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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023年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综述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报道)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下辖一市两区五县:兴宁市、梅江区、梅县区、蕉岭县、五华县、大埔县、平远县、丰顺县。梅州市二零一三年以前的迫害情况可以参考明慧网《嘉应赤祸—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系列文章。本文主要是根据二零一三年~二零二三年期间明慧网发布的有关梅州市的迫害情况报道及知情人提供的情况整理的综述,也对此前明慧网的报道作一些补充与更正。

由于迫害还在继续以及中共的高压掩盖等原因,目前已掌握的信息也难免绝对准确。请更多的知情人士将所了解和掌握的有关信息以妥当的方式提供给明慧网,及时更正迫害情况,曝光邪恶罪行。

一、二零一三年四月~二零二三年受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概述

法轮功学员受到的迫害按绑架关押时间从长到短大致可以分为:被判刑、关押数月后后续情况不明、被拘留后劫入洗脑班、被绑架后仅拘留(不含判刑洗脑班等)、被绑架(未拘留,不含前几类)、被骚扰(未绑架)六大类。本文将对这六类迫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根据明慧网已公开发表的迫害情况报道的不完全统计,从二零一三年~二零二三年,广东省梅州市法轮功学员中有60人被非法判刑;有1人被非法关押数月后续情况待查;有5人被拘留后劫入洗脑班;有45人次被非法拘留(不含判刑洗脑班等);有49人次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被绑架后释放(未拘留);有78人次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未绑架)。这十一年来,合计有238人次的梅州市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受迫害。历年各类被迫害的人数详见表1。

表1:2013年-2023年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人数统计表

被判刑年份 被判刑人数 绑架数月后续情况待查 被拘留后劫入洗脑班 仅被拘留 被绑架后释放未拘留 被骚扰
2013年 4 2 6
2014年 3 3 3 4 13
2015年 12 1 8 10 3 34
2016年 7 1 3 5 16
2017年 6 13 8 14 41
2018年 6 3 2 11
2019年 2 4 7 1 14
2020年 10 4 3 14 31
2021年 8 1 6 4 16 35
2022年 1 2 13 16
2023年 1 4 1 15 21
合计 60 1 5 45 49 78 238

时间说明:只统计发生在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三年间被绑架骚扰的案例。被判刑与被洗脑案例的时间是按被绑架时的年份计入。

按这个原则,有几位学员虽然在二零一三年初被判刑,但绑架时间是二零一二年,按二零一二年统计,所以没有统计在内。

一年内一位学员被数次骚扰,人数只能算一次;学员一个月内连续受到不同类型的迫害算一次迫害案例,按受到最严重的迫害类型统计;学员数月后受到不同类型的迫害则算两次迫害案例。

如学员绑架释放几天后,有可能再次绑架拘留甚至判刑,也可能再次骚扰。算一次迫害案例。前者按被判刑计入,后者按被绑架计入。

如绑架释放(取保候审)后过几个月甚至更久再次绑架骚扰算两次,如廖小平二零二一年四月份拘留一次,九月份骚扰一次,算两起迫害案例。

表中只有被绑架后释放的这种迫害案例中包含几位被绑架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可能修炼也可能没有修炼)。其它迫害案例如骚扰等都没有统计法轮功家属。

二、2013年-2023年梅州市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三年有46位学员在梅州市本地法院被非法判刑,有14位梅州市籍的法轮功学员在外地法院被非法判刑。总计有60位梅州市(含梅州籍)法轮功学员和外地学员在梅州市被非法判刑。其中因起诉江泽民而被判刑至少有7人,分别为:罗继传、罗森芳、黄宗朋、廖娟娜、廖丽新、朱贤生、练光珠。

表2:2013年-2023年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简表

年份 姓名 性别 地区 刑期 庭审法院 参与绑架单位
2013年(4人) 刘勇文 兴宁市(原籍) 4年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法庭 广州市公安
袁玉娇 兴宁市 5年 兴宁市法院 兴宁市公安、石马镇何小明
何新芳 兴宁市 5年 兴宁市法院 兴宁市公安
李美萍 梅江区 5年6个月 梅县区法院 梅县区公安
2014年(3人) 谢爱英 梅江区 3年6个月 梅江区法院 梅江区公安、三角镇派出所
傅雪冰 梅江区 7年 梅江区法院 梅江区法院、梅县区公安局国保
邓芳英 梅江区 10年 梅江区法院 梅县区公安局国保
2015年(12人) 叶广辉 梅县区 5年 梅县区法院 梅县区国保及城东派出所4名警察
刘美玲 梅江区 10年 梅江区法院 梅江区公安分局国保副队长刘国导等十几名警察
刘利春 兴宁市 6年 兴宁市法院 兴宁市龙田镇龙盘村袁锡珠、龙田派出所所长罗岳群等十几个警察
罗小玲 梅江区 3年6个月 广州市番禺区法院
刘备平 兴宁市 5年 兴宁市法院 兴宁市公安
罗继传 丰顺县 4年 丰顺县法院 丰顺县公安、汤坑镇派出所警察
罗森芳 丰顺县 3年 丰顺县法院 丰顺县公安
黄宗朋 兴宁市 6年 兴宁市法院 兴宁市公安、合水镇派出所
廖娟娜 兴宁市 5年 兴宁市法院 兴宁市公安
廖丽新 兴宁市 4年 兴宁市法院 兴宁市公安、叶塘镇派出所
梁顺景 梅江区 10年6个月 梅江区法院 梅江区公安国保
朱贤生 梅县区 5年 梅县区法院 梅县区公安、程江派出所十几名警察
2016年(7人) 练光珠 蕉岭县 5年 蕉岭县法院 蕉岭县国保
邓秀芬 梅江区 10年 梅江区法院 梅江区公安国保
赖杰福 梅县区 6年6个月 梅江区法院 梅江区公安、五洲派出所
陈利芳 梅江区 判2年缓4年 梅江区法院 梅江区公安(取保候审在家)
温聘玲 五华县 6年 五华县法院 五华县公安局国保钟洪松为首的十多名警察
熊文芳 梅江区(原籍) 4年 深圳市罗湖区法院 深圳市公安、笋岗派出所
古思通 五华县 6年 五华县法院 五华县公安
2017年(6人) 涂晴光 大埔县 4年6个月 梅江区法院 梅江区公安、东郊派出所
陈清芳 汕尾市 3年6个月 梅江区法院 梅江区公安、城北派出所
张晋怀 蕉岭县 4年 江西省会昌县法院 江西省会昌县公安、蕉岭县国保
陈新风 梅县区(原籍) 3年6个月 深圳市盐田区法院 深圳市公安
陈胜辉 兴宁市 2年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
朱薏 蕉岭县 1年6个月 深圳市南山区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警察
2018年(6人) 林金兰 梅县区 3年3个月 梅县区法院 梅县区公安、畲江派出所
曾华英 梅县区 5年 梅县区法院 梅县区畲江镇派出所
曾海平 梅江区 5年 梅县区法院 梅州市公安
郭雅芬 梅江区 6年6个月 梅县区法院 梅州市公安
钟萍 五华县(原籍) 1年 深圳市法院 深圳市公安
罗春泉 兴宁市 2年 梅县区法院 兴宁市国保幸政权等九人
2019年(2人) 幸淑娴 兴宁市 3年 梅县区法院 梅县区公安
邓秀红 大埔县(居住) 2年 梅县区法院 大埔县三河火车站
2020年(10人) 李玲莲 梅江区 3年6个月 梅县区法院 梅县区公安
曾小莉 蕉岭县 5年 梅县区法院 梅县区公安
袁玉梅 兴宁市 5年 梅县区法院 兴宁市公安局
谢云香 兴宁市 1年3个月 东莞市某法院 东莞市公安
丘任英 兴宁市 2年6个月 河源市源城区法院 河源市龙川县公安
丘远香 兴宁市 2年6个月 河源市源城区法院 河源市龙川县公安
温海彪 兴宁市 2年 北京市某法院 北京市公安
李群招 梅县区 2年 梅县区法院 梅县区公安与程江派出所
李依秀 梅县区 2年3个月 梅县区法院 公安国保
2021年(8人) 叶秀芳 梅江区 3年6个月 梅县区法院 (第二次庭审绑架)
曾繁杰 梅县区 8年 梅县区法院 梅县区公安国保
何清香 梅江区 6年 梅县区法院 梅县区公安国保
陈标宏 五华县 2年6个月 梅县区法院 五华县公安
许秋珍 蕉岭县 2年8个月 梅县区法院 蕉岭县公安国保警察等十多人
张崇富 丰顺县 1年6个月 深圳市盐田区法院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派出所
吴小兰 兴宁市 2年6个月 佛山市法院 佛山市警察
廖小平 梅江区 1年6个月 梅县区法院 梅江区五洲派出所三个警察
谢汉柱 梅江区 5年 梅县区法院 梅江区国保大队、城西派出所
2022年(1人) 陈治坤 重庆市 2年6个月 梅县区法院 五华县公安
2023年(1人) 谢汉奎 梅江区 2年6个月 梅县区法院 梅江区警察

