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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善之心化飞鸿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 给鸡西市公检法朋友的一封信

  • 致深泽县父老乡亲:李宪之死的警示

  • 给鸡西市公检法朋友的一封信

    朋友:您好!

    我想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和您推心置腹的谈一谈。人都有善良的本性,我想你会体会到我的善意。如果我仅仅是为了保全自己,明哲保身,我会过得很安逸,不会绞尽脑汁地给您写下这封信。

    但我毕竟是修炼佛法之人,有一颗善良之心。比如看到一幢大楼将要倒塌,有的房间甚至已经开始冒烟,而在大楼中生活的人却并不知情,我说不说呢?

    如果我不把自己了解到的,甚至可以说亲身经历的一切事情告诉您,将来世间发生难为人所预料的灾难之时,我会心生内疚。也许新冠瘟疫在这个时候出现,就是上天在警醒世人。在人间的善恶面前,让更多善良人做出理性的选择。同时,对确实无可救药的人进行淘汰、清理。

    也许您也想过:中共打压法轮功这么多年,为什么还有这么多法轮功学员在坚持讲述真相,反迫害?为什么打压这么多年,全国没有一起法轮功学员打击报复迫害者的暴力事件?为什么全世界都支持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唯独在中国大陆不允许?

    人都是有思想的。您想,一个不好的东西,不需要多说,早就被抛弃了。哪怕是个比较好的东西,涉及到自身利益时,都是要权衡利弊,进行取舍的。更何况这“文革”式的对法轮功的打压抹黑(例如“天安门自焚”是中共自编自导的骗局,那些杀人、自杀的案例都不是法轮功学员所为)已经持续了二十多年,还有这么多有思想的善良百姓在坚守着真、善、忍的信念?可见修炼法轮功使人们身心受益的程度之大。就象当年人大委员长乔石经过大量调查后所说的那样: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那么,既然这么好的功法,在中国为什么被取缔呢?其实,当时政治局常委中一意孤行、打着国家和党的名义要镇压法轮功的常委只有江泽民一人,其他人是反对的。法轮功学员是以真、善、忍为标准来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他们通过修炼,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准,达到了身心健康。

    因为这种修炼方法和身体神奇的康复效果深得民心,所以法轮功从一九九二年传出到一九九九年,短短七年时间,炼法轮功的人数高达上亿人。可是由于对法轮功的信仰为中共的无神论和斗争哲学所不容,加上江泽民心胸狭窄,出于个人的妒嫉,发动了这场史无前例的对法轮功的迫害。

    其实,这场迫害至今在中国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只不过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人祸和一场历史冤案。

    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法律只惩治行为,不惩治思想。思想不构成犯罪。所以,信仰法轮功无罪。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发了第50号令,废止了一九九九年两个禁止法轮功书籍出版的非法文件。这说明了中国公民拥有和阅读法轮功书籍,也完全是合法的。而《刑法》第300条则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蓄意错用、滥用,制造了大批的冤假错案。

    比如说,现行的中国法律没有哪一条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法轮功学员信仰自由。比如说,说了一句“法轮大法好”,这句话又破坏了哪一条法律不能实施了?导致农民不能种地?工人不能上班?学生不能上学?商店不能经营?科研部门不能搞科研了?哪儿又在发生抢劫杀人了?答案是:没有!而司法解释一、司法解释二里没有提到法轮功三个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公安部六条禁令》、《民政部通知》、再加上二零一七年出台的所谓司法解释,因与《宪法》第35条、36条相违背,本身就是违法的、无效的。

    法轮功弘传世界至今,整整三十一周年了。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教人真、善、忍,重德行善,做一个真正的好人。不吃喝嫖赌,不坑蒙拐骗,不打砸抢烧,无任何不良习性,更不用说违法犯罪了。

    而且法轮功在祛病健身方面更有奇效,祛病健身有效率达97.9%。现在法轮功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受到世界各国政府机构的褒奖以及大量支持议案和支持信函。达近六千项。

    中共篡政几十年来,大搞政治运动,卸磨杀驴是中共的一贯手段。在《公务员法》、《警察法》等规定中事先都已经布好局了,你们这些工作在一线的公检法人员千万要明辨是非,不要成为替罪羊。

