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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八旬赵颖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生命危在旦夕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州市天河区八旬法轮功学员赵颖女士,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被天河公安分局警察再次绑架,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十月二十九日,她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罚金五千元。目前,赵颖被非法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被迫害致身体严重不适,每天需要服用八类药物治疗,生命危在旦夕。

赵颖,一九四四年八月出生,退休前为江苏省淮安市(原淮阴市)中国银行会计师、营业部副主任、正科级稽核员,她随儿女来广州居住已经十多年。赵颖于一九九七年一月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团伙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后,赵颖就多次遭中共人员绑架、抄家抢劫、非法关押等迫害。

一、善心帮人遭绑架 受严重惊吓 身心俱损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赵颖老太太在天河区上社大街上,出于好心,带一位不熟悉当地环境的外地女士到易梦缘公寓看房,从公寓出来时被天河区棠下派出所警察暴力绑架,警察诬陷她准备去发法轮功资料。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赵颖被送到天河区看守所,由于被医院查出患有严重疾病,看守所拒收。四月二十八日和二十九日,棠下看守所又两次将她送到天河区看守所,因身体原因(其中血压高至200mmHg)仍被拒收。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天河区公安分局才以所谓取保候审的方式让赵颖回家。

回家后,二零二一年五月下旬及二零二一年八月,棠下派出所张姓警察又两次上门对赵颖老人进行骚扰、非法问话。

赵颖在被棠下派出所警察暴力抓捕过程中受严重惊吓,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身心都受到严重伤害。在后来的持续骚扰中,身体健康日渐下降。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凌晨,赵颖在家中晕倒,紧急送往医院,被查出患有膀胱癌。随后她经历了八次住院、两次手术、六次化疗、八次免疫治疗,身体极其虚弱。

二、警察凭空捏造、检察院肆意构陷

在赵颖身体严重不适的情况下,广州公、检、法不法人员仍在走所谓的司法程序。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四、五日,赵颖突接海珠区检察院电话,说“材料”已送检察院。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八日,赵颖的家人接到海珠区法院电话,得知海珠区检察院已将赵颖非法起诉到法院。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海珠区法院人员韦晓明、刘嘉苑到赵颖家送纸质起诉书。非法起诉书中构陷赵颖的所谓证据包括:(1)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十时许,赵颖到天河区枫叶路棠雅苑小区E2栋楼下,将一本《天赐洪福》的小册子放到一辆电动车的车头位置;(2)同月二十六日上午,赵颖到天河区上社易梦缘公寓门口准备派发法轮功传单,因为赵颖的挎包中有传单。以上两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第二条更是警察的猜测。

法轮功教人向善,修炼法轮功的学员普遍身心健康、道德高尚。天道佑善,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天理不容。法轮功学员不惧迫害传播真相是大善大勇的行为。接真相者接福音、明真相者得福报已是不争的事实。更何况修炼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信仰合法,迫害者才是真正的在犯罪。赵颖即使派发法轮功资料也是合法的,是善举。

三、坚定维权

迫害案卷移送到海珠区法院后,二零二三年三月,赵颖委托了亲属辩护人,辩护人到海珠区法院提交了相关手续,并要求阅卷,遭海珠区法院无理拒绝。

为了开庭迫害赵颖,海珠区法院给赵颖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被赵颖拒绝。赵颖认为:她需要的是能做无罪辩护,并可代理申诉、控告的正义律师,不需要只会配合公检法走构陷流程的律师。

随后亲属辩护人将无罪释放赵颖的法律意见书邮寄给了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孙太平和时任天河区公安分局局长郭华,告诉他们:法轮功学员即使发放一火车真相资料也是合法的。

四、遭非法判刑

在辩护人没有阅卷,对所谓案件的情况都不清楚的情况下,海珠区法院多次企图强行开庭非法庭审赵颖,并多次骚扰她的家人,狂妄要求:要么家人带赵颖去法院开庭;要么法院不法人员到赵颖家,在家里开庭。赵颖和家人拒绝了这些非法的要求。

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天河区公安分局不顾赵颖无罪和她身体严重不适的实际情况,再次绑架了她,将她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九月五日,海珠区法院对赵颖进行非法庭审,由维权律师出庭为她进行了无罪辩护。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八十一岁的赵颖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罚金五千元。

目前,广东省政法委不法人员邪恶、嚣张至极,操控广东省公检法人员对老年法轮功学员判重刑,并劫持到监狱迫害。广东省揭阳市85岁的法轮功学员姚静娇老太太,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被揭东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三年七月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已被迫害致命悬一线,目前在揭阳市中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一切费用均由家属负担。

赵颖在天河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已超过三个月,健康严重受损,目前患有膀胱癌、冠心病、心肌梗死、心衰、糖尿病、高血脂等十几种严重疾病,每天需要服用八种药物,生命危在旦夕。呼吁海内外正义人士关注赵颖老人的生命安全。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南1095号,邮编:510250
检察员陈程,020-89016257、18617352881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邮编:510399
020-83005301、83005314、83005550、83005567、83005594、83005423、83005678、83005332、83005331、83005307、83005306、83005308、83005310、83005315、83005309、83005311、83005313、83005322、83005329、83005328、83005330
监察室020-83005332、83005335
信访室020-81600767、81600767
院长穆健13922195080
副院长周征远13570056518
承办法官,韦晓明
书记员,李小苑
法官助理,刘嘉苑
天河区看守所
所长庄锡场 13903069712
所长李劲松 13802744696
部份女警
卢雪梅  18902295927
袁媛  13719115055
张妙兰  13825007139
宁雅婷  18502096098
王曼瑜  13924162614
胡田田  13533879267
骆明芬  13631377971
李星星  13710515040
莫奕明  13822231505

广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尖彭路387号
邮编:510440
院长杨正根,13380025566
副院长吴翔, 13609701188
副院长吴筱萍,13826103388
执行局长黄志明,13602894873

广东省政法委
书记袁古洁
副书记杨东来,13929228181
副书记叶向荣,18819799966
副书记陈锋,18318989001

广州市政法委
书记孙太平 19900002685
常务副书记邓中文 18820017389
副书记岳向阳 18002222003

(责任编辑: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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