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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城市董丽萍女士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海城市法轮功学员董丽萍女士,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在辽宁省营口市下辖的盖州市的家中被盖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太阳升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营口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三月中旬获悉:董丽萍被营口市站前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

事件回顾

董丽萍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盖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太阳升派出所警察窜到董丽萍在盖州市的家,一自称大队长的人敲大门,要求开门。董丽萍见状没开门。随后两个警察从她家的东院跳墙而入,三个未着装警察也从西院也跳入。警察向董丽萍索要门钥匙,被她拒绝。警察砸坏门锁,闯入屋内开始四处非法搜查,并把董丽萍的手用手铐铐上,还把她头按在炕上。大约两个小时之后,警察抄走董丽萍家中的电脑、手机和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董丽萍被警察绑架走,非法关押到营口看守所迫害。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董丽萍被营口市站前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家属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董丽萍。家属得知,董丽萍在看守所已经绝食三天,抗议对她的非法关押,她身体非常虚弱,家属十分担心。九月六日,律师再次去会见董丽萍,发现董丽萍走路一瘸一拐的,精神状态不太好。董丽萍告诉律师说,自己持续遭受监室的犯人殴打和虐待;吃饱了,还被犯人强迫再吃,让她感到非常痛苦。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家属得知董丽萍在看守所的遭遇后,立即给看守所接待室打电话,要求见看守所的领导。看守所人员回复说:领导在开会。下午家属又打电话询问,看守所继续推脱领导仍在开会。家属打电话向上级反映。

二零二三年九月六日下午两点半以后,看守所派出两人来见家属。家属询问董丽萍被打的情况时,来人一再否认。

二零二三年九月初,董丽萍的母亲曾向盖州市检察院递交了“不予起诉、撤诉”的申诉书,指出:法轮功是佛法,教人们按真、善、忍高道德标准做真正的好人,使人道德回升,免于被淘汰。法轮功是真正的正法正道,对社会百利无一害。女儿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根本无罪。

董丽萍的母亲说:为避免警察犯罪,请检察官撤诉,无罪释放董丽萍,真正地守护善良、守护公平正义,少一个冤案就会造就多个幸福家庭。停止迫害法轮功,灾难全无,就会呈现一个全新的太平盛世。为官一方造福百姓,请无罪释放董丽萍让我们一家团聚,让我们老百姓能有个安宁的幸福的生活环境,您也会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公检法相互勾结,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董丽萍被营口市站前区法院非法庭审,董丽萍戴着手铐和脚镣,身体被迫害的十分虚弱,上楼是被人驾着上来的。非法开庭时,法官和律师问她问题,她说话有气无力、直冒虚汗,反应迟钝。庭审结束时,当庭没有宣判。

二零二四年三月中旬获悉:董丽萍被营口市站前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相关责任人信息:
盖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办案人:赵庆科 电话:13500472366
盖州市太阳升派出所:
所长:赵为民
教导员:高松 电话:13464777773
副所长:朱继萍 电话:13840788889
副所长:罗平涛 电话:18341722288
副所长:徐文浩 电话:15940740770
营口市站前区检察院:
公诉人:姜鹏 电话:0417-2218027 手机:18241725569
营口市站前区法院:
法官:隋传义 电话:0417-2991013
营口看守所:电话:0417-2831083

(责任编辑: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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