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报道)江西省瑞昌市73岁的朱小梅老太太因传播法轮功真相,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被瑞昌市公安局码头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三年八月中旬获悉,朱小梅被九江市永修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5000元。 朱小梅(朱晓梅)老太太,家住江西省九江瑞昌市码头镇码头村,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朱小梅在自家楼下给玩耍的学生讲法轮功真相,遭人构陷。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三点多,瑞昌市公安局码头派出所何少卿、刘姓、吴姓三个警察伙同码头村治保主任金灵凌闯到朱小梅家里,对她实施绑架、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炼功用的小广播、护身符等私人物品。朱小梅被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审讯。当天晚上七点,朱小梅又被劫往瑞昌公安局,被强迫采集个人信息及人体生物特征,如:体重、身高、指纹、虹膜、声音、步态、走路姿势及身体前后、左右等,直到晚上九点才被放回。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上午九点多,码头派出所片警刘庭瑞、何少卿电话通知朱小梅的女儿将朱小梅送到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朱小梅的女儿正在上班,不知发生什么事,只好用电动车送母亲去。警察要朱小梅签字,被她拒绝。中午十一点多,朱小梅被送回家,警察要她手指着给学生讲真相处拍照。下午四点,警察窜到朱小梅家里,要朱小梅和她女儿在两张表上签字,一张是不准出瑞昌,一张是不准搬离此家,如搬离要通知他们,并威胁不签就刑拘。朱小梅考虑到女儿上班、老伴无人照顾,只好在表上签了字。 在公检法相互勾结、构陷下,二零二三年八月中旬获悉,朱小梅被九江市永修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执行。 朱小梅因坚持法轮大法信仰,此前曾四次被绑架、关押: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朱小梅被瑞昌市警察绑架,非法关押迫害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二日,朱小梅被瑞昌市公安局一科警察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夜里,朱小梅被瑞昌市公安局码头派出所警察绑架到看守所关押迫害,所谓的理由是朱小梅因教一个摔伤的人炼功。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朱小梅和另一法轮功学员刘菊珍,在瑞昌市夏畈乡三眼桥讲真相、贴真相不干胶时,被瑞昌市三眼桥执法大队警察和三眼桥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朱小梅和刘菊珍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两人家属各被勒索现金10000元,六月五日才被放回家。 永修县法院: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建昌大道14号(邮编:330304) 电话:0792-3265608 (责任编辑:田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