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兰州市68岁的法轮功学员贾建怀,二零二一年七月因发送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今年七月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这是贾建怀第二次被非法判刑。目前他已提起上诉。 贾建怀遭绑架、构陷经过简述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日,贾建怀和妻子肖红梅在阳光小区给住户赠送大法真相资料时,被受谎言毒害的住户诬告。七月十二日晚,贾建怀夫妇回家时,被埋伏在楼梯上下的警察绑架、非法抄家。贾建怀夫妇当晚被劫持到嘉峪关路派出所审讯室,被非法关押审讯至十三日下午。四天后,肖红梅被转到榆中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九天后,贾建怀被转到兰州市新城拘留所非法关押。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贾建怀夫妇被户口所在地的火车站派出所警察分别接回家。 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团结新村派出所警察马占贤以取手机为名,骗贾建怀到派出所后将他绑架、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在兰州市红古区看守所;九月二十四日对他非法批捕,将他转关到西果园的兰州市第三看守所。在看守所恶劣的环境中,贾建怀出现高血压症状,高压有时在160~180,被迫一天吃两次药。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贾建怀被城关区检察院张丽、白君非法起诉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上午,城关区法院非法庭审贾建怀。家人聘请的外地律师为贾建怀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指出:起诉书中所列的法轮功宣传品及相关的视听资料是本人合法财产,不是犯罪证据;公通字【2000】39号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十四种,里面没有法轮功,明确法轮功不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警方所谓的鉴定与公通字【2000】39号是相违背、无效的,与所谓的300条没有任何关联性,贾建怀没有伤害任何人,对贾建怀的非法起诉、关押已严重超期,应立即无罪释放! 律师的无罪辩护非常有力。但审判长腾霄琼等法庭人员完全无视法律,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判决,对贾建怀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非法罚款一万元。 律师在二零二三年八月三日拿到非法判决书后,已递交了贾建怀的上诉状,同时向兰州市中级法院申请二审开庭审理,并将控告城关区检察院及城关区法院的司法构陷。 贾建怀以前遭迫害情况简述 贾建怀出生于一九五五年七月一日,是甘肃省水利厅工程地质建设公司退休职工。他年轻时身体多病,经常头痛,常年卧床。一九九五年十二月,贾建怀开始修炼法轮功,不到两个月,就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贾建怀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人,是单位、亲朋好友公认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贾建怀及家庭成员遭受了中共残酷的迫害,被非法抄家、拘禁勒索,被非法判刑,在看守所、监狱被强迫干超强度超时奴工劳动。贾建怀被非法关押期间,天天都被暴力“转化”,强迫洗脑,侮辱人格。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深夜,贾建怀和妻子被兰州火车站派出所警察绑架。此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机构经常派人骚扰他们。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贾建怀在单位被兰州市公安局魏东等人绑架,在兰州市公安局遭刑讯逼供近三十个小时。在兰州市第二看守所,贾建怀被强迫干奴工,完不成规定的活儿就遭受犯人的暴打,他的上牙被打掉三颗,身上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警察还不让吃饭,贾建怀瘦的皮包骨头。 之后,贾建怀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六年六月被劫持到兰州监狱迫害。在兰州监狱,身体状况极差的贾建怀被强迫干超强度奴工活。他被迫害致结核性胸膜炎、腹水、乙型肝炎等,被送兰州市劳改医院住院一月多,他又被迫出院,带病干奴工活。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贾建怀结束冤狱回家。单位相关人员推托不给他安排工作。二零零五年六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贾建怀的社保基金被停缴。