫琳今年五十五岁左右,军队转业干部,原盐城市盐都区皮肤病防治所医生。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工作单位,闫琳朴实敬业的作风得到所有认识她的人的一致公认,她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闫琳被非法关押地下室、看守所、洗脑班。二零零七年秋,闫琳向民众讲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盐城市盐都区“610”和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国保大队恶警联合绑架。闫琳被非法关押在盐城看守所一年,后被盐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老年法轮功学员倪祥珍女士使用真相币传递避疫良方,被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政保支队绑架。三月七日,闫琳也被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区分局绑架。 酷刑演示:吊铐 |
三月七日至三月十五日,在盐城市区一家私营宾馆,闫琳被连续吊铐多天,当时闫琳月经在身,流血很多,身体非常虚弱。参与折磨迫害者是盐都区公安分局人员(包括政保支队)。 闫琳被非法关押一段时间后,被所谓“取保候审”而回家。 二零二二年六月,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找闫琳去作笔录后,她被构陷到大丰区法院。二零二二年七月下旬,闫琳被大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七月底,闫琳被检察院人员叫去,后经体检,因她身体状况,回到家中。 闫琳上诉后,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审,被非法维持枉判。后来她被带去检查身体,被非法关押在大丰看守所。之后她被非法送往南京女子监狱,目前在五监区遭迫害。 实施对闫琳绑架关押的责任人: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国保大队队长、610办负责人徐志良,电话:13365181072、0515-88420331(宅) 主要参与迫害的人员还有盐都国保大队副队长:吴雷,电话:13961999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