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沧州市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两年多,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沧州市新华分局违法办案,律师依法要求信息公开。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侯树元和刘在云的家人所委托的律师,向新华分局共邮寄十三封特快专递,依法要求信息公开。 依法要求公开内容如下: 1. 公开依法给家人的有关当事人的“拘留通知书”; 2. 公开依法给家人的有当事人的“批捕通知书”; 3. 公开依法给家人的有关当事人的“物品扣押清单”; 4. 公开参与抓捕、审理当事人案件的所有警察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位、警号、年龄、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个人履历; 5. 公开新华分局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搜查的“搜查令”; 6. 公开新华分局 党委书记的姓名、警号、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任职履历; 7. 公开新华分局 局长的姓名、警号、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任职履历; 8. 公开新华分局 副局长的姓名、警号、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任职履历; 9. 公开参与抓捕当事人的政保大队警察高福松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警号、年龄、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个人履历; 10. 公开参与办理当事人案件的南大街派出所警察张勇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警号、年龄、工资收入、个人资产、名下房产、个人履历。 要求办案单位信息公开,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家人的权利。办案机关如不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家人和律师将有权利依法向上级机关复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迫害事件的起因和经过: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刘在云、苏春风、侯树元、胡秀梅在新华区邓家屯村西口,被非法定位、跟踪而至的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等人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侯树元被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劫持到沧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下午,刘在云、胡秀梅被高福松劫入沧州市看守所。苏春风因身体原因,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上旬,国保大队教导员高福松罗织陷害材料,将侯树元、刘在云、胡秀梅、苏春风构陷到新华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移送到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责任人孔令霞(女)。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给孔令霞打电话询问情况。孔令霞称,案卷已经退回新华区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公安局后,新华区分局的高福松、南大街派出所张勇等人,继续构陷拼凑非法“证据”,偷偷给两名法轮功学员的电动车上安装定位监听仪器、骚扰侯树元和刘在云的家人、骚扰苏春风、侯树元的同事、市场上的商户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根据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事实经过撰写法律意见,并分别去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新华区检察院、运河区检察院、信访处申诉控告部递了交法律意见,指出新华分局、新华检察院、运河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要求依法予以纠正,还当事人无罪。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孔令霞将构陷刘在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起诉致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承办法官付饶。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上午,苏春风在家中再次被新华分局国保队长牛犇等人绑架。七月十三日,经三次体检,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苏春风被牛犇等人强送看守所,看守所非法收押迫害。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法官刘忠诚、付饶等法官非法庭审刘在云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四名律师当庭为法轮功学员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四名法轮功学员当庭自辨无罪。 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迫害两年两个月之久。政法委、公、检、法等部门对好人的迫害,给他们本人和家人均造成巨大苦难。其中,侯树元被绑架后,其生活不能自理的老父亲,在经历一年多漫长的痛苦等待中,悲伤离世。老人唯一的儿子侯树元未能尽孝送终。侯树元的族人和亲朋好友,对侯树元这样的好人遭迫害、不能尽孝送终,感到愤怒。 古人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举头三尺有神明。神佛慈悲于世人但威严同在。真心希望政法委、公、检、法等部门人员能够明白真相,停止参与迫害法轮大法。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呼吁立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 参与迫害相关人员信息: 沧州市新华分局: 局长王秀志16630869111 沧州市新华区政保大队:(原国保大队) 新任国保队长:牛犇(奔)13930751668 指导员:高福松 16630765851、18833751319;警号056386,三级警督。 张亮:15326708668 李姓警察:15130717699 警察:崔强、苑婷婷 南大街派出所: 指导员张勇 13603176819 警号054400,二级警督。 东环派出所:王亮17761564006 沧州市看守所: 所长:提寿德 0317-5523199 沧州市检察院驻看守所魏姓检察官:18103170550 沧州市第一巡视组:15603179579 看守所日常电话:0317-5523116 0317-5523102 沧州市新华区法院 审判长:张静 电话:0317-3165670 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批捕起诉负责人耿伟0317-3166520 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 批捕起诉负责人孔令霞0317-5670655 检察官助理李传贺 运河区法院: 副院长马永胜15690269708、13903176216(曾多年参与审判迫害,因迫害法轮功而升迁) 现主管法官 刘忠诚0317-2129773 承办法官付饶(女)0317-2129709 书记员:王艳、朱某0317-2047884 刑庭: 周化长13582675999 赵颖梅1390317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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