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二四年九月,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法轮功学员栗秀芹、耿媛媛、柏子生、褚桂芝被武城县公安局警察构陷,遭武城县检察院人员非法起诉。 栗秀芹,女,七十多岁;耿媛媛,女,三十多岁;柏子生,男,六十多岁;褚桂芝,女,五十多岁。 二零二四年五月,栗秀芹、耿媛媛、柏子生、褚桂芝,被武城县公安局警察分别闯入店里或家中绑架并非法抄家,他们被非法刑事拘留。 警察抄走他们的书籍、电脑、打印机、真相资料等大量私人物品。警察强制采血、照相、录指纹、声音,企图进一步迫害。之后警察通过诱供、骗供、恐吓牵连家人等方式,罗织所谓的“证据”。栗秀芹、耿媛媛、柏子生、褚桂芝四人被武城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四年九月份,栗秀芹、耿媛媛、柏子生、褚桂芝被武城县检察院人员非法起诉。 栗秀芹、耿媛媛、柏子生、褚桂芝为人善良、实在、诚恳,乐于助人,却被警察和检察院人员构陷,扣上“犯罪”的帽子,还要面临冤判,据悉,检察院给他们非法量刑建议七年。 在过去的中共二十五年的迫害中,栗秀芹、柏子生、褚桂芝都曾被骚扰,或劫入洗脑班,或被非法劳教迫害。 相关信息: 武城县公安局队长李娟 武城县检察院检察官董友忠 检察官助理 周璇 武城县法院法官 王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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