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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沈阳大东区法院诬判四年 韩春龙提起上诉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法轮功学员韩春龙二零二三年十月二日被沈阳市沈河区皇城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沈河区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他遭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非法秘密开庭,三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判四年,罚金三万。韩春龙已提出上诉。

韩春龙修炼大法得救及遭中共迫害事实简述

韩春龙今年52岁,黑山县镇安乡营盘村人。韩春龙在修炼法轮功之前,是村上有名的“病篓子”,他多种疾病缠身,其中腰椎三、四节结核、右脚大脚趾结核、肾结石、左肾已失去功能必须切除,相当于一个半残疾人,不用说干活,走路都困难。一九九八年三月,韩春龙有幸修炼大法,身体一天天好起来,脸色红润、精力充沛,渐渐地他身体越来越健壮,又能干重活了。

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凌晨,韩春龙遭到黑山县分局冯江等人绑架,被毒打后,他被劫入看守所迫害,十四天后,极度虚弱的韩春龙被送入马三家劳教所迫害。他在劳教所检查身体不合格,被劳教所拒收,警察只能将他送回家中。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当时韩春龙和一位同事在丹东公出、洽谈业务,丹东市国保支队、丹东市振兴分局刑警大队、四道桥派出所等部门的六、七个警察突然闯入他们的房间,将韩春龙和同事绑架到丹东市振兴区四道桥派出所,同时抢走笔记本电脑两台、手机两部、钱包、现金、银行卡、办公网卡等所有随身携带的财物,且未列清单。警察对韩春龙和同事拳打脚踢、打耳光之后,警察就拽着韩春龙的手强行签字,往他的脸上喷辣椒水,呛得他不停地咳嗽,脸上热辣辣地疼。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警察办了个假的手续将韩春龙和同事两人送到丹东市看守所。体检时,韩春龙的血压是191,心律是130,但还是被送进看守所。韩春龙告诉体检的医生说他耳朵听不见,右腿被打肿,两条腿明显一个粗一个细,走路一瘸一瘸的,前胸后背疼痛难忍。他一直绝食抗议迫害,七天后,在所长王晶、副所长郎振山的指使下,他被强行鼻饲灌食,鼻饲插管每天二十四小时不拔下来。睡觉时,他的四肢被手铐等固定住,被上大挂。后因为韩春龙腿疼,才把脚放开,睡觉只是分别固定两只手。残酷的迫害,导致韩春龙被确诊为:肾功能不全、双侧肾积水,输尿管结石、双肾结石、膀胱结石、尿路感染,疼痛难忍。仅住了几日医院,韩春龙又被劫持回看守所,他生活不能自理,一直坐轮椅。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韩春龙被丹东市振兴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沈阳市康家山监狱,韩春龙被折磨得九死一生,直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结束冤狱。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日下午一点,韩春龙在沈阳故宫出口给民众发送蓝牙服务器时遭人恶告,被几个警察绑架到皇城派出所,十月三日凌晨被劫持到沈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沈阳市大东区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庭审韩春龙,并于三月二十五日对他非法判四年,罚金三万。韩春龙已提出上诉。

(韩春龙遭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曾被非法判刑四年 辽宁黑山县韩春龙再次被绑架》《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对韩春龙非法开庭》《大法给我第二次生命 江氏迫害使我流离失所》

大东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号,邮编110041
电话:024-88502198
立案:024-28319690、024-28319736、024-28319723
纪检:024-88131505
举报:024-28319989
院长:戴兵
法官:朱丽娜13079298207(本案法官)

沈阳市沈河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电话:024-24849109
局长:李刚

沈河分局皇城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155-1号,
电话:024-24842708
所长:周永明
副所长:杨铭宇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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