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据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日黑龙江消息,黑龙江省检察院原中共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原局长董金山,被立案审查调查。 董金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一九五八年二月出生;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任黑龙江省检察院中共党组成员、副厅级检察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厅级检察员。期间,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事实: ◎徐彦,双城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徐彦和一个尚未修炼的老年妇女被双城市韩甸镇派出所绑架。后来徐彦被非法判刑三年。 ◎苗文超,哈尔滨市道里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被道里区公安分局伙同道里工程街派出所绑架,后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六年,绥化市“610”非法组织继续执行江泽民迫害政策,操控检察院和法院滥用法律,造成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其中九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绥棱县法轮功学员申庆云被绥棱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王淑芳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一个月、顾燕文被非法判刑一年、孙传通被非法判刑十个月、修忠臣被非法判刑十个月、孟宪荣被非法判“保外就医”五年。 ◎二零一六年,肇东市法轮功学员高景云被肇东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杨淑君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五个月,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黄丽华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五个月,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