说明:
1、表2中被非法判刑案例按绑架时间统计到对应年份中,个别学员被绑架后释放取保候审,庭审后再次被绑架,绑架时间按庭审时间统计。

2、二零一五年佛山市张仕珍(老家丰顺县)、二零二一年广州市曾兴阳、曾跃玲(老家兴宁市)被非法判刑因为生活工作居住一直在外地所以未列入梅州市的统计。

(一)2013年-2023年被判刑已释放的法轮功学员典型案例

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三年底,已知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后已释放的有47人,目前已知有一人离世。以下仅列举几例典型案例。

1、法轮功学员刘美玲,女,时年约三十八岁,家住梅州城区江南三板桥刘屋。二零一五年四月三日下午四点多,刘美玲在上班时被绑架,警察将她劫回家非法查抄后,将其非法关押在梅江区芹洋看守所,后被非法逮捕。刘美玲的母亲田姨当日也被绑架,当晚十时被释放(前几年因病离世)。参与绑架的有梅江区610人员及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刘国导等十几名警察。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下午三点多,梅州城区下着瓢泼大雨,梅州市梅江区法院、检察院偷偷地对刘美玲进行了非法庭审,当庭未公布结果。过后得知被冤判十年,劫入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二三年结束冤狱回家。

2、法轮功学员傅雪冰,女,时年五十二岁,原中国银行梅江支行大堂经理。因修炼法轮大法,多次遭梅州市、区610、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她被中共非法判刑七年、开除公职、洗脑半年。二零零八年,傅雪冰被梅州中行强行单方面解除与她的长期合同工劳动关系;二零一零年她被劫入广东三水洗脑班强行洗脑迫害半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两点多,傅雪冰被梅县区和梅江区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后,劫入梅县区扶大看守所。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左右,傅雪冰被梅江区法院非法重判七年,同年十二月十九日被劫往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五年,傅雪冰被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第六监区期间,曾受到监狱严管两年,由三名警察专事迫害。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结束冤狱回到家中。

3、法轮功学员邓芳英,女,时年五十岁,原梅江区嘉应中学语文老师,因修炼法轮大法被无理开除公职,曾遭两次判刑共计十四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被劫入梅江区月梅拘留所洗脑班一个月;二零零二年八月被梅州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一年,劫入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三个月,后又被劫持回梅非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中午一点多,广东梅州市梅县区610人员和警察勾结工商人员,绑架了邓芳英,后将其劫入梅江区芹洋看守所。在梅江区芹洋看守所,邓芳英拒穿囚服、拒做奴工,坚决抵制迫害。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左右,邓芳英被梅江区法院非法判十年重刑。邓芳英上诉,法院仍维持原判。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邓芳英被劫往广东省女子监狱第四监区。从被非法维持原判决到被劫入冤狱,法院都没有告知家属。二零二二年结束冤狱回家。

4、法轮功学员刘勇文,男,时年约三十多岁,梅州兴宁市人,狱中遭严管迫害,出狱三年离世。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刘勇文在广州快递公司上班期间被绑架,电脑和打印机等被抢走,随后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二零一三年八月上午在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法庭非法庭审刘勇文。邪恶以刘勇文不肯认错为由拒绝远道而来刘勇文的妻子及其亲属到庭旁听。二零一四年九月底被冤判四年,二零一四年底被劫持到广东省肇庆市四会监狱六监区四分监区。从被绑架到劫持到监狱这段时间,家人都未见到过刘勇文。在监狱遭严管迫害。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结束冤狱回到家中。约在二零二零年因迫害而病世。

5、法轮功学员李美萍,女,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出生,原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员,因修炼法轮大法被中共人员非法开除公职,多次遭梅州市610、警察绑架,曾遭非法刑拘一个半月,非法劳教三年多,在广东三水省洗脑班受迫害三个月;先后两次被判刑,在广东省女子监狱受迫害五年、五年半。

一九九九年九月,李美萍在单位因坚持不按上级要求表态而遭绑架、抄家,多名手持冲锋枪的武警如临大敌乘车到她家,抢走一百多本李洪志师父著作和多幅法像等。后被关押在看守所、拘留所十七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李美萍进京上访,在去广州的路上被绑架劫回梅州市看守所刑拘一个月。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零时,李美萍参加梅州城区文化公园集体炼功,被绑架到芹洋看守所,后又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在劳教所,李美萍每天由两个“包夹”监管,稍不如意就拳打脚踢或被罚蹲、罚跑步、罚“蛤蟆跳”等。一次,李美萍因为炼功被五六个人围着拳打脚踢打两个多小时才停手。见她不“转化”,将她关进专门的一小房,安排“帮教”整天围着说他们的谤法邪悟、谩骂诽谤大法师父的言语,将她强按坐在法轮功师父的法像上,折磨摧残她好几天。同时,强迫李美萍每天高强度劳动十五、六个小时,甚至连续通宵干活。李美萍被非法劳教三年零二十三天才回到家。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李美萍被绑架而后被冤判五年,在广东省女子监狱遭到残酷迫害。警察以妇科检查为名,在李美萍阴道内注射毒药,导致她阴道出血并直接导致停经两个月,上身前后发痛,尤其是后背特别严重。第三个月行经时大量流血并伴有大量的血块,打止血针也不管用,血色素一度低至三克,但每天照样被强迫劳动。直到二零零九年八月,李美萍才出狱回家。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李美萍在家被绑架、抄家,先后被关押在梅州市芹洋看守所、广东三水省洗脑班,大约在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前后回到家。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李美萍在梅县区扶大铁炉桥附近再次被尾随的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李美萍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冤判五年半,劫入广东省女子监狱。二零一八年结束冤狱回到家中。

6、法轮功学员朱贤生,男,梅县区法轮功学员,曾多次遭梅州市、梅县610、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先后三次被绑架关押、洗脑,累计洗脑班迫害一百天;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被绑架,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到三水劳教所后,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拒收回到家中;二零零八年五月遭绑架,后被梅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劫入广东省第三监狱(梅州监狱),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左右结束冤狱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半左右,梅县区公安局和程江派出所十几个警察闯入朱贤生家,绑架了朱贤生,将他非法关押在梅县区扶大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在梅县区法院进行非法开庭。五月二十七日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诬判五年,朱贤生上诉到梅州市中级法院,梅州市中级法院七月十五日以不开庭的形式维持原判。朱贤生于八月四日被绑架到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结束冤狱回家。

(二)2013年4月-2023年底被判刑仍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截止到二零二三年底,有十三位被非法判刑的学员仍关押在监狱中遭受迫害。

1、法轮功学员梁顺景、邓秀芬夫妇双双被重判十年,交巨额罚金,生意关门。
梁顺景,男,时年六十二岁。邓秀芬,女,时年五十五岁。夫妻俩是梅江区江南法轮功学员,夫妻失业后一同经营着一家电器店。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晚上十点多,梁顺景、邓秀芬夫妇被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等蹲坑绑架、非法抄家,后被劫到梅江公安分局非法问话、检查身体,直到次日凌晨五点左右,邓秀芬因身体原因 “取保候审”由家属接回;梁顺景则被非法关在梅江区芹洋看守所,在非法关押期间被检查出三个肿瘤,梅江区检察院和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国保大队仍拒绝放人。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广东省梅江区法院一方面坚持对律师要求安检并要求将两位律师的办公包存放在法院,致使律师没法到场辩护;另一方面,法官不理会梁顺景、邓秀芬夫妇曾在法庭上多次强调要等辩护律师到场为其辩护才能开庭的合理要求强行庭审,不给梁顺景与邓秀芬夫妇任何个人辩护的权利,强行打断二人的讲话,以捏造的所谓证据、证人(未到场)控告二人。开庭不到一个小时即宣布“休庭”收场。

