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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法院偷取孤老颜青娥的生活费
文/湖北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近日,湖北省麻城市传出一则丑闻:麻城法院的人把一位孤寡老人的养老钱偷去了。

这位老人名叫颜青娥,今年75岁,家住麻城市宋埠镇大修厂。她丈夫过世了,女儿出嫁了,现在家里就她一个人。她主要靠领丈夫去世的抚恤金(每月280元)和农保(每月140元)过日子。她每年年底到农行取一次款。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颜青娥老人到农行取款时,发现卡上只有12元。她就问农行工作人员是怎么回事。农行工作人员给她打印一张流水账目,告诉她:卡上的钱十二月二日被人取走了4900元,你去问麻城法院就知道了。

第二天,老人在女儿的陪伴下来到麻城法院。法院的人只让她女儿进去。她女儿问:“你们凭什么拿我妈的钱?”法院的人态度很凶,对她女儿吼:“你们还来要钱?你妈还欠我们100元呢!她去年一月三十一日到铁门岗乡宣传法轮功,被警察抓住,二零二四年七月四日被我院判了三年,罚金五千。”她女儿说:“我妈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有什么错吗?”法院的人不由分说把她赶了出去。

颜青娥老人原来一身病,她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的病都好了。她愿意把法轮大法能救人的真相告诉有缘人,使大家都能受益。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疫情期间,颜青娥专程到铁门岗乡去告诉人们防瘟避疫的方法,却被铁门岗乡警察绑架、构陷。麻城法院的人逼迫颜青娥写放弃修炼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她坚决不写:“大法师父救了我,我应该感恩才是。怎么能做昧良心的事呢?”之后麻城法院对她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五千。

麻城法院偷拿颜青娥老人钱的事很快在当地传开了,人们议论纷纷:“现在社会很乱,只有炼法轮功的人好,这样整好人,社会不越搞越乱吗?”“自古以来讲尊老爱幼,75岁的孤老还要判刑,法院的人心太狠了”“堂堂国家工作人员拿人家的钱招呼都不打一个,这不就是偷吗?” “麻城法院偷孤老的钱,真缺德!”……

善恶有报是天理。在此正告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立即停止迫害。如今天网在收:天灾人祸频繁,老百姓怨声载道,迫害法轮功的人,特别是公检法司人员、“610”人员、政法委人员纷纷遭恶报。麻城市市委和公检法司人员因为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案例就曝光了近三十例,其中有的还祸及子女,如龙池桥派出所所长陈涛的儿子游泳淹死了;麻城市看守所所长王正杰的儿子投湖死了;麻城市公安局法制科长罗学健嫖娼猝死了,他儿子无脸见人远走他乡;还有公安局的丁鹏程、何利斌、商远辉等人都连累了孩子;麻城法院一陈姓法官的老婆邱旺菊,是麻城知名人物,今年上半年因癌症死亡了。这些血的事实,还不令你们警醒吗?

(责任编辑: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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