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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去抱怨 修出善意与爱心
文/海外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本文交流在我们当地申请神韵演出剧院过程的修炼体会。

一、对抱怨心的一点认识

我问自己:作为大法弟子,我内在反映出来的生命状态达到了慈悲了吗?如果还没有达到慈悲,至少在常人社会中表现出来是有善意与爱心,那我具备了该有的善意与爱心了吗?对照师尊的法,知道自己的修炼状态离师尊要求的善意与爱心,还有慈悲,相差甚远。对于修善的大法弟子来说,抱怨和怨恨心是必须严肃修去的。

我们知道“恶者妒嫉心所致”(《精進要旨》〈境界〉)。妒嫉心是恶,怨恨心也是恶,都是不修善的表现。妒嫉心的表现看到别人好了,心里愤愤不平,不允许别人超过自己;而怨恨心很多时候都与自己的利益相关,或者是别人的言行不符合自己的观念就产生怨或恨,心里不舒服、不平衡、不服气。

当心生怨恨的时候,由于跟善意与爱心相背离,就不可能出慈悲心。因为心生抱怨或怨恨,缺失善意和慈悲,不但没能救了人,还可能在往外推人。

用法来对照,如果知错,就要赶快改错,依照法来归正。

二、困惑

我们城市附近有另一个剧院,曾经上演过神韵,听说那个剧院是符合神韵演出要求的比较好的剧院之一。之前,剧院方有些事情没处理好,给神韵演出带来了不便。后来,同修们努力跟他们的管理层人员讲真相,达成了某些共识。

剧院有个中层的主任,对神韵演出不友善,用同修的话说,甚至有些敌意,为人很跋扈。后来这个主任推翻了我们与管理层达成的条件,从中作梗,以致神韵没能再回到这个剧院演出。

期间,听同修说,这个主任人品有问题,谈好的事情,出尔反尔,而且还越权。有同修认为他在阻挡神韵救人,就写信给他们的董事会,投诉抱怨他,要求他离开这个剧院。有同修要大家发正念,让这个主任离开。可是过一段时间,听到的结果是,这个主任不但没离开剧院,反倒权力更大,还升迁了,有一阵子,还几乎代替他的上级处理剧院的事情。

师尊在《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中说:“你们记住了,哪里出问题,哪里就是需要去讲真相了。”

现在这个剧院中层主任这里出了问题,那不就是应该跟这个主任讲真相,通过讲真相来解决遇到的困难吗?同修回答说:有跟他们管理层讲真相啊,而且还取得了一些共识!可就是这个主任在使坏,在挡着。所以,要发正念让他走,不要让他造业,不要让他阻挡神韵救人。虽然当时我觉的还是应该在讲真相、向内找,在修自己上下功夫,但因为自己当时并没有直接参与剧院的接洽,好像跟自己关系不大,也就不了了之,并没有深入思考具体误在哪里。

现在想想,当听到同修说,有去讲真相啊,这个主任他往往当面答应的挺好,转天就改变,如果讲了真相,效果却这样,那这会不会是一面镜子?是不是我们修炼人自己空间场的一个反映?让我听到了,其中是不是就有我要修的因素?是不是应该向内找找自己心性上的问题?他的不善和敌意会不会是在提醒自己,该查找在日常生活和行为有没有做到“真善忍”中基本的善呢?他的出尔反尔,是不是提醒自己,该查找有没有违背“真善忍”中基本的真呢?而他的越权干预是不是反映出自己的日常行为和表现中,有没有做到“真善忍”中基本的忍让呢?如果一味的抱怨他人品不好,看不上他,嫌弃他,然后还以不要让他造业、阻挡救人为由,“发正念”让他离开。这样发的正念,造成了适得其反的结果,也就不足为怪了。

明慧网上经常看到这样的交流,中国大陆的同修怀着救人的大善大忍之心,感动了狱警,以至狱警不愿意继续行恶。狱警动了善念之后,后来就被调离了这个职位,去做跟迫害大法不相关的工作了。

个人理解,中国大陆同修这种救人的大善大忍之心是一种境界,这种高境界让行恶的警察动了弃恶从善的善念,以至得到成全,被调离了迫害的岗位。这个跟我们去跟董事会抱怨这个常人,希望董事会把他给开了,让他离职,还以他在阻挡救人为由,“发正念”,让他离职,这两者是不是有本质的不同呢?