后来梅江区法院非法判决梁顺景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罚款两万元;非法判决邓秀芬十年有期徒刑罚款两万元。二人均提出上诉,但梅州市中级法院仍然维持原判。同年八月十七日,邓秀芬被劫往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至今;八月二十三日,梁顺景被劫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监狱迫害至今。

夫妻俩经营得好好的电器店,因双双被绑架迫害,一度由读大学的女儿请人苦苦支撑。终因女儿学业正处关键时期和父母均被重判被逼勒索罚款总计四万元,无奈之下被迫关门。

2、法轮功学员郭雅芬,女,一九六九年四月出生,梅城江北法轮功学员,原梅县医药公司职工。一九九九年以来因坚持法轮功信仰多次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左右,郭雅芬被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劫持到广东省三水市妇教所,不久转移到广州市槎头妇教所,劳教到期后被延期,直接从妇教所劫持到梅江区月梅拘留所,二零零二年九月转移到梅州市梅县城东镇新的戒毒所办的梅州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这期梅州洗脑班解散后,又被劫持到梅江区月梅拘留所,二零零三年一月底才回到家。

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郭雅芬被梅州市、梅江区“610”组织恶人绑架,遭冤判十一年重刑,劫入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于二零一一年结束冤狱回到家中。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多,郭雅芬等人遭梅州市公安局和梅江区、梅县区分局纠集当地派出所、村(居)委人员等绑架、非法抄家。郭雅芬被非法关在梅州市芹洋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梅州市梅县区法院两次非法庭审郭雅芬、曾华英、曾海平三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接到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通知,郭雅芬被非法判六年六个月。后来郭雅芬被劫入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至今。

3、法轮功学员袁玉梅,女,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出生,家住梅州兴宁市龙田镇。袁玉梅因修炼法轮大法屡遭中共人员迫害。二零零一年四月,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三年七月,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被兴宁市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左右,袁玉梅在兴宁市某地段向路过的学生赠送了几份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学生恶告,遭兴宁公安局警察绑架。八月二十八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二零年底,袁玉梅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五万元。袁玉梅提出上诉。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梅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后来劫往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至今。

4、法轮功学员曾小莉,女,一九六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出生,梅州市蕉岭县人。因修炼法轮大法两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遭绑架,被蕉岭县法院诬判五年,后劫往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结束冤狱回到家中。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晚饭后,曾小莉在家中被绑架、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梅州市蕉岭县看守所。同年八月十日,曾小莉被非法逮捕,后被梅县区法院非法枉判五年刑期,并处罚金五万元。曾小莉不服提出上诉。二零二一年三月,梅州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定,维持原判。现劫往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至今。

5、法轮功学员李玲莲,女,一九六二年二月出生,家住梅州梅江区江南。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李玲莲到江南百花洲被举报,随即被当地警察绑架到梅江区公安分局。两天后,梅江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四人带着她的亲戚到她家非法抄家,强行抢走电脑和打印机等。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八日左右,李玲莲被劫持到广东省三水市洗脑班,非法关押半年左右。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一日,李玲莲遭当地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李玲莲被绑架并遭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梅江区芹洋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底,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对李玲莲非法判三年半刑,并被勒索三万五千元。李玲莲上诉至梅州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梅州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二零二一年三月2日,李玲莲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至今仍在监狱遭受迫害。

6、法轮功学员曾繁杰,男,一九八四年出生,梅江区芹黄村人,家居梅县区程江镇长滩村。二零一八年梅州市公安试图绑架曾繁杰,曾繁杰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曾繁杰在租住的住处遭梅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等绑架,后被劫持到梅县区扶大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和九月二十三日下午梅县区法院两次非法庭审曾繁杰。后来曾繁杰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并勒索八万元罚金。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四日,曾繁杰被劫入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至今。

7、法轮功学员何清香,女,梅州市梅县城区法轮功学员,一九五八年出生。何清香因修炼法轮功,两次被非法判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原籍梅州市大埔县的涂晴光和妻子何清香回老家大埔县青溪镇青溪村讲法轮功真相,遭诬告被当地警察绑架。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五日,梅州市大埔县法院非法开庭,诬判法轮功学员涂晴光和何清香三年半。二零一三年何清香、涂晴光夫妇结束冤狱分别从广东省女子监狱、梅州监狱出狱回家。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何清香女士在准备上班时,被梅县区公安分局国保及梅江区金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后被劫持到梅江区芹洋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并勒索六万元罚金。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被劫往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至今。

8、法轮功学员叶秀芳,女,身份证年龄七十八岁,实际年龄已过八十岁,在如此高龄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叶秀芳到梅州城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区分局国保警察闯到叶秀芳在梅县华侨城的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其绑架,后因身体原因取保候审。
二零二零年十月,叶秀芳被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底,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冤判梅城法轮功学员叶秀芳,被非法判三年半刑,并被勒索三万五千元。叶秀芳提出了上诉,二零二一年再次庭审后被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叶秀芳已被绑架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其家人收到女子监狱的病情告知书,叶秀芳患有多发脑梗死、高血压病、糖尿病、脂肪肝(轻度)、下肢动脉硬化并多发斑块形成、双眼白内障。一个月后,叶秀芳女儿到女子监狱探望母亲,见母亲已不能行走,由两名包夹扶着叶秀芳老人出来。

9、法轮功学员吴小兰,梅州市兴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她遭到兴宁市公安纠集合水镇派出所警察及合水居委会工作人员等一共十多人的非法抄家绑架。吴小兰先被非法关押在兴宁市看守所三天,后转蕉岭县看守所拘留七天,她总共被非法关押十天后才被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在广东省佛山市因她在医院发传单被当地警察绑架。随后被非法关押在佛山市看守所,后来她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后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吴小兰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五日回家。

10、法轮功学员谢汉柱,男,一九六二年生,原梅县农业局农村能源股副股长。谢汉柱因修炼法轮大法,两次被非法判刑,一次被非法劳教,并被非法开除公职。

一九九九年底,谢汉柱被开除公职,并被劫往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劳教期满后,谢汉柱被梅县“610”和公安局警察从三水劳教所强行劫持到梅县扶大拘留所、看守所及梅州市戒毒所办的洗脑班等黑窝非法关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谢汉柱才回到家。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谢汉柱被绑架后,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同年七至九月间,被重判十二年刑期,遭受严重迫害,九死一生。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上午,谢汉柱夫妻一同被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国保大队和城西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家中的法轮功书籍和现金等私人财物被抢走。谢汉柱的妻子被非法拘留五天后回家,而谢汉柱则在之后遭非法逮捕,非法关押在梅州市梅江区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谢汉柱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五万元。谢汉柱上诉到梅州市中级法院,又被枉法裁决:维持冤判。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谢汉柱被劫入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至今。

11、法轮功学员陈治坤,男,重庆市籍法轮功学员,一九八二年四月出生。大学毕业后曾经在梁平中学当过高中教师。陈治坤因坚持法轮大法信仰,曾两次被非法判刑,一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一零年十月被重庆市梁平县(现梁平区)警察绑架,十一月十日被重庆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判劳教一年。二零一四年在浙江省散发神韵光盘与《九评》被绑架,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被浙江省台州市路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出狱。

