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市法轮功学员王宏伟已经被非法关押近四个月。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他的律师会见了王宏伟,当日,律师到甘井子检察院要求阅卷,遭检察人员拒绝。律师表示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他还会回来阅卷。 王宏伟,男,一九七八年生,今年四十六岁,辽宁省清原县夏家堡镇人,在大连市工作。一九九六年二月,王宏伟有幸开始学炼法轮功。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三日,王宏伟被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派出所警察在住宅楼绑架,后来他被大连公安局沙河口分局非法刑事拘留,现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姚家看守所。 王宏伟的七十多岁的父亲多次去沙河口马栏派出所,索要警察非法抄家时抢走的电脑和大法书籍,警察推诿不给。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五日,王宏伟的父亲再次从清原老家一路奔波,到了大连甘井子检察院,问儿子被构陷案子的情况,检察院人员抛出一句话:(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号就移交到法院了。 王宏伟的父亲无奈,为他聘请了律师。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律师到大连姚家看守所,会见了王宏伟,得知王宏伟已被非法关押近四个月了,身心俱伤,在压力下,血压持续升高,每天靠药物维持。看守所警察逼他认罪。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下午,律师到甘井子检察院,要求阅王宏伟的案卷。检察院的接待人胡同军拒绝律师阅卷,借口说大连司法局有“文件”,得有律师函。 律师马上去了大连司法局,司法局说没有此事。律师给检察院打电话,据理力争。检察院的胡同军对律师说:你不是给法轮功辩护的吗?律师高声地说:你什么工作态度?!给法轮功辩护怎么了?他们都是好人,你一点都不同情他们吗?那我开完律师函再来阅卷。 曾被非法判刑十年 王宏伟在大连理工大学上三年级期间,中共特务经常到校园炼功场骚扰王宏伟。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王宏伟独自一人从大连理工大学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被抓回后,被大连市刑警队非法拘留十五天,被大连理工大学无理勒令退学。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零零一年十月,王宏伟被非法拘留两次。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王宏伟回清原家过新年,同时照顾由于被迫害九个月而导致瘫痪的父亲(现父亲因修大法已痊愈)。王宏伟因给其他法轮功学员提供真相传单,被铁岭市开原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并且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王宏伟成功逃离铁岭市教养院,从此流离失所。 二零零四年一月四日,王宏伟被辽阳市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在国保大队,王宏伟被拷打,劈腿,多处被打伤。因无法走路,他们抬王宏伟到辽阳看守所,看守所看王宏伟被打的情形,拒收。他们通过疏通,看守所才收留,非法关押王宏伟。随后,王宏伟被以“组织者”的罪名遭非法判刑十年,先后在辽阳市看守所、沈阳新入监犯监狱、抚顺二监狱、沈阳一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王宏伟在沈阳第一监狱冤狱期满,出了监狱大门,直接被抚顺市清原县六一零劫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迫害。 相关信息: 甘井子检察院办案人员 胡同军 办公电话:041139915137 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3号 邮编:11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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