为了生活,他只有外出打工维生。而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人员经常以回访为借口监视、骚扰贾建怀一家。 (贾建怀遭迫害详情见明慧网报道《做好人传真相 兰州市贾建怀被非法庭审》) 兰州市城关区公安分局团结新村派出所: 所长张三林13399317301 警察马占贤19896160124 警察李 冬13619363645 警察马建才(1972/7/25)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030号,邮编730010 电话:0931-8236306 举报中心:0931-8236315 反贪局:0931-8236306 电话:0931-8236257、0931-8236237 8236238 党组书记罗涛 副检察长李程 纪检组组长桑长河 政治部主任王燕昕 副检察长陈海洋 专职委员刘昕明 第二检察部: 负责人:刘彦明、李晓妹 部门人员:袁睿、张丽、杨玉玲、王雪、张琼莺、张静、张誉馨、卢芸芸、陈得胜、胡蓉蓉、董德慧、王语璇、岳睿、秦绍霞、曹寰、杨婷婷、赵佳媛、张丽、王冰洁、白君、解敏、李紫薇、田蓉、席秦良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48号 邮编:730020 电话:0931-8522896、8522861 贾建怀案:主办法官腾霄琼0931-8522891审判员马鑫燕、张曦予,书记员李江涛 院长李晓春0931-8522906 副院长何骏先0931-8522889 纪检组组长廖广伟0931-8522910(城关区纪委监委派驻城关区法院) 办公室主任王沛0931-8522800 执行局局长张炜(女)0931-8509936 行政庭庭长赖兴萍(女)0931-8522986 周雷0931-8522304 孙国峰0931-8522839 审判委员会委员: 邸冰红0931-8522996 马秀霞0931-8522963 崔辉德0931-8308820 郭万军0931-4872719 金济勇0931-8522810 陈浩0931-8522860 李刚0931-8522859 龙晓0931-8784808 审管办: 姚欣0931-8522892 郝嵘0931-8522870 杨华0931-8513215 李麟0931-8524138 文朝霞0931-8522939 吴敬松0931-8524122 李海燕、李宪坤、包小红、袁牧、朱春玲、苏婷婷、朱俊0931-8522868 立案庭: 李景波0931-8524106 郝辰光0931-8534524 刘淳婳、蒋银成、侯晓蓉、张丹、李欣、辛星0931-8534524 赵莉0931-8534524 王锦晨、汪海斌0931-8522885 黎琦0931-8522885 杨华岗、高平、杨晓琴0931-8522825 马丽、贾敏0931-8524520 李金花0931-8522958 杨茗涵、刘强菊0931-8522873 王堃、张佳鸣0931-8525283 刑庭: 高天飞0931-8522816 刘保森0931-8524894 金济勇0931-8522810 刘冬郁0931-8522881 苏桂玲0931-8522866 何沐、李江涛 0931-8524864 赵丹妹、刘虹蔚 0931-8522813 马泽彦、魏文静 0931-8522811 尚皎、席爱军 0931-8522820 李易璇、郑海燕 0931-8522891 金瑜微、李睿媛 0931-8522817 林雪燕、翟玲玲 0931-8522815 腾霄琼、王彤 0931-8522918 速裁团队: 李春林0931-8704937 马慧林、狄亚巧0931-8260210 康慧0931-8260510 赵丹、杨斌、王娜、陈结爬0931-8266160 杨伟、张慧锋、贾聪聪、李红艳0931-8261210 张莉、莫玉连、白旋、张珍龙0931-8706022 高萍、张文艳、赵静0931-8706480 王丽、高洁、乔胜辉0931-8706339 张曦予0931-8524161 乔梦甜、缪娟娟、张羽鸿0931-8269452 魏蕊娟、张丽、李修品、王浩国0931-8231657 行政(审监)庭: 单永鹏0931-8522801 张永玲0931-8522997 王钰0931-8522182 杨会元0931-8522875 刘萍0931-8522878 张星平0931-8522806 高士庭0931-8522803 综合办公室: 王小亮0931-8522988 苏玉虎0931-8522888 高豫榕0931-8522904 林虎安0931-8522857 刘雅新0931-8522907 梁海伦0931-8522921 赵鑫茹0931-8522901 甘玲红0931-8706058 杨海涛0931-8522908 牟豆豆0931-8522832 李耀剑0931-8522912 张小莉0931-8522902 陈田0931-8522905 陈群0931-4617185 魏瑜0931-4617195 师源静萱0931-8509113 政治部: 王清许0931-8522998 刘玉琦0931-8522181 高翔0931-8522935 王珊0931-8522934 任芳0931-8522933 纪检监察: 陆军0931-8522938 赵磊、曹毅君0931-8522931 司法警察大队: 张永清0931-8522926 苏伟荣0931-8522243 陈镇宝0931-8504976 (责任编辑:田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