因散发真相资料,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被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警察绑架,五华县的住家被抄,一台电脑与一台打印机被抢走。次日被刑事拘留。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被五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半,罚金三万。二零二三年二月梅州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2、法轮功学员谢汉奎多次遭骚扰、非法判刑。二零零二年四月曾经被绑架到梅江区月梅拘留所开办的洗脑班,遭受洗脑迫害一个多月。当时梅江区洗脑班负责人是梁卫忠。近年来谢汉奎多次被骚扰,如二零二二年九月前后的被骚扰。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谢汉奎遭梅江区警察绑架、抄家,当天被释放回家。二月二十六日下午,谢汉奎再次被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月十三日,谢汉奎被非法逮捕。七月十三日早上在梅县区法院被非法庭审, 而后被非法判两年六个月,罚金三万。谢汉奎不服,提出上诉。梅州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工作单位也发出非法开除的通知。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广东省四会监狱继续迫害。

(三)2013年-2023年被判刑法轮功学员刑期长短分布情况

2013年-2023年60位被判刑法轮功学员中刑期最长为梁顺景(10年半),最短为钟萍(1年)。各个刑期段对应人数分布统计见表3。

表3:2013年-2023年梅州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刑期情况统计表

刑期 在梅州市本地法院被判和梅州市籍学员在外地法院被判 在梅州市本地法院被判 梅州市籍学员在外地法院被判
人数 所占百分比 人数 人数
10年以上(含10年) 4 6.7% 4 0
6年-8年 8 13.3% 8 0
5年-5年6个月 13 21.6% 13 0
3年-4年6个月 16 26.6% 11 5
2年-2年8个月 15 25% 10 5
1年-1年6个月 4 6.7% 1 3
总计 60 100% 46 14

从表3统计情况来看,被判5年以上(含5年)有25人,占总人数的41.6%,全部为梅州市本地法院所判。在“3年-4年6个月”与“2年-2年8个月”这两个刑期段,在梅州市本地法院被判人数与在梅州市籍学员在外地法院被判人数比为2:1.唯独“1年-1年6个月”这个刑期段,梅州市籍学员在外地法院被判人数超过在梅州市本地法院被判人数。由此可以知道在梅州本地法院被判刑学员刑期都较外地法院被判刑偏重。

表4:2013年-2023年,被二次判刑人数情况统计表

序号 姓名 总非法刑期 非法劳教期
1 郭雅芬 17年 2年
2 谢汉柱 17年 2年
3 邓芳英 14年
4 朱贤生 11年6个月
5 李美萍 10年6个月 3年
6 曾海平 10年6个月 1年
7 曾小莉 10年
8 何清香 9年6个月
9 廖丽新 8年
10 涂晴光 8年
11 罗继传 7年(含缓刑)
12 陈治坤 5年9个月 1年
13 陈胜辉 5年
14 陈标宏 5年6个月(含缓刑)

表5:2013年—2023年,曾被劳教且初次被判刑人数情况统计表

序号 姓名 非法刑期 非法劳教期 备注
1 袁玉娇 6年 2年
2 刘利春 6年 2年
3 黄宗朋 6年 4年6个月 2次劳教
4 廖娟娜 5年 1年
5 何新芳 5年 2年
6 练光珠 5年 2年
7 袁玉梅 5年 5年 2次劳教
8 幸淑娴 3年 待查
9 丘任英 2年6个月 待查
10 丘远香 2年6个月 待查
11 朱薏 1年6个月 2年
12 钟萍 1年 2年

(四)2013年—2023年被判刑学员罚款金额变化情况

2015年上半年前被绑架的学员,判刑的同时未见有罚金的报道。2015下半年开始,被绑架的学员在梅州市各地法院被非法庭审判刑的同时开始出现罚金,邪恶图谋抢劫法轮功学员财产从这年开始。历年来被判刑学员罚款金额变化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1、2015年-2019年

2015年-2019年,就是疫情前。根据明慧网报道与各方面了解的信息可知,梅州市有19名学员被判刑同时被勒索罚金。具体情况详见表6,按罚款金额、平均每年罚金等排列。

表6:2015年-2019年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被判刑罚金情况统计表

序号 姓名 刑期 罚金(元) 平均每年罚金(元) 罚金对应人数
1 黄宗朋 6年 20000 3333.33 2万:4人
2 温聘玲 6年 20000 3333.33
3 古思通 6年 20000 3333.33
4 邓秀芬 10年 20000 2000.00
5 梁顺景 10年6个月 20000 1904.76
6 练光珠 5年 10000 2000.00 1万:1人
7 郭雅芬 6年6个月 8000 1230.77 8千:1人
8 陈新风 3年6个月 6000 1714.29 6千:1人
9 陈利芳 判2年缓4年 5000 2500.00 5千:7人
10 陈胜辉 2年 5000 2500.00
11 陈清芳 3年6个月 5000 1428.57
12 涂晴光 4年6个月 5000 1111.11
13 朱贤生 5年 5000 1000.00
14 曾华英 5年 5000 1000.00
15 曾海平 5年 5000 1000.00
16 罗春泉 2年 3000 1500.00 3千:3人
17 幸淑娴 3年 3000 1000.00
18 赖杰福 6年6个月 3000 461.54
19 罗继传 4年 2000 500.00 2千:1人
合计 96年 170000 1770.83 19人

说明:二零一六年后在梅州市各地法院被非法庭审并判刑的学员都有罚金,只不过由于各种原因,有些没有及时曝光。这一阶段罚金最高的二万有五人,最低的被罚二千有一人。八千以上(含八千)六人,占31.5%,全部是梅州市本地法院所判。平均每年罚金这一阶段高者每年三千多(本地法院所判),低的每年几百。可能是因为梅州市是广东省欠发展的地区,财政负担较重,所以罚金比其它地区高。

2、2020年以后

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二年,根据明慧网报道与各方面了解的信息可知,有十六名学员被判刑同时被勒索罚金,其中,在梅州市被绑架且被判刑的所有十四名学员都被勒索罚金。

表7 2020年—2023年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被判刑罚金情况统计表

姓名 刑期 罚款金额 平均每年罚金(元) 庭审法院
丘任英 2年6个月 2000 800.00 河源市源城区法院
丘远香 2年6个月 2000 800.00
李玲莲 3年6个月 35000 10000.00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曾小莉 5年 50000 10000.00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袁玉梅 5年 50000 10000.00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叶秀芳 3年6个月 35000 10000.00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李群招 2年 20000 10000.00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曾繁杰 8年 80000 10000.00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何清香 6年 60000 10000.00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陈标宏 2年6个月 25000 10000.00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廖小平 1年6个月 15000 10000.00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谢汉柱 5年 50000 10000.00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许秋珍 2年8个月 26000 9737.83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李依秀 2年3个月 25000 11111.11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陈治坤 2年6个月 30000 12000.00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谢汉奎 2年6个月 30000 12000.00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合计 54年5个月 535000 9831.56 梅县区法院平均1年超1万

说明:自二零一九年开始,所有在梅州市被绑架的学员庭审都定点在梅县区法院

二零二零年后,两位学员(丘任英与丘远香)在外地被河源市源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为二千,罚金较少。

所有在梅州市本地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的十四名学员的罚款金额都较前几年有大幅提高。二零一九年以前(含二零一九年)梅州市法轮功学员在本地法院被判刑的罚金最高为二万。而二零二零年后在本地法院被判刑的罚金最低二万,最高八万。二零二零年前平均每年罚金最高不到四千,二零二零年后平均每年罚金将近一万或一万,最近两年提升到每年罚金超一万。

从每年刑期对应的罚金数额之高,可以窥见,随着梅州市财政吃紧,梅州市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也越来越严重。

三、2013年—2023年被非法劫入洗脑班和待查的法轮功学员

(一)2013年-2023年被非法劫入洗脑班案例

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七年,梅州籍法轮功学员有五人被拘留后劫入洗脑班,其中两人已经离世。二零一八年后未见有劫入洗脑班案例。(具体情况详见表8)