    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已经堵死了公务员执行违法决定或命令而逃脱法律责任的退路。就是说,公务员必须且只需对法律和正义负责,无须对任何违反法律和正义的命令负责,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共政法系统、公安部开始所谓教育整顿,称“刀刃向内”,并称:“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冤假错案之人追究终身责任”。同时,最高检察院的网站刊文称:将对公检法人员违纪违法办案展开“过筛子”式“倒查”。中央政法委在二零二一年六月七日发文称,将“倒查20年”又升至“倒查30年”。

    我理解您能拥有现在的这份工作得之不易,可能它是您现在生活的保障,家庭的保障,人生的保障,您一定很珍惜,这我理解。来自工作和生活上的压力在不同阶层和环境中每个人都有,这我也知道。可是您想过吗,谁能给您平安的保障、生命的保障?是您的这份工作能给予您吗?要叫我回答,“是”,但也“不是”,善恶间您的选择才是关键!

    自古讲“积德延寿,持善得福”。人生唯有两件事能改变人的命运,一个就是积德行善,多做好事,会延阴德、得福报。一人行善,全家得福报;再一个就是行恶做坏事,结果则是削减寿禄和福份。一人行恶,殃及子孙。这些年来,无数的实例已经验证了这样一个天理:“善待大法得福报,迫害大法遭恶报”。现举几例:

    一名修炼法轮功的医生治好了不计其数的疑难杂症,甚至癌症,其中有很多是公检法人员。并不是他的药有多好,他的药都是非常普通的药,关键原因是患者接受了他讲的真相后,不但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且积极参与营救法轮功学员,从而得到了善报。

    武汉肺炎疫情爆发期间,有个政法委官员被派往武汉。回来跟法轮功学员说:“以前,你们的网站我天天看,那上说的神奇事,我都不相信。这回我在武汉见证了,老百姓就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两句话,病毒感染者就好了。有一个村子,全村人都感染了,全村封闭,去不了医院,只能等死。后来海外法轮功学员打电话,告诉他们真心诚念九字真言,可以驱除病毒。村长就把全村人召集一起,三退,并诚心念颂‘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所有感染的人都好了。”这个官员后来让法轮功学员把自己和妻子的入过的中共党员退了。

    河北省某县机关领导的妻子患严重的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他每天下班回家后,既当男人又当女人,既当保姆,又当护理,整天累死累活,且心理压力又大。妻子的病将来发展到什么程度,他的心里更是没底。他只知道看有名的医生,吃贵重的好药,然而妻子的病情依然不见好转。

    在江泽民强迫中共官员迫害法轮功开始后,因为他的单位有法轮功学员,他也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跟踪、监控、抓捕、“转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迫害的升级,他开始冷静下来,发现这些炼法轮功的人除了上班、早晚炼功外,没有象电视上说的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反科学的行为;更没有贪污腐败,偷盗抢劫的,而且还处处做好人。然而他对法轮功学员所做的这些都是违反法律的,严重的侵犯他人的基本权利。他渐渐明白了,这法轮功是冤枉的,也知道了这样对待这种好人是要损德的。

    从此以后,每逢上级有什么行动,他都婉转应付,并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关系;每到要抓捕法轮功学员时,他都巧妙的冒着风险想尽办法保护,他的善举得到了福报。

    就在这个时候,他妻子的病同时也在变化着。他惊奇的发现妻子的病一天比一天轻,手脚一天比一天灵活,现已完全康复,又挑起了家务重担,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现在,他的儿女们人人工作顺心,收入丰厚,买卖越做越大,一家人四代同堂,活得精精神神。

    相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而受到天谴的例子也很多,这些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二零零二年,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法院张海涛曾冤判二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入狱。其中王立文和秦月明都被枉判十年。

    二零一一年二月,佳木斯监狱对法轮功学员执行强制严管和暴力“转化”,在短短十五天内,秦月明、于云刚、刘传江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放到冰柜里的秦月明满身是伤、嘴唇青紫、口鼻流血,面目表情痛苦异常,他的右侧脖子后部呈大片红肿。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法院副庭长陈水根,诬判法轮功学员陈向阳十一年、张淑君十年等,致使他们身陷囹圄、妻离子散。

    在张海涛、陈水根看来:他们只是中共的工具,为了挣工资必须执行中共的授意,他们没有罪责。他们只是例行公事下达了判决,他们甚至没有打骂法轮功学员一下,他们不得已而为之,他们没有故意伤害,他们是无辜的。

