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据悉,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法轮功学员任乐菊,二零二三年七月被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三年。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二、十三日的六点钟,山东省聊城市聊城大学派出所和居委人员绑架任乐菊,并非法抄家,抄走了打印机。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左右,聊大派出所让任乐菊去派出所,已把所谓的“案件”转到了东阿法院,并与法官见面。 二零二三年七月下旬左右,任乐菊被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三年。 任乐菊,女,一九七一年十二月生,家住聊城文化路龙山小区,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她的身体越来越好,多种疾病也都好了,心胸也越来越开阔,能体谅别人,有矛盾能查找自己的不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十二月十一日,任乐菊为了去北京说句公道话,被非法抄家,拘留1个月,回家后,单位指派人跟踪盯梢,不准出厂区。家人也在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打击。 责任人:聊大派出所警察刘文健(音)18806358913 聊城市公安局 副局长 邢雷晖 (负责分管迫害法轮功)15806359996 东昌府区公安局的白姓警察 聊大派出所所长 狄九阳 15806351168 教导员 邢艳雷 13606351561 副所长 王殿宝 17862536655 (责任编辑: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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