表8:被拘留后劫入洗脑班情况统计表

姓名 地区 绑架时间 绑架地点 拘留与洗脑班 关押时间 曾受迫害 备注
古笑丹 梅江区 2014年1月 关押梅江区芹黄看守所一个月,后被劫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的“广东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迫害 刑拘30天+洗脑班3个月 以前拘留十天+洗脑4个月 2020年10月,含冤离世,享年68岁。
邓道香 蕉岭县 2014年2月 送孙子上幼儿园上学时在实验小学门口 拘留后被劫入洗脑班,时间不详但不超过7个月 2019年2月20日,病业离世。
饶利聪 原籍梅州市,长期在深圳市居住 2014年4月 深圳市西丽洗脑班(深圳市法制教育学校”) 拘留可能15天+洗脑班1个月
杨励军 原籍梅州市大埔县,长期在深圳市居住 2015年5月 海南省海口市被派出所绑架 酒店办的洗脑班 洗脑班共40天 2001年—2014年遭关押约30天、劳教一年6个月
朱裕红 原籍梅州市丰顺县,户口在梅江区;广州市上班 2016年11月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 先关押在顺德区看守所2017年3月被劫入佛山市三水区广东省洗脑班 看守所4个月+洗脑班时间不详但不超过7个月 被诬判十三年

(二)后续情况待查案例

巫仙云,女,七十多岁,家住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瑶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巫仙云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公安警察绑架,绑架后过去两个多月仍不知道下落。具体哪个派出所实施绑架、老人去向等,目前仍然未知,请知情人士补充相关情况。

四、2013年—2023年仅被非法拘留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概况

以下迫害案例仅仅是来源于明慧网已经发表的被迫害案例。但历年来都有一些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拘留案例没有报道。尤其是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案例因为各种原因大部份没有报道,如二零一七年、二零二一年等数年梅州市曾按名单大规模骚扰学员,所以实际骚扰人次可能数倍于下表中统计人数。

表9:2013年-2023年被拘留绑架骚扰案例简表

时间 拘留关押 被绑架后释放未拘留 被骚扰(未绑架)
2013年4月后 当天释放2人:李满盛、梁梅娇
2014年 张汝良、谢秀玲(各30天);杨励军(可能15天); 当天释放2人:曾粉玉、杨豪辉第三天释放1人:涂佛满;天数不详1人:刘备平(取保候审)
2015年 李首娜、李玲莲(各12天);刘利梅、罗飞英(各10天);李苑苑(10天)和另一学员(时间不详);罗欢、罗少芬(各5天); 当天释放8人:李秀芳、张美明、两位潘姓学员、田姨(刘美玲的母亲)、李根谋、陈银英、李梅发次日释放2人:黄小珍、邓秀芬(两人都因病取保候审); 卜秋霞、蔡煌昌、邓伯
2016年 温秋香(15天);徐雪平(30天);黄小珍(梅江区,23天后因病取保候审) 当天释放2人:熊富英、魏世杰次日释放2人:郭芸、何小林逼供3天释放:古思通
2017年 王平、卢少娟、周亮、林创新、谢进芳(各10天);曾秀芹、谢国芬、刘冬梅(各15天);涂晴光(5天);曾华英(17天);陈娜(30天);丘忠元、刘春香(25天); 当天释放3人:曾梅珍、郑文浩;谢进芳的妻子;次日释放5人:肖姓夫妇;朱薏的丈夫和两个女儿(关押24小时); 徐雪平、陈新娥、陈利芳(兴宁市)、子尾、黄小珍(兴宁市)、黄红英、黄小红、钟银英、春霞、远兰、达平、曾双华(抄家)、赖伍娇(抄家);黄小珍(梅江区,接开庭传票后流离失所)
2018年 当天释放3人:郑桂芬、朱素蓉;罗利芳 曾繁杰、廖秀葵(两人绑架未遂,流离失所)
2019年 黄龙思(5天)、廖小云(15天);温秋英、邓月梅(各7天) 当天释放6人:夏显强、傅艳玲、夏证鹏;黎琼英、何新芳、黄淑珍天数不详1人:叶秀芳(取保候审) 谢汉柱
2020年 曾小玲(16天)、廖小平(10天)、黎满元(5天)、吴小兰(10天) 当天释放1人:陈大梅次日释放1人:李秀芳、朱辉 黄龙思、廖小云、黄小红、黄红英、邓月梅、廖小平、谢国芬、赖伍娇、曾秀芹、林伦珠、刘冬梅、张珍云、王向花、梅县区一位不知名学员
2021年 刘梅珍(6天)、黄小珍(兴宁,30天)、黎春兰(5天)、蔡小玉(绑架当天释放+几天后再绑架拘留15天)、曾跃芳(15天)、钟萍(15天)、 当天释放3人:黄小红、梁宣凤、刘碧清次日释放1人:李观秀(深圳儿子住家被抄,几天后梅县住家被抄) 徐静兰、朱美香、城北镇一学员、傅雪冰、温秋英、张美云、熊富英、廖琼珍、熊曼华、林创新(抄家)、温惠玲、谢汉柱、何新芳、朱雅纯、林美云、朱辉
2022年 当天释放2人:张小兰、黎桂英 梁秋萍、赖杰福、张美华、刘海雄、何小林、谢汉奎、何新芳(抄家)、李观秀、谢国芬、温惠玲(抄家)、郑菊莲(2次)、钟昔岭、朱辉
2023年 张小兰(5天)、谢进芳(10天)、王向花(15天)、彭彩珠(10天) 当天释放1人:梁梅娇 熊富英(2次)、傅雪冰(3次);谢国芬;钟苑英、黎春兰、钟昔岭、朱贤生、陈映明、邓芳英、阿娟、林莉、刘梅珍、黎莉美、黄淑珍(抄家)、朱辉
合计 45 49 78

五、梅州市部份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案例

据不完全统计,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以来至少有219位法轮功学员离世,其中大部份遭受过迫害。

1、法轮功学员黄小珍,女,梅州城区江南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在梅州城区江北东学校操场炼功,被非法拘留半个月。二零零零年四月五日到北京为大法上访,四月八日在天安门广场被便衣绑架,在北京被非法关押七、八天,送回本地看守所迫害,九月份被送广东三水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三年四月被邪恶绑架到公安局,把黄小珍的头用黑袋罩着,绑架到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进行刑讯逼供,八月转送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因发《九评》遭不明真相的世人恶告,被绑架、非法抄家,后因身体出现严重的胸膜积水、肝积水,于次日“取保候审”回到家中。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城东镇发台历,被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梅县区扶大拘留所,在拘留所,警察骗她说拘留七天,后来又拘留十五天,十二月七日被非法逮捕,十二月二十一日,因身体原因 “取保候审”,家属因此被勒索了一万元的所谓押金回了家。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广东梅县区法院给黄小珍发出传票和梅县区检察院一月十八日签发的所谓起诉书,欲于二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时在梅县区法院第一审判庭非法庭审黄小珍。二月十五日张巧玲打电话以撤销传票后又撤销开庭企图诱骗家属带黄小珍去签名, 黄小珍未去。二月十六日国保直接上门骚扰,黄小珍被迫离家出走。其后数月梅县区检察院、法院人员和区国保警察经常用电话或闯到黄小珍家来骚扰、恐吓,使黄小珍及其丈夫身心受到伤害。由于高压迫害下无法正常学法炼功,黄小珍身体出现严重的病态,虽经送医治疗,最终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在家含冤离世。

2、法轮功学员廖秀葵,女,梅县畲江镇法轮功学员,该镇中心小学教师。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廖秀葵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梅县公安局警察叶秋、罗展雄、李建禄等绑架,非法关押在梅县扶大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一个多月后,因身体出现严重病态回到家中。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被梅县“610”副主任刘奇谦、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罗展雄五个警察伙同镇小校长吴海苑、副校长张国豪绑架廖秀葵。家中被一伙警察抢去电脑、复印机、真相资料一批、现金五百元。随后廖秀葵被非法关押在梅县扶大看守所关押一个月,被开除公职、停发工资。后被劫持到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劳教所遭受晚上不准睡觉,每天坐小板凳、罚站、限制上厕所等迫害。二零一八年廖秀葵与郭雅芬等学员一起贴真相资料。郭雅芬被绑架而后被判刑,而廖秀葵为躲避绑架,流离失所,于年底去世。

3、法轮功学员夏显强,梅县程江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四月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抓,押回梅县后非法关押在程江派出所,警察用高压电棍电他,企图逼迫其停止修炼,未达目的。

