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上午,广东茂名市电白区76岁的法轮功学员谢丽萍家属聘请的维权律师到茂南区检察院阅卷,茂南区检察院告知律师,此案已于本月十三日移送到茂南区法院。律师说:我八月二十一号来,“案子”还在电白检察院,八月底才送茂南区检察院,你们怎么这么快就把“案子”送法院了?茂南区检察院人员不说话。 随后,律师马上到茂南区法院要求阅卷,被茂南区法院人员刁难。茂南区接待人员说:“此案特殊,不予阅卷,现不接收律师手续。” 无奈,律师只有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谢丽萍。76岁的谢丽萍的身体状况比上个月底有所好转。但是,肠胃还是有点差,许多东西不敢吃。腿瘸的情况有所好转,精神状态还可以。由于谢丽萍没有读过书,她很诚实地给律师说,我没有做坏事,没有犯法,警察他们怎么总是说我犯法呢?他们来问我时,只准他们说话,就不允许我说话。 下午,律师又去茂南区法院交涉,希望法院能给予阅卷和接受律师手续。可是,最终,法院接待人员说:“此案特殊,需经上级部门同意才能立案,也不接收律师的委托手续。” 律师阅卷和递交法律委托手续受阻,在微博上发出:上午因未正式立案而未能阅卷,下午想将律师的委托手续交给法院,到时再联系阅卷事宜,可茂南区法院仍以未正式立案为由拒绝收取。同样没有正式立案,检察院材料从本地报来就收,律师将手续千里迢迢带来却被拒绝。这本应司法便民及时解决的小问题,怎么如此折腾人啊!……问及此种情况不能阅卷的法律依据又没有。公权力无法无规定不可为,行使司法权力的法院尤其如此,何故要任性违法为难好不容易远道而来的外地律师呢? 律师微博发出后,引起法律界正义人士的关注。 谢丽萍老人一九四七年出生,年幼时家里穷没有上过学,不识字。在一九九九年之前,谢丽萍在偶然的机会,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受益非常大,身体无病一身轻,对人更加善良。她86岁的丈夫有点中风,身体欠佳,谢丽萍开导他,耐心地照顾他。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左右的一天晚上三点,谢丽萍老人被茂名市滨海新区公安分局水东派出所等一帮警察敲门绑架并非法抄走大法书籍。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七日,谢丽萍被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非法逮捕。目前,谢丽萍老人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责任编辑: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