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原天津市宁河区法院副院长李卓领,自二零一零年初至二零一五年底任职期间,积极执行中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为眼前的利益,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与当地“六一零”公安局国保串通一气,枉判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在监狱受尽摧残,或妻离子散,或家破人亡。李卓领在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李卓领,男,一九六四年九月二十三日,自二零一零年初至二零一五年底,任职天津市宁河区法院副院长一职,至今,李卓领仍在天津市宁河区法院工作。以下是李卓领任职副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实简述(从明慧网摘录汇总)。 一、法轮功学员董会月、高春平、王秀文、李春娟被非法判刑 董会月、高春平、王秀文、李春娟均是宁河县大北涧沽镇人。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五日晚上,董会月与宁河县大北涧沽镇法轮功学员王秀文、李春娟在发真相资料时,被宁河县大北涧沽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王秀文、李春娟被关押在宁河县看守所,董会月被“取保候审”。后来高春平也被绑架,被构陷为“四人一案”。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早晨,董会月被传唤至法院。法官李长喜强迫她写“悔过书”,并要求她退掉律师,被董会月拒绝。董会月说:“法轮功好,炼法轮功无罪,律师是你们让请的,我请什么样的律师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法官李长喜随后把董会月非法扣押。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早晨八点三十分,董会月的妈妈找到刑一庭副庭长李长喜,要求探视自己的女儿,李长喜把她支到庭长韩振北那里。韩振北对董会月的妈妈说:“你要见你女儿,首先得把你们的律师辞掉,然后还得看你怎么劝你女儿,看她认不认罪。”董会月妈妈说:“你们让请的律师,不能说辞掉就辞掉。”韩说:“即使你不辞掉,我也会找他的上级。”韩振北态度强硬,不断给董会月的妈妈施压,最后董会月的妈妈也没见到女儿。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在天津市宁河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高春平、王秀文、李春娟、董会月进行非法庭审。北京京法律师事务所维权律师金光鸿先生和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谢燕益先生到庭为董会月做无罪辩护。正义律师义正词严的依法辩护,唤醒着公检法人员的良知,旁听席中传出警察阵阵议论:“北京律师讲的真好,请律师就请这样的律师,说的句句在理,真棒。” 庭审结束后,法官李长喜继续逼迫董会月辞退律师。因为法官韩振北、李长喜深知法轮功学员的言行不但没有触犯中国的任何法律,反而是受宪法保护的。为了眼前的名利,为中共卖命,渎职枉法,侵犯人权,残害善良,他们心中有鬼,对法轮功学员从来不讲法律,所以才惧怕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 董会月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高春平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王秀文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李春娟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参与非法庭审者:审判长:李长喜。 二、法轮功学员孙建跃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宁河县法轮功学员孙建跃、马翠贤母子俩开车打真相电话,被警察跟踪、绑架并被非法抄家,掳走电脑、打印机、大法资料等相关物品。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宁河县法院对孙建跃非法庭审,冤判四年刑期。据知,孙建跃应在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律师接见,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被送往监狱,可是在八月十五日就劫持走了。法院同时威胁、骚扰律师,监听律师电话。 三、法轮功学员马玉敏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法轮功学员马玉敏,在岳龙乡集市发光盘,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天津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十月份,马玉敏被天津市宁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两个月。 四、法轮功学员杨福静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陈元华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晚,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六十七岁陈元华、五十七岁杨福静,两位女士在乡下发真相资料时,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区看守所,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陈元华女士被迫害导致高压达一百九十,低压一百,并伴有心绞痛的症状,已卧床一个月了,就这样警察还给她灌食。杨福静女士被迫害的血压高。宁河区六一零、国保既不送医院治疗也不放人。 天津市宁河区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非法庭审陈元华、杨福静。冤判陈元华四年刑期、杨福静三年半刑期。北京律师为她们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法轮功学员做了自辩陈述。整个现场所有的人都被法轮功学员的善及律师的论理所震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