二零零零年八月,夏显强被梅县“610”劫入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期间受尽折磨迫害。期满被加期两个月,两个月后于二零零二年六月被梅县“610”从三水劳教所押回,关押在梅县拘留所、梅县看守所、梅州城东戒毒所等地进行迫害。经过十几天的折磨,夏显强已经被虐待得不成人形,神志昏迷,生命垂危。“610”邪恶之徒不想在拘留所死人,怕负责任,急急忙忙叫家属用担架把夏学员抬回家。

二零零三年一月梅县区“610”再次把夏显强绑架到三水劳教所迫害两年。到期后又押送到所谓的“广东省法制教育所”迫害。期间曾经迫害到全身水肿,三水市西南人民医院诊断夏显强除有心肺病、高血压、胆结石外,还出现了慢性胆囊炎。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梅县“610”警察才将奄奄一息的夏显强放回家。此后,夏显强被迫离开家乡到佛山市打工维生。因屡次受骚扰,十几年后离开佛山市回到家乡。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国保警察林立等十几个警察,陪同广东省“610”办朱姓副主任,绑架了夏显强全家。而夏显强被带到梅县区国保大队被非法审讯、拍照、收集指纹与DNA.到晚上九点半左右,罗展雄伙同两名便衣把夏显强绑架到梅县区中医院体检,结果发现夏显强血压高,心脏与身体其它部位也有问题。当晚十一点左右,夏显强一家三口才得以回家。二零一九年病逝,终年五十八岁。

4、法轮功学员梁宣凤,女,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便衣警察,梅县区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林立带队到梁宣凤女士家中抄家,后绑架了程江镇老年法轮功学员梁宣凤女士,当天释放。四月二十七日早上,梁宣凤被骗去梅县区公安分局拿被抢的物品,结果被公安局国保大队强行带去医院做核酸检测、做全身检查,即使量血压高达240-290多仍被带回公安局。当天四点多,他们让梁宣凤上车,直接把她带到位于扶大高新区的梅县区拘留所。拘留所的人接到梁宣凤后,看到身体检查表显示血压接近300.拘留所估计怕负责任拒收,警察很不甘心地把梁宣凤送回家了。梁宣凤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含冤离世。

5、法轮功学员林星茹,女,梅州市蕉岭县法轮功学员,是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赖佳淼的妻子。

赖佳淼、林星茹夫妇是梅州市蕉岭县法轮功学员,优秀个体企业家。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开始后,夫妇长期遭受迫害,多次被绑架。

二零零零年一月份林星茹只因为公开炼功,被非法关押在蕉岭看守所迫害四十天。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被蕉岭县“610”、国保警察绑架迫害被劫持到广东省三水女子劳教所关押强制奴役迫害。

二零零六年五月份,林星茹在深圳市大街派发真相资料时遭到公安国保警察绑架关进深圳市福田看守所迫害。林星茹连续十五天采取绝食抵制迫害,“610”警察在她生命垂危的情况下不得不放人。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林星茹、赖佳淼夫妇在深圳的新家被警察盯上。林星茹出外购买耗材,不知赖佳淼在家早已被警察绑架铐在椅子上,刚进家门,即被几名警察蜂拥而上用暴力野蛮绑架、实施非法抢劫,抢走电脑、打印机、卫星接收器及数千元现金等一批私人财物。被非法关押在深圳市福田看守所长达八个多月迫害中,林星茹先后两次采取绝食反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七日,林星茹日被非法判刑三年,林星茹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赖佳淼被劫持到广东省韶关监狱迫害,最终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左右被迫害致死。林星茹在长达近三年的酷刑与虐待中,承受了普通人无法忍受的苦难,于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离开了广东省女子监狱这邪恶的魔窟。回到家后才知道赖佳淼已经去世,连最后一面都不让见。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八日因迫害而病世,终年八十岁。

6、法轮功学员刘尚礼,男,梅州兴宁市龙田镇社子龙村人。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后,从二零零零年—二零零八年,刘尚礼因坚持修炼大法,向世人讲真相,先后被非法劳教四次,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受尽折磨,累计被关押迫害近七年。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五日,刘尚礼到北京为大法上访,遭绑架关押大约一个星期后,被劫回兴宁看守所关押。兴宁刑警采取毒打、泼脏水、手铐脚镣等酷刑迫害。后被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期间遭受种种非人的折磨,满口的牙掉了一颗又一颗。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刘尚礼再次被绑架,于二零零三年二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三年六月,被关进洗脑“转化”基地的那间密不透风、不见天日、到处血迹斑斑的特别行刑的207室。八名劳教人员分两班轮流对刘尚礼施刑“严管”,昼夜不准打瞌睡,凌晨淋冷水、夜半吹风扇,还常受凌辱殴打,老人备受摧残,身心痛苦。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日,刘尚礼在兴宁市龙田镇路途中修摩托时,跟老板讲真相后遭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半,第三次劫往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刘尚礼到法轮功学员张飞荣家,警察闯入将他们一同绑架。刘尚礼被非法劳教两年,第四次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

一进劳教所,警察就安排“夹控”控制刘尚礼在零点后才可冲凉睡觉,并对他层层加压,要他在房中间睁眼坐直,只要一看到他闭眼,“夹控”就拿厚纸板拍打他或在他耳边猛敲口杯盖,造成气氛相当紧张、恐怖。警察还经常在下半夜用各种手段折磨他。他被摧残到无法坐稳,连连摔倒,头上碰的到处都是肿包。就这样折磨了八十多天,刘尚礼都不屈服。又把他劫持到酷刑室,全身绑在老虎凳上恐吓、折磨他。刘尚礼身体承受不住这样长期严酷的折磨,曾被迫“转化”。经过近两年的关押迫害,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才回到家。刘尚礼于二零二三年因迫害病世,终年七十五岁。

7、法轮功学员熊始光,男,六十多岁,梅江区江北东厢法轮功学员。坚持修炼大法不动摇,屡受绑架洗脑和非法劳教。三次劳教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熊始光被梅江区“610”、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梅江区芹洋看守所一个月,后转至梅江区月梅拘留所关押。在那里,熊始光每天被迫做奴工14小时以上。后被梅州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熊始光被绑架至梅江区月梅拘留所洗脑迫害一个月。二零零三年一月被梅州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二年,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被延期迫害七个月才回到家。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日凌晨四、五点左右,熊始光在梅城江北梅州监狱围墙上写真相标语时,被五洲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并殴打,上午十一时左右,十名警察将熊始光押回家,抢走其家中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光盘等资料,熊始光随即被非法关押在梅江区芹洋看守所,后被梅州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两年,十一月被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后于二零一一年七月左右回到家中。约在二零一三年离世,终年六十二岁。

8、法轮功学员陈国贤,梅县扶大镇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后,多次受到迫害。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陈国贤与大姊曾金云等十位同修上京上访,被绑架到北京宣武区看守所拘留三天,后被劫持到扶大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再被劫持到梅县扶大洗脑班洗脑四十天,被抢走两千三百元(其中一千元说是到广州火车站接一同上京上访的十名法轮功学员回梅县扶大的车费开支)。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二日早上,陈国贤与大姊母子三人及多名同修到梅州市文化公园炼功,被绑架到扶大派出所关了三天。二月十六日晚上,陈国贤等十多名同修在本村原炼功点学法,被绑架到扶大派出所关押三天,后被劫持到扶大看守所迫害一个月。四月,陈国贤无辜被绑架到扶大派出所关押四十天,五月又被非法关押在扶大派出二十六天。六、七月间,陈国贤被绑架到由梅县“610”、县检察和扶大镇、三葵村委举办的三葵村委洗脑班逼看诽谤大法音像的洗脑迫害非法拘禁迫害连续两期共两个月。七月下旬,陈国贤无辜被警察绑架到扶大派出所非法关押四天四夜,后被绑架到扶大看守所关押迫害二十多天。八月下旬被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一年。

