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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市孙桂香面临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将在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下午十五点非法庭审西安区法轮功女学员孙桂香。这个所谓“案子”,竟是二十年前孙桂香不知因何故被绑架,她拒绝出卖他人,从而遭受药物摧残的悲惨经历。

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晚七点左右,孙桂香在家中被火炬派出警察绑架。警察还把孙桂香的丈夫和儿子一起绑架走,她儿子被关在铁笼子里五天五夜后回家,她丈夫被非法关押五十天。警察绑架她一家人后,将她家里的打印机、电脑等个人物品都抢走;孙桂香手提包里面价值一千四百多元的手表、七百多元工资也不见了。她儿子气愤地说:这哪是人民警察,简直就跟强盗一样。

孙桂香先被铐在派出所暖气管上七天七夜,二十四小时被监控,上厕所都有人跟着。西安区公安分局的崔姓警察天天逼迫她出卖其他人。孙桂香不说,警察就给她压力,挑拨她和家人的关系。孙桂香吃的饭都是警察给她带来的。一天,孙桂香突然嚎啕大哭,痛哭不止,无法停住,并且一直迷迷糊糊。她被送到精神病院。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精神病院给她打吊针,注射不明药物,等她一睁眼醒来,已过了三、四天了。她被单独关在精神病院的一间屋子里,没有自由,精神病院天天给她吃不明药物。

孙桂香被精神病院药物迫害了五个多月后,孙桂香又被警察拉回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两个多月。警察就又把孙桂香押回精神病院,又强制给她注射不明药物,长达两个多月。家属花五千多元带孙桂香做了精神病鉴定,最后以保外就医形式放她回家,但逼迫她移居外地。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爱民区法院让孙桂香交五千元押金,之后又让交五千元。从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五年年底,法院、公安分局、“六一零”、市公安局前前后后勒索了孙桂香家人共计二十多万元。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爱民区法院伙同公安分局到处找孙桂香,要绑架她。并特意赶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初,在她儿子结婚典礼上,公安分局三个警察把她当众绑架,带到公安分局。三个警察因绑架她还得了五百元奖金。他们把二零零三年的所谓证据都拿出来,想构陷孙桂香。然后将她带到公安医院体检,孙桂香已被迫害致开放式传染性肺结核,看守所看到检验结果拒收了。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法院人员又让她家花二千六百元做的精神病鉴定书,做完他们就把鉴定书取走了。

二零二三年七月末,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人员姜冰冰打电话给孙桂香,要她去法院开庭“结案”。

多年的骚扰、绑架、非法关押以及不明药物的长期摧残,给孙桂香的身体与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致使她频繁吐血,多次被送医住院急救。现在她又面临着新一轮的迫害。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
法官姜冰冰 1864577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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