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五年六月,深圳市法轮功学员姚葳被非法判刑五年,监外执行。由于迫害的压力,二零二零年十月六日,姚葳含冤离世,终年52岁。 姚葳是山东省威海市人,她在深圳市一家电子信息开发公司任人事总监。工作中,姚葳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协助领导,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好评。在员工职业培训班上,姚葳给职工讲大法是佛家上乘大法及其受迫害的真相,讲“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真相,并给职工做三退。 姚葳在二零一四年六月被绑架的前一段时间,她在公检法家属住宅区内发放光盘,遭人恶意举报。警察通过视频监控,查询到姚葳间隔不长时间重来小区,从而锁定绑架她。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六日中午十一点五十几分,几个警察闯进姚葳的办公室,将她绑架走。随后,警察又去了姚葳的家里,非法抄家,搜走了她的八十多本大法书,一百零三张光盘和一些大法资料,还有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姚葳被非法关押在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当时直接办案的两人,一个是国安大队副队长陈伟星,另一名警察叫李超文。就这样,姚葳被非法关押在福田区看守所一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姚葳被非法判刑五年,监外执行。由于经受中共迫害的压力,二零二零年十月六日,姚葳含冤离世,终年52岁。 (责任编辑:杨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