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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法轮大法好 杭州市金美华和汪大伍遭枉判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近日得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杭州市法轮功学员金美华和汪大伍,因为传递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资料,被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和西湖区法院分别非法判刑两年和一年半。目前,金美华被劫入浙江省女子监狱入监队,汪大伍仍被关押在拱墅区看守所迫害。

法轮功学员金美华,女,61岁;汪大伍,男,63岁,他们居住在浙江省杭州市。

汪大伍因向百姓赠送含法轮大法好的真相的台历,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被杭州市拱墅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伙同下辖朝晖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时汪大伍的妻子吴向冰也被非法带走问话。

警察调监控查看近期去过汪大伍家的人,发现金美华最近去过,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早上,警察去金美华家非法抄家,并绑架了金美华。而后,金美华被非法关押在杭州市女子看守所,汪大伍被非法关押在拱墅区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汪大伍和金美华被拱墅区检察院以亚运会期间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投递劝善信的“罪名”非法批捕。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八日和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拱墅区检察院委托西湖区法院对汪大伍和金美华进行了两次非法庭审。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西湖区法院下达非法判决,金美华被冤判两年,勒索罚金三万;汪大伍被冤判一年半,勒索罚金二万。

目前,金美华已转到浙江省女子监狱入监队,汪大伍仍被关押在拱墅区看守所迫害。

此前,金美华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曾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被中共警察绑架,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初,富阳市邪党人员操控法院重判九名大法弟子,其中,金美华被非法判五年。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邪党人员再次非法开庭,对金美华,在五年的非法判刑的基础上,又加刑十年,共十五年。此后,金美华和其他五名大法弟子被劫入浙江女子监狱迫害。

如今,都已六旬的金美华与汪大伍再被构陷,遭非法判刑,金美华已被劫入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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