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高密市四名法轮功学员周召秀、李春兰、夏秀香、严素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再次遭非法审判、被非法判刑,其中周召秀被非法判十个月,当天被送走;李春兰被非法判两年缓刑两年;夏秀香和严素华被非法判一年缓刑两年。具体情况待查。 此前,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高密市法院非法对周召秀、夏秀香、李春兰、严素华四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审判,其中李春兰被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其他三人各被勒索罚金八千元,当天只被勒索罚金没有宣判,要求十日后本人到法院听候结果。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高密市国保大队伙同各派出所共绑架40多人,其中法轮功学员37人。当天早晨,姜庄派出所恶警非法闯入到法轮功学员李春兰家中,强行搜查,抢走家用电脑一台、大法书籍数本,连贴在墙上的大法年画都解下劫走,并把李春兰劫持到姜庄派出所。 这些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取保候审一年后,很多学员又被非法监视居住半年。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左右,周召秀、李春兰、夏秀香、严素华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强制认罪,而后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她们被告知十二月十八号在高密法院少年厅开庭。 高密市检察院 检察长 纪兵 18506363209 单宝君 办公室电话:0536-2671213 手机:13780808289 潘洪辉 18506362607 高密市检察院 副检察长 姚敏敏 0536—2322582 3012666 高密市检察院一级检察官(负责此案的检察官) 高密市法院 电话:0536-2678023 执行庭 电话:0536-2678000 国保大队 副大队长:徐立宝 18563632663 中队长:刘 鹏 1875360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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