    可是在天理、道义、人权看来:就是他们签字的一纸判决,把善良守法的修炼者送进监牢。而秦月明遭受的酷刑、陈向阳等人的被折磨,与法官的冤判有因果关联。没有冤判,法轮功学员就不会被投进监狱,不进监狱,就不会惨死。他们没有用手杀人,他们用的是职权,他们也是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

    朗朗乾坤,岂能无法无天!中国古语讲“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尽管张海涛、陈水根理直气壮,他们的末日还是来到了。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一日,张海涛和别人出去吃饭,坐在车里正说话时,突然就不能说话了。赶紧送医院,结果心梗猝死在医院。陈水根在诬判陈向阳、张淑君等后,不到一个月,在另一场庭审休庭时,他突然脑干出血,暴死,终年五十岁。

    正义还是邪恶,不是由国家、法律决定的,是由天理决定的。无辜还是万恶,不是由领导、组织界定的,是由道义审判的。以法律的名义为自己免责,以上级的命令为自己开脱,都是异想天开的自圆其说,也是可悲可笑的自欺自毁。在迫害法轮功这个问题上,谁跑得特别快,谁就栽得越快。你看,周永康、李东生、薄熙来、王立军等人迫害法轮功最积极,跑得特别快,结果,栽得就越快,现在栽到秦城监狱里去了。

    常言道:“善恶有报,如影随形,近报自身,远报子孙。”一人作恶,不但自己和家人,甚至是子孙后代都要跟着偿还罪业!从古到今,迫害正信的无论是谁,从来都没有成功过,对修炼人的迫害罪大无边,偿还不尽,这是千真万确啊!

    在历次的政治运动中,中共已经造成了八千万中国人非正常死亡。中共破坏传统文化,“文革”中毁寺砸庙,“六四”屠杀学生,贪污腐败,现在又迫害法轮功修炼人,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这铁证如山的罪恶,必遭天谴。

    而中共成员的未来,也将被带入到一个非常悲惨的境地,因为他们加入中共党、团、队组织时,曾经发毒誓要为其献身。只有抹去毒誓(从心里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才能躲过“天灭中共”的劫难,这就是法轮功学员劝“三退”的真正原因。当您上网打开百度,搜索“藏字石”,就会看到那张彰显天意、天然形成的六个大字“中国共产党亡”,天意不可违啊!

    现在银行挤兑、外资大批撤离,失业率飙高,经济危机的导火索已引燃,天下没有不倒的江山,你的领导上司都在偷偷退党、跳船自保。 一个人为了事业的成功和发展而执行上级的命令,这无可厚非。然而,聪明人不会只顾眼前利益,表面的得失,会看得长远。这才是您真正的能力和智慧的表现,是在纷繁复杂的局面下也能游刃有余。我相信,您应该有这样的智慧和能力。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日、四月十七日,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大师授权大纪元发表《为什么会有人类》、《为什么要救度众生》两篇文章,这是面向全世界读者的。

    李洪志大师讲:“我看到的危险在一步步逼近人类”;“创世主为什么要救度众生!因为他爱众生!因为众生的生命都是他给予的。”

    现在已到了宇宙成、住、坏、灭的末后了,危险至极。所以一定要记住:法轮大法是佛法。千万不要将伟大的佛法当成×教迫害,这是对佛法的最大犯罪。

    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刻,公检法的朋友们,衷心希望您能用心读一读李洪志大师的文章,择善而从,留一条后路给自己。

    远古的“诺亚方舟”已经远去,末世救度的法船已经驶来,善念就是您的船票。行善者,神相助,福相伴。衷心祝您和您的全家人平安幸福!愿你们都能登上那即将起航的金色法船。

    一个真心为您好的大法弟子


    致深泽县父老乡亲:李宪之死的警示

    致深泽县父老乡亲:

    深泽县近期发生一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冤案,十七位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在去年一月半夜同时被警察绑架。今年六月,其中八人被非法判刑。

    另外,还有一条与深泽县有关系的新闻,河间市公安局局长李宪今年二月底或三月初被人杀死。李宪是深泽县人,曾任深泽县政法委副书记、“610”头子,他曾不遗余力的迫害深泽县法轮功学员。

