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榆树市法轮功学员刘桂兰、张淑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晚七点多,被正阳派出所几名警察绑架。张淑华被放回家;刘桂兰被关押在拘留所。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刘桂兰被转到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已77天,张淑华被告知所谓“取保候审”。 据称,刘桂兰、张淑华在禄人小区发放真相资料,被监控录像拍到。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国保大队长闫国辉、副队长杨树才去张淑华家,通知张淑华已被所谓“取保候审”。 刘桂兰、张淑华都曾被劳教一年迫害,也曾遭多次绑架迫害。 刘桂兰,一九九九年九月因在家中被搜出法轮大法书籍,被非法拘留二十八天。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晚,新立镇派出所所长马向清带领四、五个警察闯入双余村刘桂兰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家中,不由分说强行抄家,翻东西,马向清亲自动手。刘桂兰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派出所,于后半夜凌晨三点多送到榆树市拘留所非法关押迫害,十五天后因家人交不出国保大队勒索的罚金而被非法劳教一年。 , 张淑华,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拘留六十天,伙食费及罚款等共交纳一千八百六十八元;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五日张淑华被非法拘留三十五天,后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她被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二千元钱才放回。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榆树市法院开庭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时,榆树国保警察齐力发现法轮功学员张淑华等三人在法院附近站着,随即将法轮功学员拽上警车,劫往华昌派出所讯问。警察给张淑华她们开了十天非法拘留票子欲加害,这三名法轮功学员给他们讲清大法真相,劝告警察不要做坏事,十点钟,才被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张淑华在黑林乡大街被几名便衣警察强行推进特警车内,拉到当地派出所非法审问,下午三点多才放回家。八月三十日,张淑华去保寿乡赶大集,被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被送往长春第四看守所关押迫害。后来检察院决定不予批捕,叫张淑华缴纳两千元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后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在十月二十六日,检察院又将张淑华叫去,原本检察院已经下结论不予批捕,并退还两千元取保候审押金,现又说走程序,并将张淑华非法扣留。 二零二三年初,张淑华被榆树市国保大队构陷后,在看守所出现病业状态,又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前后,张淑华被德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异地办案)。榆树市公安局国保人员一直监视,跟踪,骚扰她,并强行带她到医院体检,送至看守所。由于张淑华身体又出现病业状况,又被看守所拒收。 刘桂兰、张淑华就是这样善良的一心为他人着想的好人,特别是在这“中共病毒”大瘟疫在中国大陆还在各地流行时期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免去人们被淘汰的危险,她们完全为他人着想的无私无我的好人,却被绑架迫害,这些所谓“执法人员”非但不给予鼓励、赞扬,还在加害,怎么就还不醒悟呢? 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检法司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是用来惩恶扬善,打击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当权者随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假“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践踏信仰自由与基本人权、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还不收手,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现在的人祸天灾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对人作恶的警告。 参与迫害相关人员: 榆树市政法委: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府前路,邮编:130400 电话:0431-83622517、0431-83625366、0431-83622932 政法委书记杨冬侃0431-83635235 常务副书记纪国锋13404711588 于志坚, 现任中共榆树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正处级)。 榆树市610办: 主任王帅0431-83800003 手机18243160001 榆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闫国辉(国保队长)13314398928 杨树才13844950510 正阳派出所现任所长:张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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