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赵惠芬因修炼法轮功,二零二一年九月被非法判五年缓刑、勒索罚金二千四百元。在屡遭中共人员监控、骚扰的迫害中,赵惠芬的身体上每况愈下,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含冤离世,享年71岁。 赵惠芬 |
赵惠芬,女,一九五三年九月十七日生,家住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修炼大法前,赵惠芬身体有许多种疾病,如胃病、风湿病、颈椎、腰椎、妇科等。病重的时候,她生活都不能够自理,天天被病痛折磨的睡不着,半夜起来,坐在床上哭。因为身体不好,折磨的她脾气也不好,好胜心又强,经常为一些小事生气和别人争吵,家人看到她生气都躲着她。一九九七年六月,赵惠芬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体状况好转。同时赵惠芬明白了很多道理,知道要以真、善、忍的法理做人,渐渐地她做到了与人为善,心平气和的与人交谈,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真诚善待他人。 随后,赵惠芬的丈夫和女儿也走入法轮功修炼,一家三口整天都乐呵呵的,家庭、邻里之间也都和睦相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特别是二零零一年一月“天安门自焚伪案”事件后,当地派出所三番五次上门骚扰,恐吓赵惠芬。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赵惠芬和丈夫被叫到当地新城派出所,警察逼他们签名“三书”,还挂牌照相,并强行没收他们每人五十元现金。当时他们没有钱,警察还强迫他们一个人留在派出所,另一个人回家拿钱,交给他。从此,赵惠芬及家人天天被跟踪、监控、电话骚扰,他们家的正常生活被严重影响。 二零零二年三、四月份,派出所警察把赵惠芬叫走,带到城关镇,让她看污蔑法轮功、污蔑师父的录像。 由于中共的残酷迫害,赵惠芬被迫停止修炼。二零零八年,赵惠芬因停止修炼后身体又不好,再次走上修炼大法之路,并为之前她没有坚定的信念,愧疚不已。再次走入大法,赵惠芬每天都认真学法、炼功。 二零一零年夏天,赵惠芬在自家花园里看到优昙婆罗花盛开,她受到鼓励启发,利用自己家的条件,为周边的法轮功学员提供真相资料等。 二零二零年秋的一天,濉溪县公安局警察着便装,闯入赵惠芬家,称有人举报,随后在赵惠芬家非法抄家。警察把赵惠芬的电脑、打印机及大法书都抢走了。后赵惠芬被公安局的人带走,无休止的循环问话,不让她休息。警察还恐吓她如不真实回答,将她女儿也收监。这期间,赵惠芬有几次晕倒。 经过这样长达近一年的被折磨,二零二一年九月,在不公开开庭的情况下,赵惠芬被非法判处五年有期缓刑,被勒索罚金二千四百元。 赵惠芬被冤判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检察院的人不时的来她家里监视,每月赵惠芬不得不向司法所上交“思想汇报”。赵惠芬的手机也被安装了定位。赵惠芬在身体上、精神上受到了严重的干扰迫害,使她不能正常学法、炼功,身体每况愈下。 二零二二年底,赵惠芬被查出食管癌,住进医院。住院期间,检察院的人经常打着“看望”的名义去骚扰。 二零二三年年初,赵惠芬进行了手术治疗。在治疗期间,司法局、派出所、检察院的人也不曾停止监视她,导致赵惠芬于二零二四年三月食管癌细胞扩散,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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