    李宪遭恶报,是又一次对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的警示。

    李宪,男,原籍深泽县铁杆镇大兴村,一九七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出生,一九九九年四月成为深泽县公安局正式警察,二零零七担任深泽县赵八乡派出所指导员,二零一零年任深泽县耿庄乡派出所所长,二零一二年任深泽县维稳办(原“610”办公室)主任,二零一五年任政法委副书记、常务副书记等,二零二一年五月调任河间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从李宪的履历看,他官运亨通,四十四岁就升到了河北省河间市公安局局长;但又很不幸,年仅四十六岁就横尸在局长的座上。他的不幸的根源在哪呢?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李宪当时二十二岁,正式入警,风华正茂,前途无量。可惜年少轻狂的他,未经世事,不懂世道人情,善恶不分、正邪不辨,被升官发财诱惑,轻易地就成为中共邪党得心应手的棍子。中共对法轮功持续二十四年的血腥迫害,他全程参与,为他的惨死埋下了祸根。虽然他身为土生土长的深泽人,但李宪在深泽县任职期间,却从未顾忌乡亲们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情面,一路追随邪党迫害本地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并以此作为了邀功、升迁的资本。法轮功学员不断地利用各种方式、各种机会对他劝善,无奈他一意孤行,在不归之路上一路狂奔,根本没有给自己留退路,最终又一次应验了善恶必报的天理,成为天灭中共的殉葬品、牺牲品。

    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报的深泽县公检法人员,远不止李宪一人:原深泽县公安局长童向阳、原深泽县公安局副政委王彦准、原深泽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曹立谦、原深泽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樊国忠、原深泽县法院副院长王建(王夯平)、原赵八派出所所长张明群等先后遭恶报死亡,他们每一个人的不幸似乎都出自偶然,但一个个偶然的背后都是迫害法轮佛法的必然。

    希望李宪之死,能给那些人以此作为前车之鉴,避免重蹈覆辙,害人害己害亲人,不要成为下一个“李宪”!可悲的是,李宪的悲剧没有能警醒某些人,冤案在继续,悲剧将重演。

    天灾人祸不会就此完结,咱们这一方百姓的安康一直是全体深泽法轮大法学员的牵挂,因此我们不顾个人安危,持之以恒、苦口婆心向乡亲们传播真相。

    在大劫难前,法轮功学员在传递创世主的旨意,劝人向善,回归传统,认清中共的邪恶,摆脱红色恶魔的捆绑,得到神佛的救度和护佑,别无任何图谋。三年多的瘟疫肆虐,应该使乡亲们清醒、冷静的思考中共、自己、法轮功和人类的出路了。

    深泽县近期大冤案:十七人半夜同时被绑架,八人遭枉判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半夜十二点钟,深泽县十七位法轮功学员同时遭绑架:深泽镇的张英娟、何秀玲、张会欣;赵八乡的马同欣(79岁)、焦亚琴、王记峰;留村乡的何红彦、刘保兴、刘海琴、刘玉茹、刘成伍、何红改、刘小妙、张书芬;白庄乡的秦茹;铁杆乡的杜国防;耿庄乡的田宣。

    各个派出所警察及特警协调参与,其中特警人员都配有枪支和子弹。警察的行为赛过土匪:住楼不开门的都是强行撬门而入;住平房的都是直接翻墙闯入。在抄家过程中,屋里的家具和偏房都是撬门、撬锁,强行破坏。他们对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下手又重又狠:把法轮功学员的胳膊往后一拧,戴上背铐,铐得很紧,手铐深深勒進手腕肉里,给他们戴上黑头套。黑头套眼鼻嘴处都没有洞,使人呼吸困难。

    其中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一个宾馆大厅里,所有人(七十多岁的老太太也不能幸免)都被强迫戴着不露口鼻眼的黑头套十四天。坐在审讯犯人的铁椅子上,戴着手铐,白天黑夜都坐着,不能休息。期间他们遭到虐待、刑讯逼供、诱供、骗供。

    七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小妙,被绑架到晋州市宾馆,十几天里都被铐着手铐,并被强行戴着不露眼鼻口的黑头套,坐、卧、睡都在铺着泡沫板的地上,致使她精神和身体承受很大压力,吃不下东西,被折磨得生命垂危,多次送到石家庄二院抢救。

    据参与此次绑架的人员透露,他们接到命令,说晚上有行动,但没有说具体什么行动,只有少数头目知道干什么,所有参与警察的手机被没收,怕有人走漏风声。

    如此兴师动众、大动干戈的出警不是对黑帮犯罪团伙、不是对恐怖组织、不是对贩毒人员,竟然是对一群“打不还手 骂不还口”手无寸铁的善良百姓!乡亲们你们看看,这是保深泽一方平安的“人民警察”吗?这不是对“人民警察”的最大讽刺和奇耻大辱吗?!

