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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强制洗脑班遭受的“诛心”迫害
文/中国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我看了明慧网文章《因祸得福 丈夫走入大法修炼中》写了这样一段话:“王说:我写了一条没有法轮功的东西,你看行不行?就是:我……以后遵守国家法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你就签个名,这可以吧?”看到这段话,我想起二零一二年因中共邪党要召开十八大,绑架了不少大法弟子到洗脑班等黑窝非法关押,我也是其中一个。我在洗脑班里经过了各种“诛心”(精神迫害),他们没达到“转化”我的目地后,就使用了最后的一招,说了类似这样的话:“国家的法纪、法规这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是吧?写这个应该不成问题……”

下面我说一说在洗脑班里,他们对我的“诛心”迫害过程。

单独隔离与外界隔绝,非法剥夺所有自由和权利

洗脑班能有效实施精神迫害的前提和条件之一,就是对公民所有的自由和权利非法剥夺。被非法拘禁者完全单独隔离,被囚于仅十几平米、放置三张床和一个狭小的厕所后,仅剩一条走道的狭窄房间内,由两个“包夹”(所谓的“陪教”)二十四小时严密监控、看管,甚至怎么坐、怎么卧都会受到无端的干涉和强制。

如到洗脑班的第一天晚上,我坐在床上膝盖伸直,两腿交叉,被楼长(“包夹”中的头)看见了,就厉声的呵斥:“不准炼功!”我还没回过神来,她又口气缓和的说:“你这不是炼功,这里不准炼功。”又如,有一次半夜两、三点钟,我起来小便后,想趁此时炼静功。我坐在床上不到一分钟,一个包夹就大声质问:“某某,你在做啥子?赶快躺下睡觉!”

房门一般都是关着的,偶尔会打开,可是一旦外面有人经过,负责监视的“包夹”会立刻将门关上,不让有与其他人接触的机会,也不准出房门。有一次,我在门口望了一眼通道,“包夹”立刻阻止说:“不能看外面!”我问:“为什么?”她说:“外面有摄像头,上面不允许。”

为了让我们与外界隔绝,平时吃喝拉撒睡、洗漱洗澡洗衣都在这个房间里,就连需要到外面做的事情,比如到食堂打饭、晒衣服、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等都由包夹来完成,管制很严厉。

在这里,隔一段时间就要换楼层和“包夹”。我被换过两次楼层,住过三个不同的房间。第一个房间没换楼层,住一段时间后也将两个 “包夹”换了。这也许是他们通过变换陌生的环境,给被非法关押者制造精神紧张的一种手段。

“亲情”利诱

他们通过“亲情”利诱,有时以“包夹”与你“闲聊”的方式表演出来。记的我到洗脑班不久,一个“包夹”问我:“你有几个娃?”我回答说:“有两个。”问:“有孙子没有?”回答说:“有啊!”又问:“是孙儿还是孙女?”回答说:“孙儿、孙女都有。”

“包夹”说:“你看你多幸福,你应配合政府,写个东西(转化)回去,享受天伦之乐嘛!”我说:“我本来就在家享受天伦之乐,是他们不出具任何手续,把我从家中弄到这里享受不到天伦之乐的。要说写东西,他们应该给我写个东西,凭啥子(法律)把我弄到这里来?”包夹无言以对。

电视噪音污染,精神毒素渗透

按照洗脑班的“规定”,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十点,只要不是睡觉时间,房间里的电视必须一直播放。有一天“包夹”起来晚了,急着到外面的洗漱间就没开电视。那个楼长就来了,说:“怎么没开电视?”看“包夹”不在,她马上就将电视打开。

电视机有时播放的是攻击、污蔑大法的录像;有时是我们平时看电视的那些频道和内容,广告、故事片、连续剧……但中共的电视,只不过是把“假恶斗”、“名利色气”、对中共邪党庸俗的献媚、歌颂涂脂抹粉,对历史的歪曲等等,通过画面和视觉打入你的大脑。通过不停歇的电视播放,密不透风的强行灌输,让邪恶的精神毒素慢慢渗透,污染和腐蚀你的正念,在不知不觉中远离大法;象“温水煮青蛙”一样,慢慢让你质变。最终是要使你正念下滑,从而把你拖下来成为常人,达到“转化”的目地。

