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原河北省邢台市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王学良涉嫌严重违法,被查;二零二一年六月,被开除公职。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王学良因犯受贿罪,被邢台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王学良,男,汉族,一九六二年七月生,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人。二零零四年七月曾经是邢台沙河市政法委书记,之后十多年来,长期担任邢台市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他在任职期间,紧紧跟随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使邢台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对邢台地区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严重迫害负有主要责任。 610是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凌驾于中国宪法、法律、司法系统之上的非法机构。邢台市610专门办的洗脑班对外称“法制教育中心”,是专门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邢台市洗脑班,位于邢台市新兴西大街618号,门口标注着所谓“邢台市关爱之家”。王学良为了进一步达到他迫害的目的,更加迷惑世人,改换名字,把“法制教育中心”更改为所谓的“关爱之家“。 这个所谓“法制教育中心”是国家行政编制之外的非法机构,没有任何司法权,更没有对公民实施非法关押、拘禁的权力。然而,邢台有几百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洗脑班,遭受到野蛮、残酷迫害,“转化”。洗脑班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采用的手段如:限制人身自由、关禁闭、毒打、野蛮灌食、连续不让睡觉、辱骂、人格侮辱、强制洗脑、打毒针、注射或灌服不明药物、食物中下药、威胁、恐吓、电棍电击,不让大小便、精神折磨、罚站、敲诈勒索钱财等等,严重触犯了刑法,犯有“非法拘禁罪”、“酷刑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等。邢台洗脑班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黑监狱。 以下仅举王学良任职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事件的其中几例: 1、迫害邢台沙河市法轮功学员郝香堂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四日,郝香堂被邢台市公安局、邢台市高开区公安分局、沙河城刑警中队警察联合绑架。在邢台市高开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办公室,郝香堂的双手双脚被铐在铁椅子上,两昼夜,一点儿也不能动弹。 沙河市国保大队的教导员侯守红和另外一个沙河市公安局的人,用树枝抽他的脚心、用螺丝刀刺他的脚心。持续了一宿之后,高开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王焕芳和沙河城刑警中队队长郝庆波用电棍电击郝香堂。其后郝香堂被非法关押到刑警大队沙河城中队24天,日夜被铐在铁椅子上,被折磨得不能动弹、不能平卧。再后郝香堂被转移到东汪派出所迫害14天,期间又遭受每天24小时不让睡觉“熬鹰”式的酷刑折磨。 郝香堂从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四日被高开区分局非法关押到八月二十日被非法送入邢台市第一看守所,共计遭受38天的刑讯逼供。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郝香堂被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非法判刑5年。 2、迫害致死李志勤 阻挠其子为父申冤 邢台宁晋县小枣村法轮功学员李志勤,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被宁晋国保绑架暴打致死。家属多方申冤未果,县、市各级司法部门推脱责任,不但不给解决,还压制、威胁、监视李志勤的家属。 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李志勤的家属到河北省高级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法院接了案子。随后二零一三年七月八日,邢台市、宁晋县公安局国保警察610人员,深夜包围李志勤家,警察翻墙入室砸门,绑架走李志勤的儿子,还用脚踹他的腰,抢走他家两台电脑。李志勤的儿子被绑架到邢台市洗脑班,非法拘禁达一个月之久,恶人威逼李志勤的儿子写保证书不打官司,逼他交出民众联名声援申冤的名单等,李志勤的儿子被逼得割腕抗议,手臂留下疤痕。 3、迫害法轮功学员蔡蕴、路刚 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邢台市巨鹿县法轮功学员路刚,在广宗县核桃园乡董里集大街集市上放展板,揭露江泽民卖国事实,被核桃园派出所所长卫建超带人绑架。遭到国保队长张孟侃和警察梁晓阳一顿暴打、搜身后,头朝下倒栽葱塞进警车送到广宗县公安局看守所非法关押。下午,广宗县蔡蕴等几位法轮功学员去核桃园派出所讲真相要人,这时过来一辆汽车,下来两个警察和几个不明身份的人,把蔡蕴强行拉入车内,送到了广宗县公安局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蔡蕴和路刚被广宗县检察院非法批捕,六月三日,检察院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将构陷路刚和蔡蕴的所谓案件移交到广宗县法院。二零一七年元旦期间,家人接到非法判决通知书,路刚被非法判刑期五年,蔡蕴被非法判刑期三年。路刚、蔡蕴上诉,邢台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4、迫害法轮功学员张孟杰、李文爽 法轮功学员张孟杰,男,63岁,原在邢台市桥东政府工作。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张孟杰和法轮功学员李文爽去看望一位生病的老人,被警察非法跟踪绑架,整个过程,参与绑架的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说什么原因。张孟杰和李文爽的家分别被非法查抄。两人被非法关押到邢台市“洗脑班”43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邢台市桥东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对张孟杰和李文爽非法刑事拘留,两人被非法关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李文爽被取保回家,张孟杰仍被关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 李文爽回家后恶警不断的骚扰,她被迫流离失所至今。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张孟杰被桥东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桥东区法院。家属多次和桥东法院主管办案人马军骁联系讲真相,马军骁威胁道:你们法轮功再给我寄材料、打电话,我就重判。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张孟杰被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非法冤判五年。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张孟杰被邢台市中级法院非法二审冤判三年。 5、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星伯 邢台市人民广播电台退休主任编辑、法轮功学员陈星伯,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早七点,在自家的楼下遭邢台市桥西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宋嘉熙带领十几个警察绑架、抄家抢劫。国保大队辅导员朱希江为了构陷陈星伯,哄骗陈妻辞退了维权律师,还到离邢台千里以外的南方某城市胁迫陈星伯的姐姐与家人,企图搜罗所谓“证据”。由于证据不足,构陷他的案卷经桥东区检察院退卷后,桥西公安分局国保又罗列罪名,补充材料,重新上报。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邢台市襄都区法院(原桥东区)对陈星伯非法开庭,诬判有期徒刑三年。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善良就是邪恶的。王学良跟随中共恶党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终遭报应。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王学良涉嫌严重违法,被查。二零二一年六月,王学良被开除公职。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王学良因犯受贿罪,被邢台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责任编辑: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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