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曾经以为我的色心很淡,一路上学到大学毕业,也没谈过恋爱。对于异性,有钱的和好看的,在我这里都没有丝毫吸引力。随着修炼的深入,发现容易让我欣赏的是有能力的那种。我惊觉,这不也是色吗?这个色心怎么去呢?我苦苦思索,最终觉的,要想没有这个色心,那就得修正自己的衡量标准,有能力的和没能力的在我的眼中就是应该一样,不但对异性,对同性也得如此。 可怎么能一样呢?那就是不一样的呀!因为自己在人中属于比较有能力的,所以经常看不上没有能力的。修炼后,虽然也很重视修这个心,但总觉的没从根上去掉。怎么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个观念呢?我求师父。 晚上,就做了个梦,梦中师父给我展示了一个人,神给了这个人写作的能力,这个人马上就在写作方面游刃有余了,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写出来的还很有技巧,而且切中要害。后来,神把这个能力拿走了,这个人就什么也写不出来了。 醒来后,我感觉那个人好象就是我自己。迫害开始之后的那些年,我经常写交流文章、讲真相文章,总能发表,并经常被放在真相期刊中。写的时候,从没感觉费劲,有时一天能写好几篇文章。后来,我被邪恶迫害,失去自由几年,再回家,因为状态也不在法上,就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了。有时急需写劝善信,也只能是辅助亲人同修写,自己独立写的东西,自己看着也觉的心态境界都不行。我想可能就是我状态不好,师父把神笔收回去,给别的同修用了。 我明白了,能力是神给的,可能跟前世的德与业力以及这个生命的愿望都有关系。神给了你,就是你的,神不给你,你就什么也不是。而且就算用神赋予的能力把那件事做了,也得有神的加持,被神赋予内涵,那件事才有价值。一旦贪天之功,就算做了跟以往效果好的一模一样的事,在这个空间也不会被众生认可。这点,不但在证实法的事情上,就包括常人的工作方面,我自己也有过教训。 我终于明白,“能力”不是一个生命的好坏、层次以及心性的体现。这样想的话,那些没有能力的,只要能恪守本份、与人为善,就是神认可的好的生命。 我提醒自己,从日常小事开始,修正这个观念。首先在对待我的学生时,聪明的和不聪明的,甚至努力的和不努力的,我心里都不能区别对待。就算是不努力的,我也得理解他们;每个人都有上進心,但自控力、专注力等也是先天的能力,对于一些孩子来说,这也都属于不可抗力;有的孩子的不好状态甚至跟家长从事的职业和修为都有很大关系。我不能因为这些不足,就看不上他们,能鼓励的就鼓励,做不好的,我也不能责备,就算在心里,我也不能看轻他们。对每个孩子都有平等的尊重,对所有生命都心怀敬畏。 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不但对于有能力和没能力的人不再区别对待了,自己跟那些曾经让人很操心的学生之间的关系也改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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