    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八名法轮功学员遭晋州市法院非法庭审。六月九日,八名学员被非法判刑一年十个月至五年,被非法判处罚金一万五千至四万元。

    深泽县近年遭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

    ◎深泽县闫庄村法轮功学员张改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集市上讲真相时被绑架,二零二一年五月遭晋州市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深泽县彭赵庄村法轮功学员彭敬军,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在大街上讲真相时被绑架,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四日遭晋州市法院非法庭审。近日得知,彭敬军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5000元。

    ◎深泽县李家庄村77岁的法轮功学员袁文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在家中被白庄乡派出所警察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遭晋州市法院非法庭审,六月被非法判刑三年。

    这些公检法司“办案人员”执法犯法

    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進行绑架、抄家、判刑的公检法司人员执法犯法:

    1、法轮功在中国的现行法律下完全合法

    《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确规定有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又叫“罚刑法定原则”。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不得歧视信仰的公民和不信仰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公安部在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颁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联合发布的《公安部关于认定或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指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7种。这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

    《法制晚报》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开发表了公安部通知认定的14种邪教,其中不包括法轮功。

    2、所有参与迫害深泽县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司人员违反了《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

    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 诽谤罪

    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 暴力取证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

    第二百五十一条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

    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

    另外,还犯下了第三百条“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中共是世界共知、有目共睹的邪教,具足一切杀人害命的邪教特征,其受害者是全体中国人民——在历次运动的受害者、三年大饥荒中被人祸饿死的几千万中国人、“文化大革命”中的受难者、“计划生育”中屠杀的无以计数的胎儿、“八九六四”天安门屠城受害者、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二十四年来的受难者及被活摘器官的冤魂、汶川地震的死难者、郑州洪水中地下隧道的死难者、大瘟疫人祸中的几亿死难者……中共邪教人员利用国家机器用谎言和暴力实施着罪恶勾当。

    请记住李宪之死的警示

    如果你是参与了迫害的公检法人员,请记住李宪之死的警示。所有一切罪恶,都将在上天对中共及其帮凶的正义审判中被清算,或体现在人间的法律,或体现在降临各种的灾祸。

    不管你们是被欺世谎言蒙蔽或被权钱诱惑的,你们可曾用心为自己、为家人负责,认真的深思过?法轮功学员到底犯了什么罪?犯了什么错?他们是当今社会的道德典范,只要能接触到他们,任何良知尚存的人都不会忍心加害他们。千万别被眼前的这点利益蒙蔽了眼睛,被邪恶的政治权力所利用、任人摆布,不加思考地去执行错误的命令。因为办案终身责任制已成为捆绑公检法司人员的枷锁;因为迫害了神佛弟子,是要遭天惩的,子子孙孙、祖祖辈辈都要承受偿还。如果不思悔改、弥补罪过,将功补过,都是在断送自己的未来,走向绝路,毁灭自己,毁灭家庭。

    如果,你是这一方的父母官,愿你能为官一场,造福一方,力所能及地善待这群修炼人会给深泽带来无尽福祉,功德无量,福泽儿孙。

    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人,你能在亲朋好友的聚会中,为法轮功学员说句公道话,“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你的善念定会得到上天给予的福报。

    不管你是谁,你的仗义执言或许能使行恶者停止恶行,使法轮功学员免遭冤狱关押之苦;你的一次关注或许能使他们免遭酷刑折磨,或许能使他们免于被活摘人体器官,使他们能活着走出冤狱,和亲人团聚;你的一句关心问候,是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莫大的安慰,鼓舞他们抬头挺胸走过人生的苦难和艰难。

    换个角度讲,修炼人的含冤受屈,或许是上天给每一个深泽人的良知考题,心念一动,恶念冷漠者或许在劫难逃,同情者或许已经蒙受到创世主的法外洪恩。

    法轮大法师父已经向全世界公开发表《为什么会有人类》和《为什么要救度众生》,是再一次给世界众生得救的机会,句句天机,万望乡亲们珍惜,静心拜读,会使你的生命受益无穷。

    (责任编辑:章义)

    当日前一篇文章: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