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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工程师刘春霞再被枉判三年半入狱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原户县)法轮功学员刘春霞女士,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区分局国保大队、惠民路派出所及西安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关押。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刘春霞被莲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左右,刘春霞再次被劫入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刘春霞今年56岁,家住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热电厂社区,原惠安集团惠安化工厂惠邦公司工程师。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法轮功学员刘春霞'
法轮功学员刘春霞

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下午五点左右,刘春霞在西安市鄠邑区紫金大厦上班时,被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袁兴和马成波、惠民路派出所副所长杨颖博和翁誉垒,以及西安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并将她挟持回家,抄走电脑、手机、大法书籍、U盘、真相币等私人财物。刘春霞被非法审讯后,被劫往西安市莲湖区看守所。她因体检血压高达234mmHg,看守所拒收。之后她被非法关押到西安市安康医院。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刘春霞被西安市鄠邑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刘春霞从西安市安康医院被劫持到莲湖区看守所关押迫害。

二零二三年八月中旬,西安市鄠邑区检察院将构陷刘春霞的案子移送至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日,刘春霞被构陷至西安市莲湖区法院。

公检法相互勾结,构陷刘春霞。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刘春霞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左右,刘春霞再次被劫入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家属已收到入监通知书。

此前,刘春霞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先后两次被中共邪党非法判刑,累计陷冤狱长达九年之久。以下是刘春霞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分经历:

一、被枉判五年,在陕西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刘春霞从惠安派出所走脱,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参加学法交流会,法会进行不到一个小时,突然冲进来一伙警察,对参加法会的学员拳打脚踢、扭胳膊、卡脖子,接着又调来大批警察,将学员绑架到警车上,分散到几个不同的地方非法关押,并施暴到深夜。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当天夜里,刘春霞被惠安化工厂公安处劫回连夜刑讯,遭警察程康茂的毒打。刘春霞两臂被拉平铐在条椅上,直到第二天上午八点,后又被非法关押到户县腊家滩看守所迫害。户县公安局、户县热电厂、惠安化工厂还特地组成联合专案组,刑讯头目是警察王永安。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刘春霞被岐山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她是陕西省第一批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轮功学员之一。刘春霞等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被岐山看守所警察劫往陕西省女子监狱时,陕西省女子监狱以法律文书不合法而拒收,岐山看守所警察就拉着这些学员到处找关系,跑了一天找到陕西省公安厅的人,强行将这些学员关押到陕西省女子监狱,之后岐山看守所的警察再回去补材料和手续。

陕西省女子监狱对坚持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与肉体双重摧残,包括:关严管队、体罚、曝晒、械具、拳脚、背铐、约束服、面壁罚站、电击、毒打、灌食、扒光衣服冷冻、浇凉水、奴役、二十四小时洗脑、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更甚者使用精神药物注射等等,使法轮功学员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刘春霞拒绝穿囚服,在寒冷的冬天被恶警扒掉外衣,扔在室外任凭冷风吹。

'中共酷刑:冷冻'
中共酷刑:冷冻

刘春霞五年冤狱期满,又被超期关押迫害了七十天。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九日,她才被放回家。

刘春霞回到家后,原单位不但不给恢复原职,还以她不办离厂手续为由,几千元钱的住房公积金不给发放。刘春霞被迫在外打零工。

二、第二次被枉判四年,在陕西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刘春霞与母亲李玉华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太华路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抄家,住处被查封。三月二十二日,刘春霞被劫持到西安市新城区看守所关押迫害,母亲李玉华被劫持到灞桥洗脑班关押迫害。六月十四日,李玉华被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刘春霞被西安市新城区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刘春霞被西安市新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此后,刘春霞被迫害出现严重高血压症状,被送往西安市安康医院。在安康医院,刘春霞被强迫每天吃药四次,她只能无声抵制。

刘春霞上诉后,又被枉法裁决:维持冤判。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刘春霞被劫入陕西省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二零二一年三月,刘春霞结束四年冤狱回到家中,与儿子相依为命。她拖着伤残的腿,在疫情期间努力工作,得到老板、同事的认可。

结语

现在,历经迫害的刘春霞在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左右已被劫入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请各界关注。

陕西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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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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