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64岁的法轮功学员、退休教师聂艳,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卫星路派出所警察李晋全等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看守所(苇子沟)。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高迪在所谓“案卷”到检察院仅十一天的时候,迅速提起非法公诉。八月八日,聂艳被非法构陷到朝阳区法院。 聂艳是延吉市梨花小学退休教师,退休后住在长春市。修炼前,她是个“药罐子”,失眠、心慌、贫血、两腿发软无力、产后不敢碰凉水等多种疾病在身,无力、失眠是常态。修炼法轮大法后,她身体素质大大提升,身体好了。重要的是,提升了道德标准,工作上认真负责,不吼学生,不办补习班,不收家长礼。学生说“聂老师是最温柔的老师”。评职称时,聂艳按着大法师父的要求,不争不抢,默默忍让,月工资少于其他老师一千左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法轮功遭受迫害后,聂艳退休前在延吉被绑架迫害两次: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被校方伙同延吉市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日,限制人身自由。二零一一年三月末、四月初,被六一零与政法委协同当地公安多人,在单位未出任何手续,绑架到所谓的学习班(延吉市大成救助站)进行为期十多天的强制“转化”,强迫公民放弃信仰,灌输邪恶思想、暴力画面。所行受严格监视,人格受到侮辱,精神受到严格摧残。回到单位,上边的还不断骚扰,原本安静的生活被破坏了。 聂艳的妹妹聂红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迫害两次,已于四年前含冤离世。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早,聂艳在长春市金宇大路卫明街交汇处远方超市门前给警察夫妇讲真相,被戴上手铐,绑架到绿园区正阳街派出所,下午三个警察非法抄家,抢走了播放器,晚上说本来要拘留,但由于在疫情期间没有健康码不能验核酸,当晚回家。 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聂艳在长春市南湖公园附近讲真相,被卫星路派出所警察李晋全等绑架,抢走了聂艳的包,包括真相币、家钥匙、车钥匙等,并非法扣押了聂艳的车辆。下午,三个警察,除一个辅警着警服外,其他二人均不着装,三人均不出示证件,不出示搜查证,非法抄家,抢走打印机、电脑以及手机等私人物品。 聂艳被劫持到卫星路派出所,长时间戴手铐迫害,被非法拘留七日,被绑架到长春市拘留所。六月八日早,卫星路派出所三男一女,将聂艳从拘留所绑架上车,超速闯红灯逃窜,后经推测,绑架到长春市朝阳分局非法审讯。直到晚上约9点,才下非法刑拘通知书。 后几日,所谓的“案子”被递交到了朝阳区检察院,负责人员为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高迪。高迪对家属递交的《不予逮捕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视而不见,并且指使李晋全问家属“是不是也炼功?来做笔录”等等威胁。 六月二十一日,检察官高迪对聂艳非法逮捕。警方构陷她的“案卷”在七月二十八日到了长春朝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高迪。高迪迅速提起非法公诉,八月八日把聂艳构陷到朝阳区法院,法官曲栋。 聂艳现被非法羁押在长春市看守所(苇子沟)4207监区。长春市看守所不让律师会见,违法要求律师双备案。长春市政法委、公检法多年以来黑箱操作,秘密庭审法轮功学员,甚至非法判刑了,也不让家属知道。 长春市卫星路派出所 李晋全等 15948709990 17643130246 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 高迪 0431-85887044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法官 曲栋 0431-88559350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757号 邮编:130012 电话 0431-85887011、0431-85887006传真电话0431-85887009 吕芃 检察长 0431- 85303313 15568866277(2021年12月27日任) 郭立庆副检察长 邢立明副检察长13943093308 孙宏副检察长 张春雨副检察长15543657693 李宏君副检察长13214460936 郜玉红政治处主任 1784312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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