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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清原县农妇李俊飞被枉判一年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李俊飞女士因在国内网路上展示海外法轮功学员风采的短视频,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被抚顺市公安局伙同清原县公安局湾甸子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抚顺市第一看守所。十一月二十七日,李俊飞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李俊飞今年53岁,家住抚顺市清原县湾甸子镇砍椽沟村,她于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修炼前,李俊飞体弱多病,整日惆怅、沉默少言。修炼后,李俊飞很快就恢复了健康,内心愉悦。李俊飞无比感恩法轮大法。

二零二四年四月,李俊飞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大法的美好,在国内网路上用手机发布一段海外法轮功学员风采(海外学员在草坪上看书)的短视频,还有一部分修心向善的心得。很快李俊飞被封号,并被当地派出所非法传唤。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月下午,三个警察闯到李俊飞家将她绑架,其中两人是抚顺市公安局警察,一人是清原县公安局湾甸子派出所警察;她家里一本《转法轮》也被警察抢走。李俊飞被非法关押到抚顺第一看守所(南沟看守所)。

七月二十五日,湾甸子派出所警察打电话给砍椽沟村的会计,要李俊飞的丈夫到派出所。李俊飞的丈夫到派出所后,警察拿出一张纸让他签字,上面全是对法轮功的造谣诽谤之词。李俊飞的丈夫心里恐惧,被迫签了字。

八月二十二日,李俊飞家属委托律师在抚顺第一看守所会见李俊飞,才知她已被非法批捕,并遭到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非法提审。

十一月二十七日,李俊飞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当庭被非法判刑一年。

李俊飞被绑架后,她80岁的老母亲由于不能自理,生活起居一切事情全靠丈夫一个人照护,生活艰难。老母亲整天念叨:女儿没有做错事,她是好人。

抚顺市望花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望花大街16号(邮编113001)
院长:吴亮15641386688
副院长:赵建华18604139566、罗华18604139766
政治部:肖立新
新任刑庭庭长:冮佳024-57567257
原刑事庭庭长:孔夯024-57567260、18641311253
刑事庭副庭长:袁晶丽024-57567258、18641311231
法院刑庭:李伊024-5756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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