有时洗脑班人员会指使“包夹”故意将音量调大,在那狭窄、压抑的空间环境里,长时间、高音量的播放电视,形成了严重的噪音污染,扰乱人的心智,使被害人无法清净,不能正常思考,甚至会引起头昏脑胀、思维反应迟钝、烦躁不安等状态。

从我被非法关押到洗脑班的第一天起,我丈夫就要求送洗漱用品進去,被拒绝,借口是在我家抄出的东西多(当时我做真相资料),国保在调查。

直到我被非法关押二十天后,才允许我家人第一次探视。我丈夫一眼就发现我目光呆滞,就问陪同来的洗脑班工作人员黄某:“怎么她的眼睛好象是‘定’住了,眼珠都转不动了似的?”黄某大言不惭的说:“这里的人都是这样!”家人问我身体状况怎样?我说:“整天头脑昏沉沉的,迷迷糊糊的嗜睡,眼睛干涩发胀,有时心烦意乱……”

为什么“这里的人都是这样”?很可能是严重的噪音污染所致或是涉嫌对被非法关押的人在饭菜里下了毒?后来我丈夫问黄某:“有没有让她下去活动活动?”黄说:“很少。”我马上揭穿他的谎言说:“一次都没有!”

威胁恐吓,歧视谩骂,心理暗示

威胁恐吓、歧视谩骂和人身攻击,也是洗脑班里打击和摧毁人意志的常用手段。洗脑班对被害人以“学员”名义的歧视性对待,就是该手法的第一步。在洗脑班里,基本上是所谓“工作人员”和“陪教”一齐上阵,最简单、最普通的威胁就是:“不转化别想出去!”这都成了她们的口头禅了。

有时还口气严厉的加上两句:“不转化就交公安,判你多少多少年,你这辈子毁了……”有时“包夹”也以劝导的口气说:“你不转化是出不去的。”然后说:“你们炼功的谁谁在这儿多少年了,都没出去。听说比你后進来的人,写了东西(转化)就出去了……”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已被非法关押五十多天),教育科负责人来到非法关押我的房间。她叫“包夹”把电视关了,对着我攻击大法说:“法轮功是×教,政府不让炼了,就不能炼!你对这个要有个认识。”我说:“法轮功不是×教。宪法上说有信仰自由,我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没有错。公安部颁布的(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其中认定了十四种邪教组织,也没有法轮功。”她威胁我说:“不要跟政府对着干,你一定要转变你的认识,要不你就没有好下场……”稍后,她又说:“你们法轮功里的头头某某都有认识了,你也得有认识!他就在楼下,什么时候找他跟你谈谈。”我说:“人各有志。”

她又说:“你看你这个年龄多尴尬,快到七十了又还没有到七十。现在都年底了,过了年就要严打了。到那时原来劳教一年的,就要劳教两年;原来劳教三年的,就要劳教五年。到那时你的退休工资也没有了,还要影响你儿子、孙子他们上学、参加工作等等。你好好想一下,还是写个保证不炼了,出去过年吧!”她又自语道:“啊!今年的他们马上就要上报了,我给他们打个电话,叫他们等一下。”于是她装模作样的打起电话来。打完电话,就拿出纸笔对我说:“你写个保证还来的及。”我坚定的对她说:“我绝对不会写的!”

她看自己的令箭使出来了也不管用,就来这带有欺骗性的最后一招,她语气缓和的说:“国家的法纪、法规这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是吧?写这个应该不成问题……”我心想,她又在搞什么阴谋诡计,耍什么花招了。没等她把话说完,我就说:“既然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我本来就是遵守的,还用写吗?写了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想这样把我诓進去呀?我不写!”

后来在师父的慈悲保护下,我堂堂正正的闯出了黑窝。

当日前一篇文章: 做一个理解别人的人
当日后一篇文章: 大法弟子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