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山东威海市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宋修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二零二三年八月被查,后被判刑6-7年。表面上看是贪腐问题,其实也是他迫害法轮功遭到的恶报。此人利用职权为他人办事后,索要提成和份额等。周围知其底细的人都觉得此人贪得狠。 宋修龙,男,威海市草庙子镇东宋家村人,二零一二年前后曾任威海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主任,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夜十一点多,宋修龙伙同威海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成员徐志刚、梁继伟、黄芙蓉、孙茂军等恶警,在莱阳市将两名当地法轮功学员劫持到威海,黄芙蓉恶狠狠地威胁说:“我们会对你(们)使用除了活摘(器官)之外的所有手段。”并对法轮功学员揪头发、掐、拧、打后背。 宋修龙等人把法轮功学员住处的所有东西全部抢掠一空,除了一点被褥外,几乎成了空房,劫走的财物有:现金一万六千余元、微型摄像机一部、夏利轿车一辆、电脑三台(两个笔记本、一个台式机)、扫描打印一体机一台、摩托车一辆、首饰(包括玛瑙项链一条、玛瑙耳环两对、墨玉手镯一个、黄色玉石手镯一个、珍珠项链一条、珍珠手镯一个、水晶项链一条、毛衣链十余条)、手机十部,大冰柜一台(长两米多、宽一米多)、冰柜里面的价值数千元的冷冻物品、全自动洗衣机一台、微波炉一台、电饭锅一个、蒸车一台、蒸笼、塑料桶几十个、大小塑料盆几十个、塑料冷冻箱约三十个、粉碎机一台、封口机六台、豆浆机四台、电子秤一台、塑料杯千余个、封口膜、各类粮食约一千多斤、电风扇两个、茶叶两大箱约五十斤,衣服、鞋、生活用品若干。总价值十万元以上。 根据明慧网的信息,二零一二年上半年,仅威海市经区就发生了五起绑架案,非法抓捕八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至十七日,同时发生了多起绑架案;荣成市发生了非法抓捕17人的迫害;五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王殿松离世和目击证人齐秀春先后遭到非法拘禁、刑事拘留、送洗脑班、非法劳动教养两年。 威海市法轮功学员马丽娜,二零一二年五月被警察绑架,六月被非法劳教。虽然马丽娜被诊断出严重心脏病,但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仍违法接收,并以马丽娜不放弃法轮大法信仰为由,长达半年不让家属探视。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马丽娜因遭奴役过度,出现浑身麻木、四肢不能动的症状,听到声音就心慌,精神几近崩溃。 宋修龙在其任职威海市公安局610头目期间对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