自被迫害以来,陈国贤共被抄家八次。第一次是上京被抓后约一九九九年十月三日,县公安、“610”、扶大镇林标强、扶大镇派出所所长何学饶在村委黄振忠、治保庄新林配合下共二十多人对陈国贤进行非法抄家,去了好几辆警车,抢走大法书七十二本、收音机两台、大法音像带各一盒、彩电一台(几年后要回)、现金两千三百元。陈国贤共被非法拘留一次十五天、刑拘两次共两个月、劳教一次一年、无辜非法关押六次共一百一十六天、本村洗脑班两次共两个月。二零二零年在家病逝,终年八十岁。

9、法轮功学员张优青,男,梅州市丰顺县法轮功学员。因修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九月份黄祖电带人到法轮功学员张优青家,强行抄家,翻箱倒柜的抄走一批大法书籍及师父法像,并谩骂张优青的妻子(同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一月遭丰顺县公安”610”恶人警察绑架,后被梅州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二年,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下午,丰顺县“610”副主任徐名均、国保大队曹晓东带约二十人到张优青家绑架在其家学法的五位学员。张优青被绑架至汤坑派出所。警察在非法审问期间,曹晓东与另一警察递给他一杯水。张优青喝下后,喉咙干燥,随后出现排便困难,便血,出现幻觉、记忆力锐减等症状。几天后张优青的儿子送他去医院检查,后确诊为双肾结石,尿道阻流,派出所对于张优青便血、排便困难的身体状况置之不理,仍不放人。四月五日中午,张优青終于回到家里。出来后晚上仍便血。排不出大便,腹胀肚痛,小便也十分困难。疑警察在茶水里下了有毒药物。二零二零年八月离世,终年七十八岁。

10、法轮功学员叶启守,男,八十岁,广东省梅江区三角镇湾下村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多次遭到绑架关押、搜家骚扰,叶启守、吴翠英夫妻俩一度被迫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梅江区“610”、公安局和三角派出所七、八个恶人闯到叶启守家抄家,将其绑架关押到梅江区芹洋看守所八个月。期间,他被拳打脚踢,肾脏被踢伤,小便血尿,直至回家时屁股上的皮肤还发黑,肾脏部位作痛。
一次,叶启守突然被绑架到梅江区公安分局二楼非法审问,要他说出法轮功学员的活动情况。三个警察将叶启守围起来,非常凶狠地推打,轮番拳打脚踢,他的牙齿都被打掉两颗。警察还用松紧手铐将叶启守的手掌铐住,用力猛拍,又用脚踩手铐,将他的五个手指骨都踩碎,碎骨都显现了出来。还被威胁恐吓:“不怕你那么顽固,叫你老婆来收尸。”期间,被关在看守所一个嫌疑犯较多的监仓,受到恶人的非法审问和无理辱骂殴打。

在梅江区芹洋看守所被关押一个月后,又被劫持到梅江区月梅拘留所,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因被打得遍体鳞伤,八个月后在月梅拘留所由家属保释回家。

回家后,叶启守、吴翠英夫妻俩开始离家出走,居无定所,漂泊在梅州、深圳、广州三地,躲避警察的骚扰,但仍常被三地的警察骚扰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梅州和深圳公安到叶启守女儿的单位,以失业威胁,要他女儿说出父亲的住处。二零零七年,广州公安又到叶启守儿子住处骚扰,说要找叶启守夫妻俩。同年五月的一天上午,梅江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薛清文等两人以“签表”为由到叶启守家骚扰,下午又来。因怕被绑架,叶启守夫妻俩被迫再次流离失所,长期在深圳与广州等地漂泊,不能回家居住。二零一五年四月底叶启守离世。

11、法轮功学员张汝良,梅州市蕉岭县人。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蕉岭县“610”恶人钟昌庆及几名警察到张汝良家,企图绑架迫害张汝良未遂,将他的摩托车抢走。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张汝良再遭该县“610”几个恶人警察绑架并抄家,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又转拘留所五天,后被梅州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一年,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早上,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法轮功学员张汝良在自家鱼塘边被绑架。关押一个月后于十二月二十五日回到家中。二零二一年十月病业离世。

六、2013年-2023年参与迫害的恶人恶报的典型案例

根据明慧网的报道和一些信息,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三年有十一名政法委书记或原政法委书记遭恶报;一名原政法委副书记兼“610”主任遭恶报;一名“610”科长被撤职,九名公安局正副局长遭恶报。

表10:2013年-2023年遭恶报恶人简表

类型姓名职位 死亡 恶疾 被调查、被双开、被逮捕、入狱 撤职、辞职、降职、 家人(死亡、疾病) 总计
政法委书记 彭耀新 黄伟闻、陈俊钦、姚文东、丘孝良、黄少峰、傅国强、郭展凌、凌志达、黄纯忠、梁玉辉 9
政法委副书记、科长(“610”) 钟其森 钟立 2
公安局正副局长 侯美昌、李元祥、王成首、赖勤、何永东、钟强、温健忠、张建民 李昌龙 9
国保大队 凌万新、刘坚 薛清文、陈政雄 杜应新(妻子) 5
派出所、看守所等公安局其他人员 钟锋 曾宪泉、许智辉、廖运坤 4
法院与检察院、监狱 马琼英 廖远忠、陈小清、李苏明、周铁伟 5
市县区委书记 谢耀琪 李嘉、朱泽君、黄强、潘小韬、骆裕根、钟光灵、江理达、万庆良、温向芳、 陈略宇 11
镇村人员 郭海锋 1
其它(宣传部门) 朱瑛 周章新、林碧红 3
合计 5 2 38 5 1

1、只统计发生在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三年间恶人恶报。二零一三年后新发现的2013年前恶报案例未统计在内。

2、只统计参与迫害各级官员,曾受迷惑参与迫害的学员、梅州监狱包夹犯人信息含糊不统计。官员仅是党内严重警告或严重警告,职务未变不计算在内。如钟勇生、朱幼雄等人因为协助钟立档案作假受严重警告或警告,职务未变,未列入恶报。

3、职位按迫害时在梅州市最高职务统计,有些人员升任到其它非迫害职位,不算迫害最高职位。市/县/区委书记应该对本地区迫害负责,而迫害后期的市长或副市长可能没有参与迫害。所以温向芳由蕉岭县委书记升任梅州市副市长,迫害最高职务算蕉岭县委书记。彭耀新自杀时职务是梅州市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有些副书记可能不一定参与迫害,所以其迫害最高职务算政法委书记。万庆良按离开梅州市的职务是蕉岭县县委书记。

下面选典型案例十八人,更正部份错误的信息

▼黄伟闻,男,广东梅州兴宁市人,一九六六年出生。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任梅州市公安局长,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梅州市政法委书记。

黄伟闻参与迫害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至少十三年,按照惯例,其任梅州市政法委书记前半段兼梅州市“610”领导小组副组长,后半段时间兼任梅州市“610”领导小组组长,直接主持对法轮功迫害。在其任市公安局长与政法委书记期间,发生了很多起法轮功学员群体被绑架事件,都是在其纵容、默许或指使下进行的,如 二零零五年二月三年日谢汉柱、郭雅芬、刘立平等七、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此起绑架事件导致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重的判十一、二年);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傅雪冰、邓芳英等数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事件(此起绑架事件导致傅雪冰、邓芳英分别被非法判七年、十年。十几年来梅州市大量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黄伟闻负有领导责任。升任广东省地质局副局长后,二零一八年四月被通报正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后被宣布“双开”,并被提起公诉。

▼温健忠,男,一九六九年五月出生,广东省梅县人,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任蕉岭县公安局局长。在其任公 安局长期间,蕉岭县学员被迫害,温健忠负有领导责任。如二零一六年二月24日,法轮功学员练光珠被绑架直至判刑,二零一八年四月升任为蕉岭县委常委、县纪 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不足两年的温健忠,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调查。

▼张建民,男,一九七一年十月生,广东省饶平县人,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在二零一六年九月左右担任丰顺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近年丰顺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与其相关。二零一八年四月其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侯美昌,男,汉族,一九六六年六月出生,广东梅州市梅县区人, 二零一一年任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二零一六年底前后接替退休的公安局副局长李元祥分管梅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直接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梅州市国保支队与下属的各县(市、区)国保大队等单位大规模骚扰、监控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梅州市国保支队指挥下属梅县区、梅江区国保大队同时出动,绑架郭雅芬、曾海平等法轮功学员。2019年八月,侯美昌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逮捕。 这是继分管梅州市国保支队的公安局副局长李元祥被“双开”、起诉后,第二位分管梅州市国保支队的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被查办。