在打真相电话、劝三退的的过程中,也一直都有同修交流,众生的表现就是我们修炼人自己空间场的反映。当接电话的众生提出我们给他钱他才退时,同修会马上把他作为一面镜子,反观自己,向内找是不是自己有钱财利益之心?得赶快修去。当众生提出说,要给他找个老婆,他才考虑退时,同修就会马上找找自己是不是还有隐藏的色欲心?当众生吵吵嚷嚷不听真相、骂人、维护邪党时,就会马上找到自己还有争斗心和用党文化来认识邪党的因素,修去它。而不是居高临下,以“我是来救你来了”作为理由,埋怨众生悟性低,品行差,甚至看不上他们人的种种执著的表现,等等,从而错失自己无条件向内修的机会。自身的执着没有修去,心性没有提高,修炼人的功力没有加强,救人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如果剧场那个常人主任表现出来的不友善,或者说敌意,还有人品不地道、越权等等,我们都用来反观内视自己,借此修去自己不符合“真善忍”的方方面面,当我们真正修炼提高上来了,旧势力觉的这样安排这个角色对大法弟子没有考验的意义了,那可能他该离开就离开了,该被调到别的地方去,就被调走了。可是这样的结果不是靠我们人为去抱怨能得到的,而是在大法弟子实实在在同化“真善忍”,向内修自己,提高心性的过程中达到的。

在人的层面,抱怨是怨恨心的初始状态,人们常说“羡慕、嫉妒、恨”,怨恨心出现于“不平衡”,出现于争斗,出现于“自视甚高”等等。怨恨心还能连带出各种不好的心。在抱怨的心态下“发正念”,这与大法弟子要同化“真善忍”,为宇宙中一切正的因素负责的初衷相差多远哪?

更何况,试想一下,如果剧院这个主任得知我们在向他的上级抱怨,提出要让他离开,或者是我们的抱怨真的导致这个常人失去工作,那这个怨岂不是结得太深了?如不能化解,又何谈救度呢?

当我们向董事会去抱怨他时,这里面是不是还带有强烈的人的争斗心,还有以恶制恶的党文化的因素呢?

这个主任不管我们再怎么认为他不好,他也是师尊要救度的生命啊。我们抱怨他,还要求把他调离,这样是不是把师尊要救的人当成对立的人了,或者成了敌人,把人推向对立面去。

师尊说:“作为大法弟子来讲,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来讲,我说修炼人是没有敌人的,你们只有救人的份儿,没有用人的手段、用人的理去惩治人和判决人的份儿。这是个根本的问题呀。”(《各地讲法七》〈芝加哥市法会讲法〉)

三、警醒

转眼到了去年七月份,同修希望我能跟剧院这个主任取得联系。我多次发送邮件,打电话留言,希望能跟他通上话,要求能见面沟通,当然出发点是希望能跟这个主任讲真相,但都没有收到回应。

反思自己当时做这件事,写邮件打电话是什么心态呢?是什么地方被钻了空子呢?仔细想来,发现自己当时还是没有完全破除对这位主任不好的负面印象,没有用能熔化钢铁般的慈悲发愿要救他,与他生命明白的一面沟通,慈悲心不够。

后来同修要求我写信给市长,给他施加压力,我提出是否能不这样做?这里不是说给市长写信不对,而是反思当时给市长写信的出发点还是没有脱离抱怨的因素,还有希望借市长的压力让这个人改变,而不是出自于修炼人修善,向内找,从根本上修去对人的怨恨和不满,从而加强要慈悲救度他的愿望。

最后,我们给市长发送了邮件以后,收到回复,该邮件抄送剧院的临时总经理。也许是因为我们对这位临时总经理没有什么成见,讲真相的心还算纯净,我们约到了和临时总经理见面讲真相的机会。会议当天,我们跟这位临时总经理和他的助手讲了真相。但那位有心结的主任没有来,也就还没有机会解开他那边的障碍,表现在人的层面就是还有很多客观上的困难无法克服。也许,解铃还需系铃人。那些不在法上的思想和人心还真得认真修去才行。

我们大法弟子和常人之间只能是救度和被救度的关系。我们真的不应该去抱怨常人。当我们去抱怨人时,就是把自己降到常人那个层次面上去了,就象气与气之间没有制约作用那样,降到常人这个层次面上,又怎么可能救得了人呢?

怨恨心是修炼人的大忌,修炼人必须修去,带着这种怨恨心是修不成的。因为大法弟子是修炼真、善、忍的。而它是与真、善、忍的特性相反的。

我们都是大法造就的为他的生命,慈悲的把真相讲给众生,帮助他们得救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并没有看不上他们或仇视他们的资格。人是很弱的,是很容易被另外空间不好的因素控制的。我们只能劝善,不能改变别人,只能要求自己守住心中的善良,不断的提高心性,努力做个有善意和爱心,最后才能做到达到大法弟子内在反映出来的生命状态——具有慈悲心的修炼人。

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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