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二零二三年七月下旬,蒋建忠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南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被勒索处罚金两万元。蒋建忠依法上诉后,被南明区中级法院不经开庭非法维持冤判。 法轮功学员蒋建忠,女,67岁,家住贵州贵阳市小河区。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六点,她外出回到家门口时,被蹲坑的警察绑架,当场被强制戴上手铐。警察破门后,再疯狂抄家,直到晚上十点。警察抄出的大量私人物品,先是堆满床铺,然后,装进好几个编织袋运走。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在贵阳市公安局技术开发区办案中心,蒋建忠被非法审讯,这第一次“讯问笔录”被一女警做了手脚,蒋建忠被公安方欺骗。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蒋建忠被送到贵阳市特殊人员过渡隔离点。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蒋建忠被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蒋建忠被非法逮捕。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南明区检察院向南明区法院非法提起诉讼。 南明区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非法开庭,公诉人是检察院指派的张伟,辩护人是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彦。 庭审中,法院不采纳被告人蒋建忠和辩护人李彦的意见。二零二三年七月下旬,蒋建忠的家人收到南明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说:蒋建忠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被勒索处罚金两万元。 二零二三年八月四日,蒋建忠向贵阳市中级法院提交了《刑事上诉状》,指出南明区法院的判决存在着: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程序严重违法等严重错误。南明区中级法院没有公开开庭,只是“书面审理”(审判官是邹力),八月三十一日,律师短信告知家属——维持原判。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上旬,家属得知,蒋建忠被非法关押在贵阳市第四看守所。 修炼法轮大法 全身疾病一扫而光 蒋建忠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三日生。一九九六年,她三十九岁时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多年一直服药不断而不见好转的甲亢病,从此再也未吃过药,一切症状消失,其它疾病也一扫而光,她常对人说自己真切的感受到无病一身轻的美妙。 而且,多年一直强势的她从此变的平和、温顺,对公婆孝顺,细心照料,耐心服侍;对丈夫体贴谦让,甚至丈夫发脾气骂时,她不仅不还口,还和颜悦色的、善意的劝说:“发脾气对自己身体健康不好。”渐渐地丈夫脾气也变好了,还反过来关心妻子,夫妻彼此相敬如宾。 蒋建忠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非法抓捕后,她丈夫为蒋建忠能从监狱回家,四处奔忙、喊冤!她丈夫还向相关公安部门提出《关于申请解除蒋建忠拘留回家的报告》。 蒋建忠修炼法轮大法后,去掉很重的私心,变得处处考虑他人,为别人着想。就说上班时的一件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因修炼法轮功,她被从科室下放到全厂最苦最累的车间——给零件打毛刺,而且拿的又是计件工资。因此,每当零件从外面运到车间时,工友们一拥而上,都在争抢无刺的、好打的零件。争抢中,有的手被擦伤;有的头撞出了血;有的脚被踩伤;还出现过送进医院的工伤事故;互相谩骂,甚至拳脚相加,出手伤人,更是常有的事。 而此时,蒋建忠总是平静地站在后面,远离争抢的人群,等大家抢完散去后,她一人慢慢上前,把剩下的很不好打的毛刺零件集中拿走。大家都知道,零件上的毛刺太多太厚,打制起来,一是要多付出劳动,二是要多花费时间,三是收入比别人少,因是计件嘛,四是每次下班,都比别人晚走。 过了一段时间,工段长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一天,他特地拉回一车好打的毛刺零件,要专门给蒋建忠用。蒋建忠先是对工段长的好意表示谢意,随后建议他分给大家共享。工段长把蒋建忠的建议告诉大家后,工友们都很感动。从那以后,工友们都互相提醒,不再抢了。后来,就改为分配零件,从那以后,工段长工作也好做了,生产效益也提高了。再后来,厂领导也承认法轮功学员(厂子里也有不少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 做好人 多次被绑架迫害 像蒋建忠这样的法轮功学员,做好人,却被中共非法判刑,送进监狱,失去自由。蒋建忠因坚修大法,不仅是这一次被非法判刑,之前,还多次遭受迫害:一次抄家、两次绑架、两次拘留、三次关押囚禁在洗脑班。 二零一六年四月的一天,蒋建忠去监狱外接本释放出来的法轮功学员时,被小河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她随后被送进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迫害长达三个多月。 在洗脑班的一百多天时间里,蒋建忠天天面对的就是那些做“转化”的所谓“老师们”,目的就是通过洗脑,要叫蒋建忠放弃教人做好人的法轮大法,最后的目的就是要蒋建忠表态签字不再修炼法轮功。蒋建忠说:我修大法做好人中的好人,有什么错?!更没有罪!我绝对不会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绝对不签字的。 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洗脑班的人员对蒋建忠表面上一直是温和的,企图以“软”手段欺骗蒋建忠放弃修炼法轮功。因为在这之前,蒋建忠已经在烂泥沟洗脑班被迫害过两次,那里通常使用的暴力、强制性的做法。后来,洗脑班人员认为,他们对蒋建忠已经没有(让她放弃法轮功的)招了,在蒋建忠身上“软”手段也不起作用了。最后,他们挖空心思,想出了用亲情和利益关系,来刺激蒋建忠放弃修炼。 二零一六年七月初的一天,蒋建忠的丈夫和她的三位亲人突然来到洗脑班,这是洗脑班人员的一计——利用她的亲情逼迫“转化”。蒋建忠对亲人晓之以理,告诉她的亲人:我是老大,也仅仅是个工人,我家里的弟妹们都是自谋职业,我父亲靠什么?靠的是做人的气节,我是父亲的女儿,我不会屈服于当下的一切而违背做人的标准,更何况我已经是按照宇宙真善忍在修炼的人。我常常在思考:在我们这样的体制下,想做个比一般人更好的人,政府都不许可,还株连家人,多年来,给我全家带来极大的惊恐和不安,日日夜夜提心吊胆,我和家人、女儿在经济上、名誉上、身体上、精神上皆蒙受极大的损失和伤害。蒋建忠最后强调:还望面前的亲人们能够理解,我想离开这里,这不是好人应该呆的地方,但我不是通过签字“不炼法轮功”的形式离开,而是我要堂堂正正的从这里走出去。 在一个月后的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蒋建忠终于堂堂正正的走出洗脑班的大门。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上旬,家属得知蒋建忠被非法关押在贵阳市第四看守所。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蒋建忠被非法关押的更新消息。 蒋建忠曾经被迫害的更多事实,请见《贵阳市蒋建忠多次被非法关押》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6/352119.html。 注: 参与直接迫害蒋建忠的贵阳市花溪区(即小河区)公检法人员: 小河区三江派出所片警:吴昌才,手机 15285910887; 小河区三江派出所所长:熊远明,手机 17785556016; 小河区三江派出所副所长:廖忠,手机18585429608; 南明区检察院 经办人:张伟; 南明区审判长:伊莉、审判员:任玉媛、陪审员:刘英; 法官助理:李勋、书记员:尤姓; 南明区中级法院审判官: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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