▼丘孝良,男,一九六九年四月生,广东梅县区人。

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五月,先后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梅南镇、荷泗镇、水车镇、南口镇等乡镇任中共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等职;二零一二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任梅县政府办主任;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任梅县区区政府办主任;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三月历任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书记、区府办党组书记、主任、区政府系统党委书记、区委办主任;二零二零年四月任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主持梅县区“清零”行动,梅县区不少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李玲莲、李群招、李依秀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判刑;丘孝良负主要责任。二零二一年九月调任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日,丘孝良被宣布涉嫌严重违法,被审查。其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行,曾在明慧网曝光。

▼钟强,男,一九六一年四月出生,二零零七年左右任丰顺县公安局长,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左右任梅县公安局长,二零一三年底被判刑,关在梅州监狱,不确定目前是否已出狱。在其任梅县公安局长期间,很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与劳教。

▼李元祥,男,一九五七年三月出生,广东梅州兴宁市人。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三年十月左右担任平远县公安局局长,调入梅 州市公安局任公安局委员,二零零五年六月担任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直至二零一七年退休。退休一年后的二零一八年五月,李元祥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后被“双开”。

退休前长期分管梅州市国保支队(具体是从那年开始分管国保支队不确定)。其对早期平远县的迫害与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六年梅州多起绑架事件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傅雪冰、邓芳英等数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事件。

▼王成首,男,一九六六年九月出生。二零零二年八月后,担任过大埔县公安局副局长、局长。二零零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二年八月担任梅江区公安分局局长。在其担任梅江区公安分局局长的八年间,梅江区发生很多起绑架事件,难辞其咎。二零一二年八月,王成首仅保留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一职,一年后转任梅州市体育局副局长。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其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少峰,男,一九七三年三月出生,广东东莞人,二零零二年起,历任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梅州市梅江区副区长;兴宁市副市长。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七月,兴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应该对此期间兴宁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责。此后,历任梅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等。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原广东省东莞市政府官员,滨海湾新区(东莞港)邪党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黄少峰,被宣布因严重违纪违法,遭恶报被开除公职并受审查。

▼陈俊钦,男,一九六五年四月出生,广东省潮州市人,一九九四年三月进入公安系统,历任广东省揭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所长、副支队长。二零零二年二月后,任广东省公安厅“610”办公室主任科员,参与迫害法轮功;二零零三年九月后,任揭阳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后,历任揭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政委、交警支队支队长、揭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二零一六年九月任梅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二零一七年,陈俊钦指挥公安参与梅州市的敲门行动,大规模骚扰梅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九月任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610”领导小组组长(二零一八年九月至十二月仍兼任梅州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钦任梅州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610”领导小组组长期间,许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判刑,如郭雅芬、曾海平、李群招和李依秀等,陈俊钦负有无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他还多次主持梅州市各地政法委对法轮功的污蔑宣传活动。二零二一年年十月陈俊钦涉嫌严重违法被审查。二零二二年四月被双开。

▼赖勤,男,一九六八年十月出生,汉族,江西省会昌县人,一九九六年三月后,任梅州市梅县公安局治安股副股长;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梅县公安局松口分局分局长;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零一一年七月梅县公安局宝华派出所所长。二零零七年二月后,任梅州市梅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宝华派出所所长;

二零一一年八月后,任梅州市梅县公安局副局长
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二零一三年二月五华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二零一三年二月起任 五华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县政法委副书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兼任五华县副县长(二零一六年古思通、温聘玲)
二零二零年九月 梅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零二二年七月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坚,男,一九六七年二月生,汉族,广东兴宁市人, 一九九九年四月至二零零一年一月任兴宁市公安局福兴派出所所长;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三年七月,历任兴宁市公安局签证科科长、国保大队大队长;二零零三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五月担任兴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国保大队长;在其任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期间,指挥绑架了许多兴宁市法轮功学员,许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劳教、被送洗脑班。 二零零六年五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担任兴宁市公安局委员会委员、副局长,分管国保大队,继续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五月,刘坚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钟立,男,一九八二年二月生,广东梅县人,原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梅州市法院院长、原市综治委副主任)钟勇生的儿子。二零零一年七月,钟立中专毕业被五华县国土局下属国土所录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未报到上班后,直接调入五华县委“610”办公室,成为公务员。不久调入梅州市政法委,参与迫害法轮功,二零零九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五月前为梅州市委政法委“610”办综合业务科科长,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政委(副处),中专毕业后拿个函授文凭,工作几年升至副处级。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任梅州市技师学院副院长,期间被举报而后被带走调查,后被宣布由于档案造假被免去梅州市技师学院副院长职务。由梅州市人社局按事业编制试用期内工作人员安排。

▼陈小清,男,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九年底担任梅县法院院长,在其担任梅县法院院长职期间,梅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如二零零八年朱贤生等人被非法判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开始担任起任蕉岭县法院代院长、院长。由于二零一四年一月以来,蕉岭县法院先后有八名警察因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其中包括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一人,正、副庭长七人。陈小清作为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对上述问题的发生应当承担教育监管及查处不力的领导责任。二零一四年底左右,陈小清被免去法院长职务。

▼李苏明,男,一九七三年年八月生,广东梅州市梅江区人。二零一四年之前为梅州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后二审上诉,梅州市中级法 院刑事审判庭都枉法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二零一四底后,李苏明历任蕉岭县法院代院长、院长。在其任院长期间,练光珠在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上午遭蕉岭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并非法罚款一万元,李苏明负有领导责任。二零一七年六月,李苏明因为涉嫌严重违纪受贿问题,被立案审查,已被开除公职。

▼薛清文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起迫害开始就参与迫害大法。二零零一年,他是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政保二股的副股长(当时县区级公安局设有政保一股、政保二股两个政保股,每个股设有股长、指导员、副股长)。

二零零二年,梅江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成立时,其应该仅是国保大队的副大队长。因为他卖力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最迟在二零一三年六月,已经升任梅江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二零一五年三月左右,薛清文才接替因暴病而亡的户政大队长,担任梅江区公安分局户政股股长(户政大队队长),调离国保大队。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一五年三月左右的十六年中,薛清文积极追随中共邪党迫害大法,或受上级指使,或直接指挥,参与迫害大批居住在梅江区和事发在梅江区的法轮功学员。面对许多法轮功学员的劝善,薛清文不听不信。

二零二一年,薛清文做了开颅手术。现确定已经降为派出所的普通警察。

▼钟其森,男,广东梅县人,二零零八年前历任梅县公安局副局长、梅县公安局纪委书记。二零零八至二零一二年前后担任梅县政法委 副书记兼“610”办头目,在其任职期间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劳教,如张美云、谢国芬、谢新凤;如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梅县朱贤生、叶文新、范辉海等学员同时被绑架事件(此事导致一人判刑二人劳教)等,钟其森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已确认其大约于二零一八年三、四月份患肠癌。

▼彭耀新,男,一九六二年五月出生,广东兴宁人。一九九八年五月后,任中共兴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二零零一年六月后,任中共兴宁市委副书记;二零零三年一月后,任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二零零三年二月后,任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书记,二零零四年三月兼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二零零八年八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秘书长;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秘书长,二零一二年七月兼任市委办公室主任;二零一三年七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秘书长;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610”领导小组组长,

彭耀新任职梅州市政法委书记期间,主持指挥梅州市政法公检法等部门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对全市实行网格化管理,大规模骚扰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陈清芳、涂晴光被绑架而遭诬判的。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陈清芳、涂晴光的律师到梅江区检察院、法院,以证据不足等理由要求检察院撤诉退卷。结果被这些“执法人员”耍花招推来推去。在梅江区看守所,律师更被彭耀新亲自下令武警强行驱离。二零一八年指挥梅州市下辖的各级县区召开迫害法轮功会议,梅江区人员开始跟踪郭雅芬。二零一八年郭雅芬等被绑架后的数月后,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上午,广东省梅州市政法委书记彭耀新自缢身亡。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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